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04-/2023-1011006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3-10-11
发布机构: 楚雄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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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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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主要职能: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于2017年5月成立,属开发区管委会下设正科级局室,负责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和市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定和行政审批相关法规,创新和完善相关工作体制机制;负责开发区投资项目、经贸商务、规划建设、城市管理、文教卫生、社会事务等方面的行政许可审批及相关事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统一协调派驻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负责组织行政审批涉及的现场勘查、联合验收、技术论证和社会听证等工作;负责动态优化行政审批目录、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流程,推行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智能化、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公布、发布有关行政审批 批的各类信息;负责对行政审批进行监督检查,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培训、检查考核以及日常管理等;负责就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及其后续监管与对应的各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巩固提升“一颗印章管审批”。自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工作以来,高新区行政审批局受理办理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和商事服务数量逐年增长,有力地促进了高新区固定资产投资持续增长,打通了便民利民服务“最后一公里”,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群众和企业在办事创业中有更多的“获得感”,进一步增强了政府公信力和服务能力,构建了高效便捷、权责明晰、统一协调、运行规范的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体制,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截至12月31日,累计受理行政审批事项总数为54619件。2022年截至12月31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办件量672件,其中水保18件、危化安全条件1件、危化安全设施设计1件、环评12件、临时占用林地1件、项目建议书审批60件、可研49件、备案398件、能评1件、追加投资1件、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9件、用地规划11件、工程规划76件、施工许可21件、初步设计2件、抗震设防1件、燃气经营许可换证核发10件;登记内资市场主体存量为21697户(其中企业6551户、个体工商户15133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3户),今年新发展内资市场主体4044户(其中企业830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户、个体工商户3213户);今年内资市场主体注销1537户(其中企业492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户、个体工商户1044户);内资市场主体较2021年末的19190户净增长2507户(其中企业338户、农民专业合作社0户、个体工商户2169户),每千人拥有量146户,其中企业44户,占比30%,个体102户,占比70%。

(2)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三化”建设

1、政务服务标准化方面。一是按照“五级十二同”的要求,深入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进一步完善部门业务流程及办事指南,对无法律依据的办理环节、申请材料、搭车收费全部清理,对法律依据、条件、程序、申请材料、收费、时限等要素重新确定,对所有审批事项制定出规范统一的《办事指南》,确定一次性告知受理、承办、批准、办结、投诉等程序和标准,特别是对企业群众关注度高的办事材料、办理流程和时限等要素,做到线上线下统一,并向社会公开,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办事依据;二是在运行过程中,按照“五个一”(审批项目“一单制”、审批受理“一窗制”、审批流程“一站制”、审批结果“一章制”、审批服务“一网制”)审批模式开展工作。

2、政务服务规范化方面。一是围绕楚雄高新区实际,以企业开办和工程建设审批为重点,设立行政审批服务大厅,按照市场主体注册登记类和投资项目审批两大类,设立项、能评、林业、规划建设、环评、安监、市场主体注册登记等窗口,做到企业开办和工程建设行政许可事项“应进尽进”,设置咨询台(含帮办代办窗口和老年人窗口)并明确专人负责,设置了综合窗口、“办不成事”窗口及惠企政策一站式服务窗口并明确了专人负责;二是建立健全大厅各项管理制度,实行首问责任制,开展限时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极大提高了服务效能。制定了楚雄高新区行政审批局窗口工作人员服务从业规范,为窗口工作人员配备了工作服,明确要求审批大厅窗口工作人员统一着装,实现了窗口工作人员统一着装、规范服务;三是建立楚雄高新区行政审批“专家库”,涉及各个领域专家共计260余人,没有对入选专家设置不合理资格条件及业绩条件,采用竞争性谈判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开展技术性服务评审,在组织评审时依法依规对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发放委托书,末位表态,以专家意见为准,未收到过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投诉;四是积极推进“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监督管理平台”和“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的运用,按照省政务服务管理要求,组织高新区涉及部门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系统录入和审核工作,审批信息发布实时更新、动态管理,实现线上线下联动,事项信息同源和申请材料、业务流程、办事规则一致。自设立至今已受理综合窗口业务办理、惠企政策咨询30件。

3、政务服务便利化方面。一是按照原工商总局《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开展登记,目录外的经营范围均先办营业执照;落实云南省“40证合一”改革要求,将40项证照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办理执照后不需再办理相关证照;二是建立帮办服务机制,在行政审批服务大厅设置帮办服务区,配备4台电脑、2台自助打印机、1个24小时无人值守审批工作站、2部手机供企业及办事群众使用,并由帮办服务人员提供现场业务指导;三是进一步推进审批档案信息化服务,全省首家启用电子档案查询系统,无需再调取纸质档案,实现行政审批档案“立查立知”,截至目前电子档案查询295件,其他档案查询262件;四是启用全省首家“24小时无人值守智能审批工作站”,受到省住建厅、省市场监管局领导的高度肯定,真正实现审批不见面;五是全面推行楚雄高新区内注册登记新开办企业首套印章免费刻制服务,实现公章“即到即刻”“即刻即领”,自2021年4月推行印章免费刻制服务,截至2022年12月共计为企业免费刻制印章941枚,为企业节约成本183495元。

