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04-/2023-1010011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3-10-10
发布机构: 楚雄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
称: 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政策研究室2022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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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政策研究室2022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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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政策研究室

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政策研究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政策研究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政策研究室主要职能:根据市委安排,参与或负责部分市委综合性文稿及市委领导重要文稿的调研、起草工作;参与起草或组织协同市级有关部门共同起草、修改市委重要文件、文稿。根据市委的意图和工作部署,围绕市委中心工作,组织或协同市级有关部门、乡(镇),就市委关注的党的建设、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供市委决策参考。调查了解各地各部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和省、州、市党委重要决策部署情况,及时向市委反映新情况、新做法、新经验,并提出相关意见建议,供市委决策参考。承担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处理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文、办会、办事等日常事务工作。承担协调推动、督促检查全市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负责督促各领域、各方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州委、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改革精神、改革决策部署等;负责中央和省委、州委、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改革督察的联络协调、组织实施、督促整改等工作。承担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改革宣传工作,负责总结、宣传、推广全市改革先进典型经验,组织协调开展改革调研工作,积极为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提供决策参考意见建议。负责完成州委政策研究室和市委、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职能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委改革办)设在市委政策研究室,接受中共楚雄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面深化改革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推动、督促落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相关要求。设置市委改革办秘书科,负责处理市委改革办日常事务工作,负责牵头组织落实市委改革办改革协调、改革督察、改革宣传等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市委政策研究室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市委改革办有关工作,接受市委改革办的统筹协调。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认真开展调研,积极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坚持把开展调研作为服务领导决策的重要基础,紧扣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开展调查研究。一是及早谋划2022年重点调研课题经过征集、汇总、筛选、征求意见,确定基层治理、乡村振兴、文化建设、生态环保、营商环境、社会民生等方面12调研课题,印发《2022年重点调研课题的通知》明确目标任务,力争以高质量文稿为市委完善决策、推动工作服务。已完成年度重点课题研究工作,撰写调研报告12是认真开展重点课题调研。积极落实文稿服务、决策参谋工作职责,落实全员参与、责任到人工作机制,全体干部职工按年初课题分工安排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编辑、印发《领导参阅》12期,所撰写的调研文章被《楚雄政研》采用9篇,被市委主要领导批示1篇。三是积极配合省、州开展专题调研。配合省委政研室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调研,参与州委政策研究室(改革办)第一轮营商环境专题调研、龙川江综合治理、集中式光伏项目建设调研,做好相关材料及情况报告的收集、撰写,对接联络乡镇、村(社区)等服务保障工作,参与的《楚雄龙川江流域综合治理成效显著》《我集中式光伏项目推进慢、落地难情况调查》等专报得到了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

2.做好文稿起草,切实履行以文辅政职责积极主动融入委、市人民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以文辅政参谋助手作用,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及水平。一是认真做好委、市人民政府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先后参与起草了《中共楚雄市委印发<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决定><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及州第十次党代会精神 奋力推动楚雄市高质量发展的决定>的通知》(市党发〔20223号)、市委十届三次全会、全市经济工作会等会议材料及文件。二是配合做好州委相文稿的起草工作参与撰写州委主要领导到楚雄市调研讲话《在楚雄市调研座谈汇报会上的讲话》等材料,牵头撰写《楚雄市构建利益联结机制典型材料》《楚雄市边远山区乡(镇)中小学教育情况》等材料报送州委政研室。三是积极牵头做好相关材料的起草工作。由单位牵头负责,在市补充耕地项目专班、市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等部门配合下,牵头起草楚雄市补充耕地工作实施方案《楚雄市促进“消费在楚雄”八大行动》《楚雄市承接省级职教园区选址论证报告》等重要文稿

3.抓改革任务落实,助推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高度重视,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健全改革工作机构,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全市改革工作高效、有序、规范推进。二是健全工作机构。在原改革工作机构的基础上,根据工作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10个专项小组、15个改革专题组组成人员及改革联络员、改革督查专员,聘请改革特邀观察员94名。三是完善工作机制。出台《全面深化改革“四项制度”》,制定《楚雄市2022年度大比拼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评分办法》,加强专项小组业务指导,实现市属44个涉改部门考核全覆盖,确保改革工作沿着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前进。  

4.精心谋划,高位推进改革工作。坚持把改革作为最大的政治任务,最大的民生工程,围绕中央、省、州改革决策部署,聚焦影响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福祉改善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强统筹谋划,全面持续深入推进各领域改革。一是“四个意识”贯穿改革始终,市委主要领导带头“深水”、步“险滩”,当改革的“领头雁”和“实干家”,专题研究和部署改革工作。2022年以来,主持召开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3次、审议改革方案16个,听取改革专题汇报6次,督促出台改革性文件105个,确保全市深化改革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持续深入推进。二是《州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及时制定出台《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明确10领域39项改革事项,各改革专项小组围绕市委深改委工作要点,细化分解了改革任务,明确每项改革事项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三是对照《中共楚雄州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2年工作台账》,研究制定《中共楚雄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2年工作台账》,细化10领域169项(包含改革试点任务10项)改革台账任务,明确了责任主体、成果形式及出台时限,各专项小组对标市委深改委改革台账,分领域对账销号落实。

