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04-/2024-0221013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4-02-23
发布机构: 楚雄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环保和建设管理局2024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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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环保和建设管理局2024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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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环保和建设管理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环保和建设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环保和建设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环保和建设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高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职责,负责高新区辖区内工矿商贸企业、危险化学品及化工园区等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高新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

3.负责高新区(化工园区)生态环境准入、监管、区域环境影响评价等工作,统筹高新区绿色低碳发展

4.配合做好高新区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执法工作,负责高新区安全生产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处置工作 

5.负责高新区建设工程管理、建筑业管理和发展,负责市政(含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编制并牵头组织实施

6.负责高新区城市防洪排涝、城市燃气及市政设施管理等相关工作

7.统筹高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负责对高新区规划范围的区域发展、城乡统筹与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进行指导与协调

8.负责高新区范围内房地产发展及房地产市场监管和物业管理等有关工作

9.负责管理高新区环卫绿化公司有关工作

10.承办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环保和建设管理局共设置0个内设机构所属单位0个。

)重点工作概述

1.扛牢压实责任,全力稳住安全生产基本盘一是进一步压实行业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和一线履职责任,推动各项责任再落实。二是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和整治,强化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工贸企业、城镇燃气、建筑业市场等主管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是持续推进云甸化工园区规范化建设工作。全力配合明确消防站、污水处理厂、停车场、指挥中心、园区管网及综合管廊等基础设施的建设,进一步抓好智慧化园区建设工作。

2.强化整改落实,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持续开展工业园区日常生态环境监管,确保全区企业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废气、废水达标合规排放生态环境形势持续稳定。二是继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省级工业园区污水整治三年行动,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留空白。三是继续抓好各级各类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聚焦各类环保督察指出的问题,实行清单式管理,精准施策、系统治理、整体推进。

3.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建筑业平稳健康发展。一是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理念,盯紧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环节,加强工程质量监督,完善建筑工地标准化评价体系,确保工程质量稳步提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二是加大对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恶意竞标、强揽工程等违法行为的监督管理力度,破除建设领域准入隐形壁垒。三是排查整治建筑市场违法发包转包、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恶意讨薪、以不法手段取得资质和未批先建等行业乱象和违法违规行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4.立足民生保障,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和安居工程建设项目。一是配合城投公司做好网球公园吊桥拆除重建工程项目。二是抓好中心城区污水管网完善工程、楚雄市东瓜东片区燃气、排水、排污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楚雄市防洪沟渠综合整治项目前期工作。三是做好路灯、人行护栏、窨井盖等市政设施的维护更换工作。四是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确保老旧小区改造及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改建项目全部完成。五是持续推进房地产领域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推动金色佳苑、自在别院、盛世和园项目全面完成竣工验收不动产权证办理工作,不断兜住兜牢民生保障底线。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环保和建设管理局编制2024年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单位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工勤人员编制3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1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749.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749.79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749.79万元较上年659.33万元增加6090.46万元,增长923.73%。主要原因分析:2023年4月因单位机构改革原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部与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环保监管局单位合并,相应的职能职责进行划转,2024年项目经费、城市正常维护费列入我局年初预算,以及其他项目的增加,故本年部门财务收入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749.7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749.7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749.7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749.79较上年659.33万元增加6090.46万元,增长923.73%,主要原因分析:2023年4月因单位机构改革原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部与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环保监管局单位合并,相应的职能职责进行划转,2024年项目经费、城市正常维护费列入我局年初预算,以及其他项目的增加,故本年部门财务拨款收入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749.7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6749.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8.43万元,与上年239.33万元对比,增加89.1万元,增加37.23%,主要原因是高新区机构改革,单位合并、人员增加,相应的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6421.36万元,与上年420万元对比,增加6001.36万元,增加1428.89%,主要原因是高新区机构改革、职能职责划转,2024年项目经费、城市正常维护费支出增加,故项目支出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5.5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用支出。

2120101 行政运行255.3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人员工资及机关运行经费等费用。

2210201 住房公积金15.7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15.61万元,主要用于退休干部公用经费及退休生活补助。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17.3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费用缴纳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6.0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公务员和退休公务员医疗补助缴纳

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8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大病保险、生育保险)。

20899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0.4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人员失业保险的费用。

2080801 死亡抚恤1.57万元,主要用于遗属困难生活补助的费用

2120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30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项目及机关运行保障费用。

2120501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5421.25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城市正常维护经费。

2210106公共租赁住房:450万元,主要用于公租房各项经费支出。

五、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环保和建设管理局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环保和建设管理局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环保和建设管理局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环保和建设管理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合计0.3万元,较上年1万元减少0.7万元,下降7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环保和建设管理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因公出国(境)0人次

减变动原因: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环保和建设管理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0.3万元,减少0.7万元,下降7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次,共计接待35人次。

减少原因:由于公务接待活动由高新区党政办统筹安排,相应的各单位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环保和建设管理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减变动原因: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环保和建设管理局2024年无财政部门确定的重点项目,故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公开。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5.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6.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 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三公”经费:“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

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具体包括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具体包括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具体包括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具体包括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8.“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9.行政运行经费:指用于单位保运转的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和日常公用经费。

10.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11.奖金:指公务员、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和机关工人第十三个月工资。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环保和建设管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3.47万元,与上年66.62万元对比减少43.15万元,减幅64.77%,减少主要原因是:本年劳务费未列支在机关运行经费中,以及本年公务接待、工会经费、办公费、印刷费与2023年相比相应减少,故本年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环保和建设管理局资产总额858.3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12.69万元,固定资产429.4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216.26万元(公共基础设施)。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97.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97.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301032004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