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0100558301000
楚雄州楚雄市东瓜镇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州楚雄市东瓜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州楚雄市东瓜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楚雄市东瓜镇地处楚雄市北部,东邻苍岭镇,南连鹿城镇,西接紫溪镇和吕合镇,北同牟定县凤屯镇、江坡镇毗邻。全镇辖区10个社区居民委员会、3个村民委员会,175个村(居)民小组,国土面积229平方千米(东西最大距离21.45千米、南北最大距离19.35千米),全镇户籍人口88738人。
东瓜镇人民政府的职能主要有以下十七项:
1.在上级政府和镇党委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
2.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议和命令,发布本级政府的决议和决定,保持政令畅通。
3.规定本级政府的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4.执行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辖区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城乡建设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5.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
6.采取措施,贯彻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三大基本国策。
7.保障少数民族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帮助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发展经济、文化和建设事业。
8.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9.指导村民委员会(社区)建设,提高群众自我管理水平。
10.建立健全各种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加强对公共危机、突发事件的预警、管理和处理。
11.发展公益事业和社会公用事业,为社会提供各项公益服务,改善人民生活质量。
12.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小城镇建设、水土保持、退耕还林、荒山绿化、滑坡泥石流治理、乡村道路建设、人畜饮水等方面的工作。
13.受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解决民间矛盾,搞好社会治安,净化社会环境,维护社会稳定。
14.指导村民委员会的建设,建立健全农村市场经济体系,鼓励兴办各类协会和中介组织,提高农民的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能力。
15.引导农民进行科学化、现代化的农业生产,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
16.协助上级相关部门做好征地拆迁安置工作。
17.办理上级国家行政机关交办的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3周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一年,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关键一年。2022年,政府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州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委九届四次全会、市人大九届三次会议部署,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大力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发扬“愚公移山”“钉钉子”“工匠”的精神,彰显“勇于追求、敏于行动、敢于担当”的威楚精神,以“不要等、主动干、积极办”的工作作风,大力抓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好彝州“1133”战略,落实好区镇一体化协同发展战略,以稳增长、脱贫攻坚、八城同创、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生态文明、乡村振兴、改善民生、社会稳定等为重点,推动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为建设“中国彝乡·滇中翡翠·红火楚雄”、夯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3周年贡献力量。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楚雄市东瓜镇人民政府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东瓜镇党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东瓜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东瓜镇社会事务办公室、东瓜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东瓜镇扶贫开发办公室、东瓜镇城乡综合治理办公室综合办公室。
所属单位7个,分别是:
1、东瓜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2、东瓜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3、东瓜镇水务服务中心
4、东瓜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
5、东瓜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6、东瓜镇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
7、东瓜镇财政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州楚雄市东瓜镇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3个。其中:行政单位6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东瓜镇党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东瓜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东瓜镇社会事务办公室、东瓜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东瓜镇扶贫开发办公室、东瓜镇城乡综合治理办公室;
2.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东瓜镇财政所;
3.其他事业单位:东瓜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东瓜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东瓜镇水务服务中心、东瓜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东瓜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东瓜镇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州楚雄市东瓜镇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7人。其中:行政编制4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4人),事业人员5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25人(离休0人,退休125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16辆,超出编制部分车辆已折旧完成,年限较长无法使用,待下一年报财政审批后做报废处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楚雄市东瓜镇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88,791,283.6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8,791,283.66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83,918,528.99元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872,754.67元,增长5.8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872,754.67元,增长5.8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元,增长0%。