5.注重培训,不断提升队伍素质。坚持将改革培训纳入市委干教委教育培训计划,持续推动全市各级各部门广泛开展改革培训。市委改革办2022年共组织改革培训2期,10个专项小组15个专题组44家涉改部门改革联络员、市委改革办工作人员及改革特约观察员近200参加了培训。同时,督促各专项小组、各涉改部门加大部门改革业务培训,全市累计开展改革培训1528574人次。通过不同层次的培训,全市各级领导干部改革工作能力不断提升。

6.强化督察,推进改革落细落实。一是根据州级考核要求,制定出台《中共楚雄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2年督察计划》。围绕州委深改委会议已审议通过但我市还未落实到位的改革文件、2021年改革工作台账未完成情况,明确了20项改革督察任务,其中上半年10项,下半年10已经全面完成。二是认真配合州委改革办,落实2022国家数字乡村试点、检验检测机构整合省级试点、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省级试点等督察事项,确保改革事项落细落实。

7.立行立改,确保改革走深走实。把督察作为推进改革的重要抓手,建立督察长效工作机制,加快存在问题整改,压紧压实改革政治责任。一是扎实开展蹲点督导调研工作。根据委改革办开展蹲点督导调研相关工作要求,配合省完成613个调研主题蹲点督导调研工作,完成市级36个调研主题蹲点督导调研工作。二是认真抓好问题整改。坚持问题导向,按照州委改革办下发《关于做好2021年度省对改革督察评估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分解下达各专项小组、各涉改部门13个评估项目24个共性问题,通过整改,进一步推动全市全面深化改革走深走实。  

8.打造亮点,改革工作成效明显。将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与市委、市人民政府中心工作相结合,纳入大比考核,加强对各领域改革亮点的深度挖掘和提炼,形成了一批可推广复制的改革典型经验。2022年以来全市改革经验被州级以上媒体刊载699篇;市委改革办在《楚雄治理通》发布改革经验交流、工作动态78篇,编印《楚雄市改革快报》11期。《楚雄市构建“农村客运+乡村物流”运营新模式》被《云南改革快报》刊载;《楚雄市东华镇发展特色乡村游开辟乡村振兴路》《四项制度做法经验》《楚雄市推进基层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新成效》等3篇改革经验被《楚雄改革快报》刊载;《宋村等4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助力乡村振兴典型案例》《楚雄市东华镇发展特色乡村游 开辟乡村振兴路》《农村电子商务助推乡村振兴典型案例》等经验被《楚雄政研》刊载;《楚雄市 深化改革风正劲 勇立潮头逐浪行》《楚雄市:踔厉奋发描绘乡村振兴壮美画卷》《楚雄市持续推进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走深走实》等改革经验被《楚雄日报》刊载;《楚雄市以数字乡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从治理到“”—— 楚雄市全力推进数字乡村建设》改革经验被新华社刊载;《云南楚雄“三个工作法”谱写社会治理新篇章》《楚雄市网格化管理赋能“清廉单元”建设》等改革经验被《人民日报》刊载。《楚雄市探索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新路径》获评楚雄州十大改革案例,《楚雄市打造国家数字乡村楚雄样板》获评楚雄州十大改革试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调研科、市委改革办秘书科。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政策研究室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政策研究室。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政策研究室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政策研究室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政策研究室2022年度收入合计2276607.5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76607.5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68950.55元,下降10.5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68950.55元,下降10.5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市级财政困难,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等减少220343.44元;二是压缩项目支出,项目支出拨款减少48607.11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政策研究室2022年度支出合计2276607.54元。其中:基本支出2095214.65元,占总支出的92.03%;项目支出181392.89元,占总支出的7.97%;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68950.55元,下降10.5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20343.44元,下降9.52%;项目支出减少48607.11元,下降21.1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等基本支出减少220343.44二是压缩项目支出,项目支出减少48607.11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政策研究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95214.6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55942.65元,占基本支出的93.3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9272元,占基本支出的6.65%。人均公用经费支出11606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政策研究室(市委改革办)为完成全面深化改革和调研工作任务,用于改革调研工作的经费支出181392.8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办公费66864.44元,主要用于调查研究及市委改革办日常运转支出;邮电费9981元,主要用于网络通信服务支出;差旅费22089元,主要用于工作人员差旅费支出;会议费17590元,主要用于市委深改委会议费支出;培训费17359.89元,主要用于全面深化改革业务培训费支出;劳务费47508.56元,主要用于临聘人员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政策研究室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76607.5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268950.55元,下降10.57%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等基本支出减少220343.44元,下降9.52%二是压缩项目支出,项目支出减少48607.11下降21.1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85964.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23%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人员工资、津补贴、死亡人员抚恤费及日常运转的支出开展调查研究、全面深化改革等专项业务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980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1%。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2113.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0%。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87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6%。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元,支出决算为83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34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34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政策研究室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元,支出决算83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33%。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3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33%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市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压缩一般性公务接待,减少公务接待陪同人员。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308元,增长58.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08元,增长58.56%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接待来宾人员级别比上年高,导致公务接待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州到我市开展改革调研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政策研究室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9272元,比上年减少31224元,下降18.3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压缩人均公用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5032元,差旅2492元,公务接待费834元,工会经费15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15914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政策研究室资产总额437961.77元,其中,流动资产212912.77元,固定资产21604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9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5058.6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461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9项,账面原值94619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2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2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2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四)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而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0100721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