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0103200101000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管理部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管理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管理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管理部作为开发区综合行政部门,(以下简称“综合管理部”)承担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职能,主要负责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日常工作,承担党工委、管委会的综合协调、事务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筹办党工委各类会议和重大活动;围绕党工委、管委会工作部署,开展信息收集、综合调研、动态反映等工作;负责党工委、管委会重要文稿的起草、规范性文件审核把关;负责高新区各部门请示事项的审核流转工作;负责党工委、管委会机要、保密、档案以及信息、后勤保障、接待联络等机关日常事务运转工作;负责督促、检查上级及高新区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承担高新区政策法制等综合研究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以及服务工作;负责高新区范围内信访工作;负责区内的教育文化协调相关工作;负责劳动保障、劳动用工、劳动监察工作,解决区内劳动合同纠纷,开展劳动执法监察工作,协助做好劳动争议仲裁工作。承办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在区党工委、管委的正确领导下,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管理部领导班子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践行各项职能职责,主动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积极谋划、统筹安排切实发挥好协调服务作用,高效圆满地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
1.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
(1)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思想根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2)强化组织建设,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开展“三会一课”50次,其中召开支部党员大会6次、支部委员会15次、党小组会29次、通过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加强了党组织对党员的监督和管理。(3)强化作风纪律建设,营造风清气正干事环境。加强纪律监督,强化纪律执行,开展主题党日、党员活动日、革命传统教育等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到市委党校参观“打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学基地”、“西山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云龙红色教育基地”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等活动。
2.坚持以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履职尽责能力不断提高。
(1)抓统筹,发挥好综合服务保障能力。一是精准办文办会。全年共通知会议1756次、成功筹备组织各类会议668场次、组织筹备召开区常务会议17次、管委会专题办公会90次,撰写修改印发会议纪要97期,切实保障了管委会决策。二是细化服务流程。积极稳妥做好上下对接、内外协调、左右统筹等工作,全年共协调联系对接州、市、区各部门工作8200次,接待来访人员2600人;认真做好文件流转,确保政令畅通,全年电子政务协同办公系统收文9836份,流转60000次,登记办理请示报告638份,流转5800次。(2)抓信息,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一是充分发挥政务信息作用。2022年编发《楚雄高新区信息专报》25期126条,《楚雄高新》季刊4期,被省政府办公厅《信息参阅》采用1条,被州委办采用4条,州政府办采用28条,市政府办采用35条,完成州市约稿21篇。二是强化政务公开。优化营商环境,及时制发并主动公开《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条措施(试行)》《楚雄高新区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创业七条措施》《楚雄高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拿地即开工管理新模式实施方案(试行)》等政策文件,全面抓好规范性文件解读,便于办事群众知晓政策。(3)抓督查,发挥好“督查利剑”作用。共开展疫情防控、新开工项目、重要会议决定事项、领导交办事项、州市政府工作报告列项分解任务、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等相关工作的推进情况督查检查78次,发出督查通报215期。(4)抓服务,用心用情搞好后勤保障。一是加强对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工作,全年调派车辆350余次,安全行驶6.8万公里;二是加强管委会机关办公区安全管理,按时巡检电梯、防火设施等,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做好进出外来办事人员登记、体温监测、佩戴口罩、实时消毒等疫情防控工作;三是加强对职工食堂管理工作,开展食堂卫生大检查及内部改造,牵头完成省、州、市及国内、省内各县(市)领导到高新区开展公务活动的接待工作。(5)抓社会事务,维护和谐稳定。一是加强来访群众接待疏导、强化来信来访案件办理。高新区2018—2022年信访工作被楚雄州委州政府通报表扬,高新区2021年度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被国家四部委及省四厅办通报表扬。二是认真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统筹做好高新区疫情防控工作,坚持常态化防控和应急处置相结合,充分发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筹工作;三是全力巩固提升国家级文明城市、国家级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四是扎实履行乡村振兴挂包责任。牵头组织高新区各定点帮扶部门开展新一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工作,2022年以来,高新区挂包769户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特殊困难户产业质量效益进一步提高,转移就业提质增效,收入更加持续稳定,人均纯收入年平均增速有望实现增长19.2%以上,目前已实现增长22.9%。(6)抓保密,筑牢安全底线。(7)抓值守,提升应急处置水平。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出台《楚雄高新区值班工作规范(试行)》《楚雄高新区值班信息报送和领导批示办理工作规定(试行)》。(8)抓法治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牵头统筹推进全区依法行政工作,2022年高新区法律顾问对24项重大决策和重大合同提供审核意见和法律咨询193余次,参与现场研判3次,参与矛盾调处工作9次,全面防控政府法律风险。(9)抓整改,坚决彻底整改反馈问题。针对2022年10月13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巡视反馈的问题,综合管理部牵头整改问题17个,经过6次专题会议的推进整改,责任科室的立行立改,17个整改事项已全部完成,清退违规资金2.51万元、挽回经济损失6.33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综合管理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调研科、机关事务科、信息督查科、政研法制科、信访科、社会事务科、创文创卫及疫情防控科。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管理部纳入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管理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管理部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8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8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实有在编车辆4辆。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管理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2022年度开发区综合管理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管理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26,719,687.05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2021年15,505,058.49元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1,214,628.56元,增长72.3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1,214,628.56元,增长72.3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一是新冠疫情的防疫防控工作量增加,财政拨款收入工作经费增加;二是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增加;三是文化旅游与传媒项目经费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四是2022年机构工作运转需要,新增了聘用人员,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管理部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26,719,687.05元。