收入合计和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加大乡村振兴项目、人居环境提升项目的实施力度,上级扶持资金增多。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楚雄市东瓜镇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88,791,283.66元。其中:基本支出56,245,747.75元,占总支出的63.35%;项目支出32,545,535.91元,占总支出的36.65%;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83,918,528.99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872,754.67元,增长5.8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445,242.85元,增长12.94%;项目支出减少1,572,488.18元,下降4.6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加大乡村振兴项目、人居环境提升项目的实施力度,上级扶持资金增多。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楚雄市东瓜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6,245,747.7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8,070,374.75元,占基本支出的85.4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175,373元,占基本支出的14.5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楚雄市东瓜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545,535.9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楚高财预〔2022〕401号专项经费27,600.00元;
2.楚高财预〔2022〕9号2019年零增长工作考核奖励经费999,166.47元;
3.楚高财预〔2022〕248号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和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经费142,700.00元;
4.楚高财预〔2022〕1号2021年结余结转资金22,600.00元;
5.楚高财预〔2022〕40号春节走访慰问经费59,900.00元;
6.楚高财预〔2022〕44号解决历史遗留问题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40,000.00元;
7.楚高财预〔2022〕45号2020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经费998,782.70元;
8.楚高财预〔2022〕46号处理彝药文化园违建专项法律服务费85,000.00元;
9.楚高财预〔2022〕47号“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经费60,000.00元;
10.楚高财预〔2022〕49号2021年全国文明城市迎检工作经费200,000.00元;
11.楚高财预〔2022〕308号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工作经费260,000.00元;
12.楚高财预〔2022〕337号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工作经费150,000.00元;
13.楚高财预〔2022〕428号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大楼租金3,162,753.00元;
14.楚高财预〔2022〕403号专项经费26,190.00元;
15.楚高财预〔2022〕398号州级补助清廉楚雄建设启动专项资金50,000.00元;
16.楚开财预〔2021〕341号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000.00元;
17.楚高财预〔2022〕1号2021年结余结转资金39,934.00元;
18.楚高财预〔2022〕9号2021年已安排未拨付资金190,000.00元;
19.楚高财预〔2022〕134号上级结转省级综合治理专项资金50,000.00元;
20.楚高财预〔2022〕149号党建带团建专项经费9,045.20元;
21.楚高财预〔2022〕110号2021年大案要专项业务省级补助经费155,032.60元;
22.楚高财预〔2022〕9号2021年已安排未拨付2019年零增长工作考核奖励经费34,909.00元;
23.楚高财预〔2022〕452号市场主体培育工作经费50,000.00元;
24.楚高财预〔2022〕450号派出所警务辅助人员经费75,000.00元;
25.楚高财预〔2022〕9号2021年已安排未拨付资金118,291.00元;
26.楚高财预〔2022〕59号2021年秋季学期保教费745,200.00元;
27.楚高财预〔2022〕286号返还捐赠用于保障车坪幼儿园达标晋级资金100,000.00元;
28.楚高财预〔2022〕362号春季学期幼儿园保教费1,070,748.78元;
29.楚高财预〔2022〕224号州级科协专项资金10,000.00元;
30.楚高财预〔2022〕111号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23,865.04元;
31.楚高财预〔2022〕277号州级文化旅游项目资金50,000.00元;
32.楚高财预〔2022〕244号结转非贫困县2019年旅游发展基金省级补助地方项目资金200,000.00元;
33.楚高财预〔2022〕1号2021年结余结转资金531,243.29元;
34.楚高财预〔2022〕152号2022年民政事业省级专项资金第一批和高龄补贴市级补助资金211,500.00元;
35..楚高财预〔2022〕92号2022年基层政权建设和区划地名管理非财政供养人员亡故后火化并入公墓安葬州级补助资金2255.62元;
36.楚高财预〔2022〕14号中央优抚对象生活补助经费49,407.20元;
37.楚高财预〔2022〕123号退休职工王凤林同志病故后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补助经费209,650.00元;
38.楚高财预〔2022〕394号东瓜镇退休职工钱万华病抚恤金及丧葬补助费221,191.00元;
39.楚高财预〔2022〕1号2021年中央优抚对象第一批及第二批补助经费69,283.60元;
40.楚高财预〔2022〕14号中央优抚对象生活补助经费272,557.76元;
41.楚高财预〔2022〕14号中央优抚对象生活补助经费310,041.60元;
42.楚高财预〔2022〕2号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600.00元;
43.楚高财预〔2022〕426号2022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中央补助经费586,577.70元;
44.楚高财预〔2022〕148号2021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补助经费807,750.00元;
45.楚高财预〔2022〕14号中央优抚对象生活补助经费391,600.00元;
46.楚高财预〔2022〕20号优抚对象五项州级补助经费5,440.00元;
47.楚高财预〔2022〕1号2021年中央优抚对象第一批及第二批补助经费352,765.16元;
48.楚高财预〔2022〕1号省级优抚对象解困帮扶及其他临时救助专项补助资金6,000.00元;
49.楚高财预〔2022〕14号中央优抚对象生活补助经费1,316,800.00元;
50.楚高财预〔2022〕22号省级优抚对象解困帮扶及其他临时救助资金39,500.00元;
51.楚高财预〔2022〕33号省级优抚对象生活补助资金236,575.20元;
52.楚高财预〔2022〕35号2021年重点优抚对象八一慰问经费19,221.00元;
53.楚高财预〔2022〕343号市级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33,700.00元;
