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0100710101000
楚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保证国家计划和国家预算的执行;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及执行情况的报告;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选举市长、副市长;选举本级监察委员会主任、人民法院院长和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出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听取和审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本级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在中共楚雄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紧跟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紧贴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紧扣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紧紧围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奋斗目标,统筹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各项工作,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奋力谱写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1、着力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一是强化政治忠诚教育。引导人大干部和人大代表忠诚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忠诚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马克思主义、忠诚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实际工作中和具体行动上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强化党的领导。坚决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市委的工作安排开展人大工作,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选举成为地方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坚决把党的领导落实到人大工作的方方面面;三是强化政治站位。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向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确定的任务目标看齐,遵照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谋划新时代的人大工作,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坚决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奋勇前进。
2、着力强化人民民主实践。坚持扩大人民民主,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一是扎实推进人大协商。深入开展代表接待日、代表座谈会、代表联系群众、代表议案办理等民主协商活动,更好凝聚共识,体现人民意志,听民声、聚民意、汇民智,畅通群众诉求,把“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体现好、落实好;二是扎实推进民主决策。组织代表参加重大规划的评估、重大投资项目的论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述职评议、生态环境保护等民生问题的听证,采用论证、评估、评议、询问、听证等形式,使人民群众通过人大代表参与到重大事项决策上来,实现从“为民作主”到“由民作主”的转变,保障好人民有序参加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的管理;三是扎实推进民主管理。组织代表监督检查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代民管理“钱袋子”。监督检查民生事业落实情况,为民解决“操心事”。监督检查公正司法情况,为民保障“平等权”。监督检查创文创卫成果巩固情况,为民解决“暖心事”。通过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使人民民主地、有效地、具体地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参与经济社会事务的管理。
3、着力强化监督实效。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开展监督,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市委的工作安排得到更加有效贯彻落实;紧紧围绕建设滇中崛起增长及核心引擎、现代农业示范区标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样板开展监督,助推省委省政府楚雄现场办公会精神落细落实;紧紧围绕“党建引领、经济提质、城市升级、乡村出彩、人民幸福”五篇文章开展监督,助力社会主义现代化楚雄行动行稳致远;紧紧围绕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开展监督,助力做好重大风险防范;紧紧围绕教育文化卫生等民生事业开展监督,助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要坚持正确监督、依法监督、有效监督、精准监督,积聚干事创业正能量,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添助力、增动力、聚合力。
4、着力强化代表主体作用。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展现新时代人大代表风采”的重要指示精神,把总书记的要求转化为模范地履行职能职责的新动力。一是激发人大代表忠诚地履行政治责任,在响应党的号召上打头阵作示范;二是激发人大代表全力服务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在助力高质量发展上打头阵作示范;三是激发人大代表旗帜鲜明地维护公平正义,在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上打头阵作示范;四是激发人大代表走前头当标杆,在彰显美德善举上打头阵作示范;五是激发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在传播好声音汇聚正能量上打头阵作示范。要更加富有成效地开展特色化品牌化工作,大张旗鼓地开展人大代表展现新时代风采活动,引导代表崇尚对党忠诚的大德、崇尚造福人民的公德、崇尚严以律己的品德、崇尚敢于监督的美德,用带头示范自觉走在群众前列。
5、着力强化自身建设。全面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思想、组织、制度、能力、作风、纪律建设,把人大常委会打造成为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一是着力把加强党的领导贯彻好落实好。要深化实化细化理想信念教育,确保思想领先、政治忠诚、做到“两个维护”,教育人大干部和人大代表坚定不移高举旗帜跟党走;二是着力把市乡人大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贯彻好落实好。用新理念推进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做到监督有准度、审议有深度、检查有硬度、建言有高度、落实有力度,使市人大成为有能力、有责任、有担当、有作为的工作机关;三是着力把群众路线贯彻好落实好。更进一步走深走实走细群众路线,广泛了解民心民意,畅通群众诉求,回应群众关切,着力建设人民群众畅所欲言、人大代表充分建言、党委和政府广纳群言、人民民主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楚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政经济委员会、社会建设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法制和监察司法工作委员会、民族委员会、农业农村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其中:办公室内设秘书科、行政科。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楚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5人(离休0人,退休35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楚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楚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验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度收入合计15,005,117.0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005,117.07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535,226.59元,下降14.4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535,226.59元,下降14.4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收入合计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因受疫情影响人大推荐代表能力提升培训、考察、调研活动减少;二是2022年人大专项经费支出减少2021年的市乡人大换届选举支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度支出合计15,005,117.07元。其中:基本支出12,421,320.94元,占总支出的82.78%;项目支出2,583,796.13元,占总支出的17.2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535,226.59元,下降14.4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215,454.3元,增长10.85%;项目支出减少3,750,680.89元,下降59.2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支出合计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增加1,215,454.30元,增长10.85%,包括:1、2022年财政追加下达补发2021年终综合绩效奖金,2、补发2021年10月至12月绩效奖励资金;3、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入实缴费增加;二是项目支出减少3,750,680.89元,下降59.21%,包括:1、2022年因受疫情影响人大推荐代表能力提升培训、考察、调研活动减少,2、2022年项目支出中减少了2021年市乡人大换届选举支出;以上增减原因导致支出合计净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421,320.9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564,369.39元,占基本支出的93.1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56,951.55元,占基本支出的6.90%。年人均公用经费16,479.84元。
2022年基本支出12,421,320.94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15,454.3元,增长10.85%;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财政追加下达补发2021年终综合绩效奖金,二是2021年10月至12月绩效奖励资金,三是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入实缴费增加,以上原因导致基本支出合计与上年相比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83,796.1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项目主要支出在以下方面: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279,349.83元,资金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经费及机关单位第二办公区运行经费支出;2.人大会议支出901,320.00元,资金用于楚雄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经费;3.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支出32,627.00万元,资金用于部分人大代表提升履职能力培训费;4.代表工作支出370,499.30元,资金用于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及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补助经费支出。