其中:项目支出17,502,564.56元,占总支出的65.5%;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2021年15,505,058.49元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1,214,628.56元,增长72.3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63,762.72元,增长2.95%;项目支出增加10,950,865.84元,增长167.1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机构工作运转需要,新增了聘用人员,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二是新冠疫情的防疫防控工作量增加,支出的工作经费增加;三是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支出增加;四是文化旅游与传媒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管理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217,122.49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889,559.46元,占基本支出的63.90%;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费、咨询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3,327,563.03元,占基本支出的36.1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管理部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502,564.56元。商品服务支出6,184,564.56元,占项目支出的35.3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4,600.00元,占项目支出的0.43%、资本性支出为10,743,400.00元,占项目支出的61.38%、对企业补助为500,000.00元,占项目支出的2.8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管理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719,687.0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15,505,058.49元相比,增加11,214,628.56元,增长72.33%,主要原因一是新冠疫情的防疫防控工作量增加,工作经费支出增加;二是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经费增加;三是文化旅游与传媒项目经费支出增加;四是2022年机构工作运转需要,新增了聘用人员,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757,052.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74%。主要用于基本支出(行政运行)7,310,384.57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974,539.54元,商品服务支出3,327,563.03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8,282.00元;项目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446,668.06元,其中:商品服务支出5,372,068.06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74,6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
5.教育(类)支出10,743,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21%。主要用于时光幼儿园学前教育发展经费。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672,7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2%。主要用于委托业务费(云南旅游评价服务费)120,920.00元;办公费(健康教育广告宣传费)20,92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920.00元;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对旅游演艺企业纾困补助)500,000.0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12,504.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9%。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206,208.55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02,152.08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4,143.7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59,672.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4%。主要用于项目支出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高新区疫情防控物资采购经费支出639,736.50元;基本支出中行政事业单位医疗519,935.59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74,29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343,404.0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894.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74,364.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42,283.5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2,081.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8.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2,08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管理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为200,000.00元,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1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74,364.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42,283.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2,08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08%。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综合管理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严格落实“三公”经费支出管理工作,严肃财经纪律,厉行节俭节约,用好每一分钱。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193,891.82元相比,减少19,527.32元,下降10.07%。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8,177.32元,下降11.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350.00元,下降4.04%。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初区公务接待不再由综合管理部统一统筹,各局室公务接待自行编制预算、支配使用;其次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用车,因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应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单位各种会议、考察、检查、调研、公务外出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1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管理部考察调研、学习交流、外单位参加会议工作等发生的公务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无(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管理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27,563.03元,比上年2,526,002.19元相比,增加801,560.84元,上升31.73%,主要原因分析是综合管理部机构改革,人员变动,机关事业单位外编劳务费增加,其次行政公务交通补贴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25,175.67元、咨询费、4,500.00元、差旅费97,010.00元、租赁费21,146.52元、委托业务费30,600.00元、邮电费1,916.82元、劳务费2,493,389.29元、工会经费24,498.86元、公务用车维护费142,283.50元、其他交通费用287,042.37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管理部部门资产总额9,439,615.72元,其中,流动资产43,119.14元,固定资产9,396,496.5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9,372,541.76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7,073.96元,其中上年度固定资产9,307,760.58元相比增加88,736.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0,474.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0,474.5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指由政府各个部门编制,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政府预算。部门预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4.项目支出:除人员工资、社会缴费和机关运行的基本经费以外的其他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指市级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财政拨款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根据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的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具体指单位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支出(不包括基本建设、固定资产投资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8.“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9.行政运行经费:指用于单位保运转的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和日常公用经费。
监督索引号53230103200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