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04-/2024-0212001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4-02-12
发布机构: 楚雄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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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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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高新区园区管理和公共事务的协调、工商企业定期走访、矛盾问题化解和生产经营帮扶等工作;协助抓好园区管理、产业培育、固定资产投资、技术改造和园区绿化美化工作;协助抓好企业科技创新、创新平台培育申报、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孵化管理服务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管理服务中心部门共设置0个内设机构。所属单位0个。 

)重点工作概述

1.认真思考谋划,做新园区管理服务

立足园区企业对保洁、安保、餐饮等需求实际,借鉴先进经验,大胆探索创新,力争在2024年初制定出台园区管理服务事项准入办法,有力有序推进实施,为园区企业提供全过程、全方位管理服务,不断提升园区管理服务水平。

2.全力真抓实干,做实园区管理服务

一是扎实做好云甸园区项目协调保障推动工作,协助企业快速办理项目前期手续,着力解决项目建设中用水、用电、用气、住房等各类需求全力推进衡楚化学原料药一期项目三恩新能源功能性车膜、川至高纯磷3个在建项目早日投产力促衡楚药业化学原料药及中间体二期二羟基丙酮生产、科什达磷酸铁研发生产、华派医药高端原料药及中间体生产等签约项目早日落地建设二是强化协作配合,协调做好纠纷调解等工作,加快推进云甸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特勤消防站、智慧园区等项目建设,确保2024年6月顺利通过省级化工园区复评认定,夯实园区发展基础。三是认真践行“政府围绕企业转,企业有事马上办”的服务意识,企业反映的每一个合理诉求,明确专人跟进协调解决,及时向企业反馈问题各节点的处理情况,形成问题解决闭环,打造“有问必答、有求必应”的为企服务“综合部门”

3.积极招商引资,增强园区发展后劲

主动跟进对接洽谈,全力以赴推动与青海丽豪的多晶硅生产项目投资合作工作,力促远景能源继续投资建设主机厂、塔筒、变频器等项目,打造百亿级风电装备产业集群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在职实有10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96.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96.94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47.81万元,增长504.4%,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预算项目增加,新增云甸化工园区工作经费项目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296.9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96.9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96.9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47.81万元,增长504.4%,增加原因:本年度预算项目增加,新增云甸化工园区工作经费项目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96.9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96.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7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20.66万元,增长54.24%,增加原因:我单位为2023年4月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2024年预算是全年预算项目支出238.1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227.15万元,增加原因:预算项目增加,新增云甸化工园区工作经费项目。

2024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96.94万元,主要用于:

1.2011350事业运行281.0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单位运转经费及各项财务软件的运维费用;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98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费用的缴纳;

3.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28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3.4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费用的缴纳;

5.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2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补助费用的缴纳;

6.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1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大病补充保险的缴纳;

7.2210201住房公积金3.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费用的缴纳。

五、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管理服务中心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管理服务中心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管理服务中心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7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6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合计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均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均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均公务接待费预算均为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均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费预算均为0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无财政部门确定的重点项目,故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公开。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5.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6.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 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三公”经费:“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

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具体包括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具体包括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具体包括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具体包括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万元,无变化。主要原因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管理服务中心资产总额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301032020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