54.楚高财预〔2022〕328号2022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偿和教育培训州级经费69,600.00元;
55.楚高财预〔2022〕329号退役士兵安置州级补助资金87,000.00元;
56.楚高财预〔2022〕372号退役士兵安置市级补助资金104,400.00元;
57.楚高财预〔2022〕332号民政事业州级专项补助经费135,947.00元;
58.楚高财预〔2022〕92号2022年基层政权建设和区划地名管理非财政供养人员亡故后火化并入公墓安葬州级补助资金250,000.00元;
59.楚高财预〔2022〕152号2022年民政事业省级专项资金第一批和高龄补贴市级补助资金131,935.00元;
60.楚高财预〔2022〕66号2021年省级结转补助民政事业专项资金199,680.00元;
61.楚高财预〔2022〕65号乡镇配备残疾人专职委员和联络员州级补助资金21,360.00元;
62.楚高财预〔2022〕2号生活救助支出2,520.00元;
63.楚高财预〔2022〕1号2021年结余结转资金14,979.00元;
64.楚高财预〔2022〕151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补助资金8,764.00元;
65.楚高财预〔2022〕366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结算资金18,400.00元;
66.楚高财预〔2022〕10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经费100,000.00元;
67.楚高财预〔2022〕136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经费200,000.00元;
68.楚高财预〔2022〕140号彝人古镇社区疫情防控工作经费150,000.00元;
69.楚高财预〔2022〕169号楚雄北收费站出口疫情防控检查点工作经费100,000.00元;
70.楚高财预〔2022〕285号卫生院新冠肺炎专项经费30,000.00元;
71.楚高财预〔2022〕393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经费100,000.00元;
72.楚高财预〔2022〕446号大棚房清理违法用地恢复和违法违规建筑拆除工作经费100,000.00元;
73.楚高财预〔2022〕381号疫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专项用于百日攻坚经费30,000.00元;
74.楚高财预〔2022〕9号2021年已安排未拨付资金44,740.00元;
75.楚高财预〔2022〕26号2020年未兑现计划生育州级补助经费11,714.40元;
76.楚高财预〔2022〕112号计划生育项目州级补助资金107,023.60元;
77.楚高财预〔2022〕113号计划生育项目中央补助资金493,760.00元;
78.楚高财预〔2022〕114号2022年计划生育项目省级补助资金347,000.00元;
79.楚高财预〔2022〕260号2021年度计划生育项目省和州级结转资金186,448.00元;
80.楚高财预〔2022〕297号卫生健康项目州级补助资金18,720.00元;
81.楚高财预〔2022〕402号计划生育项目州级结转资金28,080.00元;
82.楚高财预〔2022〕25号2020年未兑现计划生育经费69,494.00元;
83.楚高财预〔2022〕1号2021年结余结转资金3,145.88元;
84.楚高财预〔2022〕1号2021年结余结转资金130,000.00元;
85.楚高财预〔2022〕1号2021年结余结转资金7,400.00元;
86.楚高财预〔2022〕4号提升人居环境打造美丽庭院工作经费260,000.00元;
87.楚高财预〔2022〕9号2019年零增长工作考核奖励经费341,674.57元;
88.楚高财预〔2022〕231号东瓜庄段运河周边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经费50,000.00元;
89.楚高财预〔2022〕429号省委巡视涉及东瓜镇牵头问题资金环境卫生资金206,000.00元;
90.楚高财预〔2022〕54号庄甸社区谢家村居民小组征地费1,000,000.00元;
91.楚高财预〔2022〕1号2021年农业农村发展第一批市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240,000.00元;
92.楚高财预〔2022〕145号2021年省级生态烟叶发展补助资金及稳定核心烟区土地流转专项扶持经费10,980.00元;
93.楚高财预〔2022〕409号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000.00元;
94.楚高财预〔2022〕1号2021年中央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补助资金60,000.00元;
95.楚高财预〔2022〕1号2021年结余结转资金220,808.64元;
96.楚高财预〔2022〕94号中央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资金56,000.00元;
97.楚高财预〔2022〕166号2022年省级农村厕所改造建设专项资金142,000.00元;
98.楚高财预〔2022〕202号楚雄州农村厕所革命州级配套资金12,000.00元;
99.楚高财预〔2022〕315号中央第二批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资金14,000.00元;
100.楚高财预〔2022〕1号2021年天然林保护工程及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资金965,000.00元;
101.楚高财预〔2022〕2号其他劳务工作经费50,000.00元;
102.楚高财预〔2022〕147号省级水利专项资金60,000.00元;
103.楚高财预〔2022〕171号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补助资金124,400.00元;
104.楚高财预〔2022〕255号省级水利救灾资金90,000.00元;
105.楚高财预〔2022〕364号中央水利救灾资金20,000.00元;
106.楚高财预〔2022〕305号省级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30,000.00元;
107.楚高财预〔2022〕340号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0,000.00元;
108.楚高财预〔2022〕48号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40,000.00元;
109.楚高财预〔2022〕93号2021年州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60,000.00元;
110.楚高财预〔2022〕256号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200,000.00元;
111.楚高财预〔2022〕316号州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0,000.00元;
112.楚高财预〔2022〕340号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60,000.00元;
113.楚高财预〔2022〕176号龙河村委会田野里种植园土地流转扶持资金96,591.80元;
114.楚高财预〔2022〕185号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5,100.00元;
115.楚高财预〔2021〕341号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省外务工人员补助资金27,000.00元;
116.楚开财预〔2021〕341号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乡村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6,400.00元;
117.楚高财预〔2022〕406号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9,200.00元;
118.楚高财预〔2022〕425号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5,500.00元;
119.楚高财预〔2022〕451东瓜镇2021及2022年脱贫劳动力培训转移培训资金30,000.00元;
120.楚高财预〔2022〕48号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1,500.00元;
121.楚高财预〔2022〕132号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6,000.00元;
