号: cxs004-/2024-1021013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4-10-21
发布机构: 楚雄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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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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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23年度部门

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楚雄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简称“楚雄市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是中共楚雄市委、楚雄市人民政府领导下的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楚雄市供销合作社负责全市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的规划、建设,围绕全市供销合作社和合作经济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供销合作事业的改革和发展;组织农村现代商品流通,满足农民的生产生活需要;统筹、协调全市供销社系统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副产品的经营进行保供,承接和指导各乡镇、城区供销合作社承担政府委托的公益性服务和其他任务;负责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指导、扶持和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向市委、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供销合作社的意见与要求,维护其合法权益;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管理运营市供销社社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经营管理,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并按出资额,依法享有相应的权益;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建设,改善经营管理,协调社员之间的关系,发挥群体联合优势;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推进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开拓城乡市场,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紧紧围绕年初既定的目标任务,认真履行为“三农”服务职责,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深入推进改革强社、服务立社、夯基建社、以企兴社、从严治社,打造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筑牢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为助推全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一是通过改造提升乡镇基层供销社,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改造提升农村综合服务社,高质量发展基层供销合作社等,强化供销合作社标识的规范管理使用,巩固规范现有农资连锁配送网络,基层供销社服务“三农”的水平和能力进一步增强。截至12月底,销售总额完成292935.92万元,完成年计划291700元的100.42%。农产品销售额完成112545.25万元,完成年计划112489万元的100.05%。从农业生产者购进的农副产品108864.32万元,完成年计划108730万元的100.12%。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交易额完成26696万元,完成年计划26200万元的101.89%。二是如期完成社有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全资控股企业实现营业总收入138万元,完成年计划137万元的100.7%;实现全资控股企业利润37元,完成年计划37万元的100%;实现资产总额1990万元,完成年计划1990万元的100%。完成所有者权益总额1880万元,完成年计划1880万元的100%。社有资产公司销售化肥75吨,销售子种21300公斤。三是以项目为载体,落实招商引资工作任务。一年来,包装征集项目4个,一把手走出去外出招商5次,引进来洽谈项目2次,省外、州外到位资金5095万元,全面完成年度招商引资任务指标。四是春耕备耕农资调供和生活日用百货保供有力。参与全国农资打假专项会议行动保障农用物资质量,全力做好农资和日用消费品等物资调供,有机肥销售完成11023吨,完成年计划10912吨的101.02%。化肥销售完成52883.8吨,完成年计划51856吨的101.98%。五是农产品物流体系和流通体系建设持续推进。充分利用基层供销社、农村现有仓储资源,加强资源整合和业务合作,拓展农产品上行和工业品下行物流通道,农产品电子商务销售额完成2331.59万元,完成年计划2200万元的105.98%。电子商务销售额完成3595.52元,完成年计划3506万元的102.55%。完成新建农村电商服务站和教育培训工作。六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成效明显。积极探索和完善供销合作社+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农户的发展模式,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发展到197个,入社成员达4088户,辐射带动周边农户7万多户。不断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在助农增收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七是食用菌产业发展步伐加快。积极主动服务食用菌企业,帮助指导食用菌企业不断提升野生食用菌加工生产水平,加快推进人工栽培食用菌生产发展和市场开拓,积极争取省、州、市有关部门支持,拓展人工栽培菌发展新领域,培植龙头企业,食用菌产业发展步伐进一步加快。野生菌产量达14088吨,完成年计划13700吨的102.84%;产值78531万元,完成年计划75500万元的104.02%。人工栽培菌产量23216吨,完成年计划23207吨的100.04%;产值20945万元,完成年计划20886元的100.28%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人事科、合作经济发展科、财务资产管理科。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市供销合作社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楚雄市供销社。

纳入楚雄市供销社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市供销合作社部门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4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7人(离休0人,退休27人)。

年末其他人员1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楚雄市供销社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1.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3.本部门2023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供销合作社部门2023年度收入合计4338898.9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38898.99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069 010.29元,下降19.7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069010.29,下降19.77%;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元,下降19.77%;事业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其他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同比下降主要原因是2023年在职人员有人员退休和退休人员减员,人员经费下降。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供销合作社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338898.99元。其中:基本支出4330259.99元,占总支出的99.80%;项目支出8639.00元,占总支出的0.2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069 010.29元,下降19.7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027649.29元,下降19.18%;项目支出减少41361.00元,下降82.72%;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同比下降主要原因是2023年在职人员有人员退休和退休人员减员,人员经费下降。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供销社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330259.9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094271.56元,占基本支出的94.5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35988.43元,占基本支出的5.4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供销合作社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639.00。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为5月份八比八拼月擂台行动奖励资金8333.00元和2023年度招商引资省级奖补资金306.00元,项目资金均用于补充机关办公经费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供销合作社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38898.99,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1069010.29元,下降20.09%,主要原因是2023年在职人员有人员退休和退休人员减员,人员经费下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2023年度招商引资专项工作办公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55227.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23%。主要用于楚雄市供销合作社机关的离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241018.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5%。主要用于楚雄市供销合作社机关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等支出。

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557439.22,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95%。主要用于楚雄市供销合作社机关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支出。

5.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楚雄市供销合作社补充机关办公经费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18490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6%。主要用于楚雄市供销合作社补充机关办公经费支出。

7.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9.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供销合作社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084.00元,下降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84.00元,下降1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楚雄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按“只减不增”原则,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供销合作社部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5988.43元,比上年减少70236.90元,下降22.94%,主要原因是2023年有2在职人员人员退休和2名退休人员减员,人员经费下降。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3204.00元,用于印刷费2518.94元,用于水费2293.30元,用于电费3038.59元,用于邮电费16908.00元,用于差旅费16176.50元,用于其他交通费用151056.00元,用于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793.1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楚雄市供销合作社部门资产总额67412.53元,其中,流动资产1018.96元,固定资产66393.5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241.5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901.7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

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1.91

0.10

21.81

20.00

 

 

1.81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流资产+对外投资

/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主要分析与上年度对比情况,包括增减绝对值与幅度,增减变动主要原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楚雄市供销合作社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4.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5.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6.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7.“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监督索引号53230101741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