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04-/2023-1011002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3-10-11
发布机构: 楚雄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环保监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号: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环保监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发表时间:
字体:[    ]

监督索引号53230100557701000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环保监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环保监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环保监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划;

2、根据授权开展区内生态环境准入、监测等管理工作,并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根据授权开展区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根据授权及高新区发展需要,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省、州及高新区管委会赋予的其他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5、承办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以来,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环保监管局在高新区党工委、管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州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紧扣“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州及高新区的安排部署,全区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平稳有序、持续向好,现将我局2022年班子年度工作总结如下:

1、2022年工作推进措施及成效

(1)抗牢“管党治党”主责,全面推进党建工作走深走实

始终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肩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推进党的各方面建设,党建质量、党建水平不断提高。一是抓实抓牢学习教育,不断深化理论武装。认真制定《2022年支部理论学习计划》,班子成员带头并引导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自学,充分运用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全民阅读”等活动,不断增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持续推进“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充分利用“云岭先锋”“学习强国”等平台,将党员干部日常教育贯穿始终。二是严格落实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工作落实。制定了《党支部2022年党建工作计划》《党支部2022年公开承诺书》,与支部党员签订了《党支部2022年共产党员公开承诺书》、《党员目标管理责任书》,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每月组织召开支委会深入分析研究存在问题及不足。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提高组织生活质效。将“四万三进”“主题党日”“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民生实事计划”等活动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党员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党费收缴、民主集中制、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不断提高党内组织生活质量和活力,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安全环保工作开展提供坚强保障。组织召开党员大会5次,支委会13次,讲党课5次,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层层开展责任主体提醒谈话21人次;“两个责任”专题约谈21人次。组织开展专题学习16次;开展“全民阅读”活动5次,党支部17名党员分享了读书心得;开展民主生活会会前学习研讨2次、年度组织生活会会前学习研讨1次;组织开展了“主题党日活动”12次。高质量开好2021年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四是深入开展廉政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结合工作实际,对照楚雄高新区《机关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工作要求,制定《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强化“一岗双责”责任落实,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承诺书》,班子成员之间、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之间分别签订了《楚雄高新区安全环保监管局党支部党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以上率下、层层压实责任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年内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2次,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活动2场次,开展专题廉政党课3场次,通报典型案例7期;开展集体廉政提醒谈话3场次,累计50余人次参加。组织观看《“黑影”现行记》《念错酒“经”的掌门人》《正风肃纪反腐云南实践》3场41人次。强化廉政风险点排查,建立健全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结合岗位职责要求,逐一梳理工作职责,理清各科室岗位的职责权力,做到职权项目清楚明晰,局班子成员及分管科室负责人分别填写上报干部职工廉政档案登记表8份,查出个人风险点22个,逐条制定防控措施25条。

(2)牢牢守好底线,全力保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围绕“防风险、保安全、迎二十大”这条主线,严而又严、细而又细、实而又实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及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安全稳定环境。一是抓实党政领导责任,压实行业监管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必须”要求,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系,明确岗位职责,层层严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综合监管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确保每个环节、每个流程责任到人、落实到位。二是夯实工作基础,构建长效机制。制定下发《2022年高新区安全环保监管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楚雄高新区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高新区安全环保监管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清单》等文件,印发了《楚雄高新区安全生产学习资料汇编》,年内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4场次,专题培训3场次,对有关部门和辖区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培训3场次,培训人员268人次,通过面授讲解、案例分析,强化安全主体责任和安全意识,进一步夯实安全基础,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向好。三是强化日常监管,扛牢压实安全生产责任。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强化重点时段、重点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检查烟花爆竹专营店4家,临时专营点12家,签订《高新区烟花爆竹经营店(点)安全承诺书》16份,收缴违禁烟花爆竹22个品种共32件;深入企业开展危险化学品、有色金属冶炼、粉尘涉爆企业、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工贸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对辖区20家医药生产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共排查出一般隐患和问题621条,下达各类执法文书36份,已整改621条,整改率100%。四是严格按上级要求开展工贸企业“百日清零”、“百日攻坚”、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各类专项行动,深入开展辖区企业各类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服务,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切实履行职责,深入排查治理各类隐患,提高安全隐患发现能力和治理水平,有力有效地提高了辖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水平。

(3)树牢生态文明理念,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实现绿色发展,持续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切实把高新区的资源优势、生态优势转化为高质量发展优势。一是加强治理力度,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结合辖区工业企业自查结果,督促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企业主体责任,做好污染物台账管理、依法开展自行监测、落实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及定期委托处置危险废物等相关环保工作,深入企业开展现场检查10家,查出生态环境问题9个;查清辖区企业废矿物油产生18.94吨,已经规范处置18.1吨,剩余废矿物油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暂存;排查云植药业、积大药业、爱尔康生物科技三家涉及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共计罐体29个6542

