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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楚雄市委政法委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中共楚雄市委政法委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中共楚雄市委政法委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中共楚雄市委政法委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政法委员会是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领导和管理全市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一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州委、市委工作要求,统一政法各单位的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二是深入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市委决定,对全市政法工作提出全局性安排,推进平安楚雄、法治楚雄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三是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四是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协调督促维稳处突事务,推动形成打击犯罪工作合力。五是落实政法各项工作,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政治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六是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落实政法工作相关政策措施,及时向市委提出建议。七是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各单位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各单位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八是指导和支持政法各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单位密切配合,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九是组织和统筹协调政法改革中的有关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十是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机构设置因涉密不公开。
(三)重点工作概述
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稳定,夯实平安楚雄建设,防控措施和职责任务落到实处,提升社会治理系统化、社会化、精细化、法治化、智能化水平,弘扬见义勇为先进,社会公平正义,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力防范和化解社会稳定风险,抓好矛盾风险源头防控,做好重点领域风险防控,抓好重点群体教育稳控。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制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加强过硬政法队伍建设,以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为抓手,以自我革命精神纵深推进新时代政法队伍建设,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法铁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因涉密不公开。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8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37.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37.04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总收入较上年减少4.50万元,下降0.61%,其中:基本收入(财政收入)下降24.59万元,下降4.54%,下降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项目收入增加20.09万元,增加10.04%,增加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计算机设备购置及年度退休人员职业年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37.0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37.0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37.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总支出较上年减少4.50万元,下降0.61%,其中:基本收入(财政收入)下降24.59万元,下降4.5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项目收入增加20.09万元,增加10.04%,增加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计算机设备购置及年度退休人员职业年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37.0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737.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6.95万元,与上年对比下降4.54%,主要原因分析为人员减少;项目支出220.0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04%,主要原因为增加了计算机设备购置及年度退休人员职业年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31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 394.0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工资及维护单位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支出。
2013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209.5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政法专项工作支出。
208050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 17.9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退休人员统筹外及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208050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3.4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10.5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职业年金支出。
2101101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3.5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4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1.3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7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医疗缴费支出。
2210201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 34.4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与去年相比全年减少支出4.5万元,减少0.6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各项经费开支,财政体制改革经费预算较上年减少。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中共楚雄市委政法委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中共楚雄市委政法委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中共楚雄市委政法委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7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4.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共楚雄市委政法委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9.85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共楚雄市委政法委部门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去年相比较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中共楚雄市委政法委部门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0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0次,共计接待300人次。
与去年相比较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共楚雄市委政法委部门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85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85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与去年相比较持平。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中共楚雄市委政法委2024年无财政部门确定的重点项目,故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公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5.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6.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 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三公”经费:“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
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具体包括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具体包括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具体包括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具体包括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共楚雄市委政法委部门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9.2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8万元,下降5.31%,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减少各项经费开支,财政体制改革经费预算较上年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共楚雄市委政法委部门资产总额69.1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8.64万元,固定资产30.5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97.6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8.4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2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301007216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