122.楚高财预〔2022〕213号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3,000.00元;
123.楚高财预〔2022〕226号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彝人古镇社区民族文化展览馆建设补助资金550,000.00元;
124.楚高财预〔2022〕226号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楚雄彝绣天地补助资金39,300.00元;
125.楚高财预〔2022〕226号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云南彝彩文化创产业公司补助资金310,700.00元;
126.楚高财预〔2022〕9号2019年零增长工作考核奖励经费350,000.00元;
127.楚高财预〔2022〕44号解决历史遗留问题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00,000.00元;
128.楚高财预〔2022〕58号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核算中心办公设备购置经费54,110.00元;
129.楚高财预〔2022〕100号兴隆村委会土地整治提升改造项目补助资金500,989.00元;
130.楚高财预〔2022〕143号2020年市级村威楚雄好支书绩效补贴12,000.00元;
131.楚高财预〔2022〕415号老君山片区野生动物世界建设项目办公经费7,360.00元;
132.楚高财预〔2022〕202号2022年楚雄州农村厕所革命州级配套补助资金200,000.00元;
133.楚高财预〔2022〕435号哀牢山楚雄野生动物园世界建设项目专班组工作经费30,000.00元;
134.楚高财预〔2022〕1号2021年结余结转资金50,000.00元;
135.楚高财预〔2022〕9号2021年已安排未拨付资金500,000.00元;
136.楚高财预〔2022〕44号解决历史遗留问题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600.00元;
137.楚高财预〔2022〕170号龙河村委会人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补助资金72,755.11元;
138.楚高财预〔2022〕180号永安社区办公经费100,000.00元;
139.楚高财预〔2022〕194号桃园社区山嘴子居民小组排污管线建设资金180,000.00元;
140.楚高财预〔2022〕200号桃园社区东晋电缆企业项目建设用地工作经费200,000.00元;
141.楚高财预〔2022〕313号度脱贫户监测对象一般困难户乡村公益性岗位工资补助418,500.00元;
142.楚高财预〔2022〕330号彝人古镇社区规范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经费60,000.00元;
143.楚高财预〔2022〕415号老君山片区野生动物世界建设项目办公经费2,640.00元;
144.楚高财预〔2022〕440号政协委员服务联络处经费10,000.00元;
145.楚高财预〔2022〕333号第二批省级库区基金400,000.00元;
146.楚高财预〔2022〕281号2021年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省级补助资金70,119.00元;
147.楚高财预〔2022〕282号交通转移支付用于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80,920.00元;
148.楚高财预〔2022〕444号东瓜镇大棚房清理和违法违规建筑拆除工作经费346,211.52元;
149.楚高财预〔2022〕1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60,000.00元;
150.楚高财预〔2022〕1号2021年结余结转资金66,000.00元;
151.楚高财预〔2022〕44号解决历史遗留问题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00,000.00元;
152.楚高财预〔2022〕91号农房抗震改造中央补助资金143,000.00元;
153.楚高财预〔2022〕1号2021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中央补助资金50,564.47元;
154.楚高财预〔2022〕109号2021年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18,000.00元;
155.楚高财预〔2022〕242号州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6,000.00元;
156.楚高财预〔2022〕137号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资金266,550.00元;
157.楚高财预〔2022〕7号2021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50,000.00元;
158.楚高财预〔2022〕1号2021年结余结转资金464,918.00元;
159.楚高财预〔2022〕146号2021年省级结转第三批福利彩票公益金80,000.00元;
160.楚高财预〔2022〕332号民政事业州级专项补助经费28,656.00元;
161.楚高财预〔2022〕150号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部分补助资金18,000.00元;
162.楚高财预〔2022〕1号东瓜镇2021年省级专项彩票公益金第二批项目补助资金270,000.00元;
163.楚高财预〔2022〕1号2021年结余结转资金5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楚雄市东瓜镇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229,145.1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11%。与上年77,197,366.15元相比增加9,031,779.04元,增长11.7%,主要原因是2022年加大乡村振兴项目、人居环境提升项目的实施力度,上级扶持资金增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242,906.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3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机构运作和相关事业发展,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381,356.68元;商品及服务支出20,540,436.45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3,736,064.86元;资本性支出7,829,477.33元;对企业补助352,078.63元;
2.公共安全(类)支出193,29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2%。主要用于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镇工作,其中:商品及服务支出171,091.00元;资本性支出22,200.00元;
3.教育(类)支出13,069,429.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16%。主要用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442,870.50元;商品及服务支出3,871,118.12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1,514.00元;资本性支出为653,927.00元;
4.科学技术(类)支出1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科普工作支出,其中:商品及服务支出10,000.00元;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96,890.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3%。主要用于文体广电旅游的工作经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7,546.89元;商品及服务支出79,343.92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153,839.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89%。主要用于社保和民政相关事务等民生方面的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036,610.96元;商品及服务支出584,619.92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180,529.75元;对企业补助352,078.63元;