,有机废气收集排放符合要求标准,进一步提高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二是服务保障全区发展,做好总规环评编制。按照高新区升级转型要求,持续开展高新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工作,安全环保监管局会同编制单位,对全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进行全面规范的影响评价,按照《楚雄高新区规划环评监测方案》要求,组织开展环境现状检测。截至目前,总体规划环评评审稿件已经完成并上报至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等待评审通过获批。四是以各类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及群众投诉举报件办理为契机,扎实履行环境属地监管职责。今年以来,共计接到群众信访举报投诉环境问题5起,涉及环境噪声领域投诉4起,大气污染类1起;接楚雄市环保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生态环境问题转办件2起(庄甸园区污水管网问题及企业雨污分流问题、太阳药业药渣堆场问题),接楚雄市河湖长制工作交办转办问题件2件(桃园片区企业污水排放问题),信访举报件转办件1起(滇中有色大气排放问题),以上问题全面进行了走访和调查,处置完成率达到100%,涉及的各有关部门同时反应、同时应急、同时响应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深化,进一步提升高新区生态环境领域监管执法的效能。组织开展楚雄高新区各类生态环境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回头看工作,压紧压实行业监管主责,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巩固中央环保督察和省联合执法检查交办问题整改成果。

(4)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抓实抓细各项重点工作

围绕高新区党工委、管委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走在前作表率,更好履职尽责、担当善为,圆满完成各项重点工作任务。一是常态化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按照中央、省、州、市、区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会议要求,高新区安全环保监管局高度重视,认真贯彻会议精神,结合工作职能职责,强化行业督促指导,狠抓落实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二是助力“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按照市、区创文创卫、七个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压实责任,协调配合,齐抓共管,聚焦重点,加强督办,扎实开展相关工作。三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坚持以乡村振兴战略20字方针为导向,结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推动高新区安全环保监管局乡村振兴工作再上新台阶、开创新局面。高新区安全环保监管局党支部组织挂包领导干部深入龙河村委会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2次。严格执行扶贫政策标准,常态化开展“回头看“回头帮”,聚焦贫困户“一超六有”脱贫标准,配合东瓜镇龙河村委会对到户政策逐一全面排查梳理、宣传解释、兑现落实特别是“插花式”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义务教育、住房安全保障、产业发展以及饮水安全、广播电视等政策落实情况,全面排查整改影响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的各类问题。四是压实责任,认真抓好“稳增长”工作任务。实行招商项目督促推进、策划包装、外出招商“三项机制”,定期召开经济指标任务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将招商引资重点产业及重大项目工作责任分解到责任领导和具体科室,对目标任务进行了细化,明确了责任人,实现了工作量化到位、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位。2022年我局经济稳增长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21500万元、招商引资任务30000万元,截至目前,我局已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2195万元,完成率107%;完成招商引资37599万元,完成率125%,我局将全面完成全年经济指标任务。

(5)压实工作责任,坚决整改反馈问题

按照《省委第六巡视组巡视楚雄高新区党工委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要求,高新区安全环保监管局高度重视,及时部署、认真落实,迅速召开调度会议,及时传导整改压力,对存在问题进行分析研判。截至目前,涉及4大类17个方面37个反馈问题139条整改措施中,高新区安全环保监管局主动认领10条,已全部完成整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安全生产科、环境保护科、案件审查科、综合执法检查科。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环保监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环保监管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环保监管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我局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环保监管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2646921.1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46921.16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0元,增长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0元,增长0%,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元。增长0%。由于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环保监管局成立于2021年9月,2021年度无相关收入,故无与上年相比数据。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环保监管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2646921.16元。其中:基本支出2024876.03元,占总支出的76.5%;项目支出622045.13元,占总支出的23.5%;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0元,增长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0元,增长0%;项目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由于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环保监管局成立于2021年9月,2021年度无相关支出,故无与上年相比数据。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环保监管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24876.0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52073.68元,占基本支出的81.59%;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公用经费372802.35元,占基本支出的18.4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环保监管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22045.1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支出539000.00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3045.13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环保监管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46921.1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由于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环保监管局成立于2021年9月,2021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无与上年相比数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0407.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1159.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539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36%。主要用于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目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334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4%。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763007.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6%。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环保监管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未支出主要原因是我局2021年9月新成立,严格管控三公经费支出,厉行节约,减少三公经费支出,本年未产生相应的公务接待费,所以未产生费用。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未支出主要原因是我局2021年9月新成立,严格管控三公经费支出,厉行节约,减少三公经费支出,本年未产生相应的公务接待费,所以未产生费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环保监管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2802.35元。由于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环保监管局成立于2021年9月,2021年度无相关支出,故无与上年相比数据。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58210.60元,邮电费1821.70元,差旅费188.00元,劳务费218273.49元,工会经费16658.56元,其他交通费用7765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环保监管局资产总额223701.63元,其中,流动资产191471.63元,固定资产3223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7603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03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39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和依据情况说明里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建议直接保留模板提供专用名词。

1、“三公”经费:指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因公出国(境)经费,是维护单位正常运行的基本经费。

2、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3、其他收入:指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行政单位预算外收入、事业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4、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监督索引号5323010055770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