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0103201301000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群工作局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群工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承担高新区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负责高新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研究、指导高新区内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清廉高新建设;
(3)承担高新区所属单位的机构管理工作;负责高新区体制机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4)具体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等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干部人事管理及监督工作;
(5)负责统筹高新区内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指导拟订并实施各类工作人员的薪酬绩效考核办法;
(6)负责统筹高新区人才工作,指导拟订人才引进、使用和管理的政策措施;
(7)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统一战线群团组织工作;
(8)承办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今年以来,楚雄高新区党群工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高新区“又高又新”要求,聚焦党建引领园区高质量发展主线,以创建省级两新党建样板区、党建引领园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为抓手,打出高质量党建引领园区高质量发展组合拳。
(1)突出党建引领,激活发展新动能。一是强化党的政治建设。开展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基层大宣讲”1场次43人次;举办2023年度“万名党员进党校”专题学习1场次,参训党员400多人次。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党建、管领域必须管党建”的工作要求,推行“包行业、包领域”的责任落实机制,制定2023年基层党建工作实施方案、机关、国有企业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要点等系列指导性文件,确保党建工作落细落实。三是建强组织体系。聚焦党建引领园区高质量发展主线,研究印发《楚雄高新区关于优化调整和织密基层党组织体系实施方案》,构建“党工委+三新组织党委+产业党总支+基层党组织”的组织体系,组建生物医药、绿色食品等5个产业党总支,分产业领域将基层党组织分类归口理顺至相应产业党总支,突出党建链引领产业链发展。四是强化示范引领。树牢“抓党建就是抓生产力、强党建就是强竞争力”的理念,持续推进广厦等5个老典型党支部巩固提升,培育永兴实业等7个党支部为新典型。建设彝楚高新党群活动中心、人才之家、暖心驿站,培树云南华晨等3家党组织为州级两新龙头示范党组织,带动全区两新党组织党建整体提升。制定印发《楚雄高新区党建提质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楚雄高新区“两新党建样板区”建设实施方案》和《建设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基层服务体系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党建提质“凝心铸魂、强基固本、先锋模范、品牌培树、智汇高新、创新驱动、产业升级、争先进位”八项工程和“两新党建样板区”“13451”行动。五是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加强顶层设计,迅速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确保主题教育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进、高质量落实。形成了领导小组牵头抓总、办公室统筹联动、各基层党支部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实现主题教育有效覆盖。六是抓好抓实基层党组织建设,抓班子带队伍,开展“三会一课”1400多场次、“主题党日”活动800多次,发展党员25名。
(2)强化政治担当,扛牢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一是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党群工作局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巩固拓展“1+3+6”大监督工作格局优势。聚焦政治监督“护航行动”10个方面监督重点,细化选定45个政治监督项目具体监督任务,常态化对政治监督具体任务开展项目化监督检查15次,制定《“清廉高新”建设十大行动任务分解清单》,组织开展集中调度2次,督促指导5次,推动十大行动见行见效,形成全域推进的良好态势。二是强化正风肃纪,持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制发《楚雄高新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八小时以外”行为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从严规范和约束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切实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三是深化标本兼治,提高一体推进“三不腐”能力和水平。常态化给“关键少数”敲警钟,筑牢廉洁自律思想防线。厚植廉洁文化基础,推进新时代廉洁文化“强基行动”走深走实。持续推进“清廉单元”建设,以“两新党建样板区”建设为契机,把“廉洁因子”融入13个示范点建设,以点带面形成廉洁文化阵地集群。党工委与29个党组织签订《廉政承诺书》,持续深化家风教育“三个一”系列活动,发放《家庭助廉倡议书》、开展“清廉家庭”评选等活动,以廉洁家风促进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
(3)强化整改监督,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委工作部署,州委、市委工作要求,持之以恒抓好省委巡视反馈发现问题的整改,着力推动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走深走实。
(4)优化体制机制,干部人才工作成效明显。一是健全机构,强化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充实楚雄高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健全人才工作领导机构,压实成员单位职责任务。二是政策赋能,推动干事创业。印发《楚雄高新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楚雄高新区激励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容错纠错实施办法》等制度措施,进一步调动高新区广大党员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建立健全干部队伍学习教育、培养管理、考核激励等机制。三是改革赋能,激活发展动力。统筹推进“管委会+事业单位+公司”改革,重塑设置合理、运转高效的内设机构,将高新区承担的12类48项社会事物工作移交划转到市级职能部门,将“4部4局2中心”调整成“7办(局)3中心”,推动高新区强身瘦体。四是强化培训,提升干部队伍能力素质。实施干部学历提升计划,1名职工获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选派干部参加上级组织的专业化能力专题培训156人次,能力素质培训119人次,省外专题培训29人次,分批次选派1名科技领导干部到上海;3名干部到州级国有企业学习锻炼、推荐政企双向挂职干部1名,不断提高队伍专业化能力。五是积极服务人才,激发人才活力。推荐上报省级“科技领军人才”“产业创新人才”和州“第十三批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兴楚领军人才”共11人,推荐申报“兴楚英才”培养工程7个人才专项16人;成功推荐申报初级、中级职称56人;推荐申报“兴滇英才”1户;推荐申报“兴楚人才支持计划”6家。
(5)以党建带团建,党的工作有效覆盖。统筹指导推进区属13家行政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工青妇组织;在非公企业中新建群团组织16家。争取云南省总工会专项资金补助9万元,投资11.7万元用于楚雄高新区职工工会驿站进行提升改造,3个彝楚高新.暖心驿站建设正有序推进,其中1个“工会驿站”被省总工会评选为2023年“云南省最美职工驿站”,切实将党组织向基层延伸。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协调保障工作办公室、人事人才工作办公室、组织工作办公室、群团工作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工作办公室、纪检监察工作办公室、两新党建工作办公室。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群工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群工作局。纳入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群工作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群工作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其他人员23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23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群工作局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群工作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2,645,700.4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45,700.46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707,941.58元,,下降21.1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07,941.58元,下降21.11%;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事业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其他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主要原因:2023年4月机构改革,机构改革后单位相关工作职能职责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导致存在相应的差异。