7.卫生健康(类)支出5,694,512.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主要用于计生部门机构运转和计生、医疗以及医疗保险等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552,106.83元;商品及服务支出733,786.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260,501.84元;资本性支出148,118.00元;
8.节能环保(类)支出13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5%。主要用于退耕还林政策补助,其中:资本性支出130,000.00元。
9.城乡社区(类)支出1,928,025.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4%。主要用于国土规划部门机构运转和集镇建设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59,833.26元;商品及服务支出316,817.26元;资本性支出651,374.57元。
10.农林水(类)支出24,989,149.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98%。主要用于农林水部门机构运转和东瓜镇农业补偿、森林防火、水利建设扶贫、农村建设等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005,775.80元;商品及服务支出4,743,532.26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863,380.20元;资本性支出5,376,460.75元;
11.交通运输(类)支出151,03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8%。主要用于道路维修支出,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32,480.00元;资本性支出18,559.00元;
1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346,211.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等支出,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46,211.52元。
13.住房保障(类)支出2,783,30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3%。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74,987.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0,0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08,314.00元;
1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340,5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9%。主要用于森林防火,其中:商品及服务支出290,55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000.00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5,000.00元,支出决算为107,638.8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02,638.86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5.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0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6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楚雄市东瓜镇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5,000.00元,支出决算为107,638.8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02,638.8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镇严格预算管理,完善管理制度,节约运行成本,严格落实中央“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74,251.97元,增长22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69,251.97元,增长207.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5,000元,增长1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受疫情影响,导致油价上涨,进而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6辆。主要用于日常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部门开阵业务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州楚雄市东瓜镇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69,848.56元,比上年6,784,811.11元减少3,814,962.55元,减少56.23%,主要原因是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经费,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只反映了行政单位运行经费产生的差异。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163,369.14元;水费31,792.50元;邮电费49,344.81元;差旅费55,628.77元;维修(护)费14,090.00元;会议费78,004.00元;公务接待费5,000.00元;劳务费823,634.90元;工会经费116,895.58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2,638.86元;其他交通费用529,45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楚雄州楚雄市东瓜镇部门资产总额102,999,228.24元,其中,流动资产22,309,503.46元,固定资产4,422,474.7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76,267,25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111,166,400.00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167,171.7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减少626,425.2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48167.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5,272.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5,272.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三公经费: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包括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是指单位为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包括在接待中发生的交通费、用餐费和住宿费等支出。
国有资产:国有资产是指属于国家所有的一切财产和财产权利的总和,是国家所有权的客体。具体而言,国有资产包括国家依法或依权力取得和认定的财产,国家资本金及其收益所形成的财产,国家向行政和事业单位拨入经费形成的财产,对企业减税、免税和退税等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国际援助等所形成的财产。
监督索引号53230100558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