2022年项目支出2,583,796.13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750,680.89元,下降59.21%,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因受疫情影响人大推荐表能力提升培训、考察、调研活动减少,二是2022年项目支出中减少了2021年市乡人大换届选举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005,117.0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2,535,226.59元,下降14.45%,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因受疫情影响人大推荐表能力提升培训、考察、调研活动减少,二是2022年项目支出中减少了2021年市乡人大换届选举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989,788.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90%。具体款、项及科目分别为:(1)行政运行9,405,992.23元,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的78.45%,资金主要用于保障市人大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支出及日常办公等运转支出;(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279,349.83元,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的10.67%,资金主要用于保障市人大机构正常运转和第二办公区的运行经费支出 ;(3)人大会议901,320.00元,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的7.52%,资金主要用于第十届第一次、第二次会议经费支出;(4)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32,627.00元,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的0.27%,资金主要用于人大代表提升履职能力培训费支出;(5)代表工作370,499.30元,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的3.09%,资金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工作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92,456.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28%。具体款、项及科目分别为:(1)行政单位离退休1,206,542.65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的71.29%,资金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统筹外退休费;(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421,064.00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的24.88%,资金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单位承担部分基本养老保险金;(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4,850.17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的3.83%,资金主要用于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入实单位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794,709.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0%。具体款、项及科目分别为:(1)行政单位医疗497,435.73元,占卫生健康(类)支出的62.59%,资金主要用于保障按工资基数测算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单位承担部分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297,274.16元,占卫生健康(类)支出的37.41%,资金主要用于保障按工资基数测算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4.住房保障(类)支出528,1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2%。住房公积金528,162.00元,占住房保障(类)支出的100.00%,资金主要用于保障按工资基数测算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单位承担部分住房公积金。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5,000.00元,支出决算为95,2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超预算2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5,7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0.0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5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9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5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5,000.00元,支出决算为95,2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超预算2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85,7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5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2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46,511.48元,增长95.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41,241.48元,增长92.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5,270.00元,增长124.59%。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接待上级调研比上年增加,公务接待、车辆运行维护费随之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市人大开展重点人大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上级部门调研检查指导人大工作、执行工作任务、同行之间学习交流等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56,951.55元,比上年相比增加141,178.64元,增长19.72%,机关运行经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公务交通补贴标准提高,导致公务交通费用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机构运转发生的办公费102,312.00元、水费12,000.00元、邮电费5,000.00元、差旅费27,588.00元、公务接待费9,5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5,700.00元、其他交通费614,851.55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楚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资产总额39,42132.89元,其中,流动资产258,182.74元,固定资产3,683,949.1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9,785.3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7,503.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28项,账面原值272,47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市人大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60,57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2,796.7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27,778.3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2,796.7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0.1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楚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楚雄市人民代表大会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简称,比如全国人大代表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代表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设区的市或自治州的人大代表是设区市或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人大代表是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乡、民族乡、镇人大代表是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大代表的产生,要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且肩负着相应的法定职责。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
三、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会议。经五分之一以上的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由上次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召集。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选举主席团,由主席团主持会议。
四、人大监督是指对“一府”即人民政府,“一委”即监察委员会,“两院”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监督。在中国,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国家机构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活动。
五、代表履职能力,人大代表依照法律履行职责时的能力和责任,涉及政治、经济、法律、科技、民族、文化等社会各方面领域的问题,代表素质以文化水平、工作能力和有关业务知识、经济、法律等知识为基础,是代表体察民情、为民请命的精神,代表的责任,对民众的责任,表达民众的意志,这是最重要的代表素质。
六、人大信访是人民群众到市人大对以不作为进行反映本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物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社会团体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中由市人大任命、派出的人员的职务行为;各村民委员会、居委会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其他属于市人民政府管辖范围内应当受理的信访事项。
监督索引号53230100710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