(3)全力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楚雄高新区牢固树立“政府围着企业转、企业有事马上办”的服务意识,出台了营商环境十条措施和“拿地即开工”实施方案,就企业反映问题实地走访,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问题25起,并对云南省营商环境投诉平台举报的17起投诉案件限时办结,销号率100%,受到企业和群众的一致好评。

(4)研究制定并出台楚雄高新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条措施(试行)。从制定政策、创新机制、减少环节、压缩时限、提高效率、队伍建设等10个方面力促全区营商环境再上新台阶,在全州率先取消社会投资类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事项,为企业减轻负担、为项目审批提速,对推动全区营商环境整体优化、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

(5)研究制定并出台楚雄高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拿地即开工”实施方案(试行)。在全省首家创新工程建设项目“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按照企业作承诺,部门利用土地摘牌前的“空档期”提前容缺办理“立项、环评、安评、能评、水保、规划、设计、施工”等预审手续,拿地后当即办理用地规划许可、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实现拿地即开工。一般社会投资类项目审批由原来的35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大大缩减了审批时限和建设周期,促进工业类投资项目早落地、早投产、早见效。形成“审批加速度、服务上台阶、企业减负担、投资增信心”的多赢格局。截至目前共有2个项目纳入“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审批。

(6)率先在全州首家取消社会投资类房屋及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根据《省住建厅等省直14家单位关于整合社会投资一般性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流程工作的通知》(云建审〔2018〕367号),目前,全省已有昆明市、保山市、西双版纳州、大理州、临沧市、曲靖市、昭通市取消社会投资类房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楚雄州未取消,按照“宽审批、减环节、减材料”“放管服”改革要求,楚雄高新区将“先行先试”,率先在全州首家取消社会投资类房屋及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在全州为企业减负上树标杆,提高审批效率。

(7)项目审批全面推行“容缺审批”“容缺受理”。以提速增效为出发点,在核心要素申报材料齐全、有效前提下,可容缺要素材料缺少或出现错误,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窗口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时限和超期后的处理方法,经申请人申请并作出在规定时间内补全所需材料承诺后,审批窗口容缺受理申报项目,办理颁发相关证书。“容缺审批”“容缺受理”模式由过去“材料不齐不能办”变为“一边准备材料,一边受理审核”的并行推进模式,缩短了审批时限,降低了审批环节的启动门槛。对符合容缺受理审批制度的事项当日办结,时限由原来30天放宽至60天,今年共办理容缺受理审批9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科、商事社会事务科、投资审批科。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2022年度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2,557,866.6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62,936.43元,占总收入的96.29%;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94,930.25元,占总收入的3.7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86,282.09元,增长17.7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95,351.84元,增长13.6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90,930.25元,增长2,273.2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增加人员工资及配套经费减少和基本建设类项目经费增加,财政拨款增加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其他收入增加比例较大是因为2022年收高新区党政办拨党建经费4000元;由于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分局一部分劳务派遣工作人员职能划转到行政审批局,收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拨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和保险90930.25元未拨付。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2,462,936.43元。其中:基本支出2,098,484.25元,占总支出的85.2%;项目支出364,452.18元,占总支出的14.8%;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92,031.34元,增长13.4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97,412.67元,增长31.07%;项目支出减少205,381.33元,下降36.0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2022年支出增加,新增聘用人员经费增加,受疫情影响,行政审批项目经费支出减少,审批业务量有所减少,导致相关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98,484.2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91,771.59元,占基本支出的61.5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06,712.66元,占基本支出的38.4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64,452.1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楚高财预〔2022〕30号2022年专项业务经费128,852.18元用于行政审批大厅开展营业执照以企业开办和工程建设审批为重点,设立行政审批服务大厅,按照市场主体注册登记类和投资项目审批两大类,设立项、能评、林业、规划建设、环评、安监、市场主体注册登记等窗口项目经费支出;楚高财预〔2022〕265号2022年评审服务专项经费235,600.00元用于投资项目、经贸商务、规划建设、城市管理、文教卫生、社会事务专项审批项目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62,936.4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295,351.84元,增长13.63%,主要原因2022年支出增加,新增聘用人员经费增加,相应地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增加,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62,336.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73%。主要用于行政运行的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在职职工公用经费保障、本单位公用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5,501.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6%。主要用于行政单位退休人员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以及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5,029.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8%。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0,0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3%。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06,712.66元,比上年增加115,299.15元,增长16.6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财政拨款公用经费增加。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机关运行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运行的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56,498.35元、手续费100.00元、水费5,000.00元、邮电费2,429.54元、培训费1,042.00元、劳务费680,253.89元、工会经费8,571.82元、其他交通费用51,421.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96.06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资产总额1,057,240.56元,其中,流动资产202,714.56元,固定资产854,526.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42,661.1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01,18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45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45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455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般公共预算】是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包括州本级收入和中央、省对我州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州以下政府上解收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包括州本级支出、上解中央支出、州对下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州本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包括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州本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按照功能分类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公共安全、国防支出、农业、环境保护、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社会保障及就业和其他支出,按经济性质分类分为: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和其他支出。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2023年10月10日

监督索引号53230100557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