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群工作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2,645,700.46元。其中:基本支出2,464,178.36元,占总支出的93.14%;项目支出181,522.10元,占总支出的6.8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707,941.58元,下降21.1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85,708.33元,下降7.01%;项目支出减少522,233.25元,下降74.2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4月机构改革,机构改革后单位相关工作职能职责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导致存在相应的差异。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群工作局机关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64,178.3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退休费等人员经费支出2,357,282.74元,占基本支出的95.6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6,895.62元,占基本支出的4.3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障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群工作局机关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1,522.1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办公费支出124,136.30元,主要用于办公用品、办公耗材、桶装水、报刊杂志征订、复印纸采购、展板制作等相关经费支出;印刷费8,827.80元,主要用于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材料汇编及考核手册材料打印费等;维修(护)费4,000.00元,主要用于党建、党费会计软件账套维护费;差旅费4,678.00元,主要用于单位领导参加党建引领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研讨班差旅费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280.00元,主要用于2022年聘用人员招考核酸检测费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1,600.00元,主要用于春节慰问退休干部职工13,500.00元,重阳节慰问退休干部职工18,1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群工作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45,700.4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707,941.58元,,下降21.11%。,主要原因是:2023年4月机构改革,机构改革后单位相关工作职能职责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导致存在相应的差异。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364,405.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37%,主要用于基本支出(行政运行)2,150,589.59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075,987.97元,公用经费支出74,601.62元;项目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81,522.1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49,922.1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6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2,221.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1%,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发放21,847.2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0,586.24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9,787.73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7,581.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0%,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单位部分27,858.9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8,294.64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428.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1,49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2%,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61,492.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群工作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3年未发生公务接待相关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群工作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6,895.62元,比上年减少1,235,290.81元,下降92.04%,主要原因:本年度外聘人员工资预算支出分类由劳务费调整到其他工资福利,其次机构改革,工作职责职能调整,办公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均有所下降。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47,712.00元,邮电费3,450.75元,差旅费6,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43,8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932.87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群工作局部门资产总额343,628.03元,其中,流动资产200,395.44元,固定资产143,232.5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99,890.7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47,144.4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35项,账面原值321,307.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26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2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是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方面的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离退休人员提租补贴、离退休人员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基本支出:是保障机构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编制的基本支出计划。包括按现行政策编制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离退休费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等公用经费。
4.项目支出:是根据有关政策和单位行政工作任务、事业发展目标等编制的特定支出计划。
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由地方固定收入和中央、省与地方共享收入地方分成部分组成,具体又可分为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两类。
6.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是一种对财政资金实行集中收缴和支付的管理制度。其核心是通过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所有财政性资金的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和核算。财政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财政支出按预算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由财政集中支付或授权预算单位支付到商品或劳务供应商。
监督索引号53230103201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