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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经济开发区环卫绿化处2023年预算公开
楚雄经济开发区环卫绿化处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楚雄经济开发区环卫绿化处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楚雄经济开发区环卫绿化处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楚雄经济开发区环卫绿化处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楚雄经济开发区环卫绿化处主要是为开发区城市环境及市政工程设施提供管理和保障,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城市街道垃圾清扫、运输、处理工作;监督检查区内各单位的环境卫生,有偿清扫、代运、处理单位的垃圾及粪便;管理城市公厕。二是负责城市绿化正常维护、修枝、浇水、病虫害防治、绿化垃圾日常清扫处理工作;建设发展苗圃基地,参与城市绿化验收工作。三是负责城市道路排水和路灯照明设施日常维护,对城市公共区域内的雨污管道、窨井盖、流水篦子进行清掏、维护处理等工作。四是具体负责开发区公用水电抄报、核对和费用收缴工作。五是负责开发区辖区内损坏城市路灯照明设施、城市绿化赔偿费用进行核算收缴和事后处理工作。六是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楚雄经济开发区环卫绿化处共设置4个内设科室,包括:办公室、市政组、绿化组、环卫组。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在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主管局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常态化和“疫情防控常态化”为抓手,不断巩固创文创卫工作成果,持续加强环卫保洁、绿化管护、垃圾收运、公厕管理、市政公共设施监督管理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为打造高新区优美整洁、舒适宜人的城市环境做出了积极贡献,2023年度重点工作如下:
一、加强市政公用设施日常管护和地下管道清掏,保证安全、正常运转。一年来,开发区环卫绿化处对区内排污管道、流水蓖子进行清掏,同时加强市政公用设施日常检查维护,始终确保区内市政公用设施完好率稳固提升。
二、加强灯光亮化日常管理维护,保证城市亮灯率。坚持市政公用设施每天巡查,灯光亮化每周晚上两次检查值班制度,及时发现和维修市政设施,有效处理电路故障,保障灯光亮化率和市政设施完好率,始终保持开发区路灯亮灯率97%以上。
三、提升人居环境公厕管理有序实施,每天由专人对辖区内41座公厕的环境卫生和放纸情况以及11座洗手台进行督查检查,及时发现和督促承包单位整改,确保公厕和洗手台洁净有序,正常运行。
四、为做好防洪防汛应急工作,确保高新区地下管网的畅通,合理制定防洪防汛应急预案,将辖区主要街道以及易堵塞点位路段采取定人定岗的方式实施管控。全年来,处全体职工参与防洪应急工作五次,防洪应急工作有序实施。
五、提升城市品位,环卫绿化监管工作有序推进。为巩固“创文创卫”成果,每月由副处长参与到管护公司的考核工作中,始终加强与城投公司对接,确保了开发区环卫保洁和绿化管护监督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4人。在职实有1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423.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423.63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2023年财务总收入2423.63万元与2022年财务总收入2552.19万元相比减少128.56万元,下降5.0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根据单位职能职责与实际工作需要,报送年初预算时比2023年多了一项市政灯光亮化维修维护用的登高车采购预算,所以财务总收入收入较上年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423.6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423.6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423.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2423.63万元与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2552.19万元相比减少128.56万元,下降5.0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在报送年初预算时根据单位职能职责与实际工作需要,比本年度多报了一项市政灯光亮化维修维护用的登高车采购预算,所以财政拨款收入2023年比2022年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423.6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423.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09万元,与上年151.19万元对比,减少47.1万元,下降31.1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测算出来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都较上年度减少,所以基本支出较上年度减少;项目支出2319.54万元,与上年2401万元对比,减少81.46万元,下降3.3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在报送年初预算时根据单位职能职责与实际工作需要,比本年度多报了一项市政灯光亮化维修维护用的登高车采购预算,所以财政拨款收入2023年比2022年减少。
2023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423.63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如下: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7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用支出;
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4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用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6.0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缴纳医疗保险费用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6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3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缴纳大病医疗保险费用支出;
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395.1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职工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市政设施维修维护费、开发区内公用水费、开发区内公用电费、区内公共厕所运行维护费、区内公共厕所放纸费、区内洗手台管护费、绿化提升改造及缺塘补苗费用。
2210201住房公积金:8.0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费用支出。
与上年2552.19万元相比减少支出128.56万元,减少5.0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在报送年初预算时根据单位职能职责与实际工作需要,比本年度多报了一项市政灯光亮化维修维护用的登高车采购预算,所以财政拨款收入2023年比2022年减少。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2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经济开发区环卫绿化处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万元,较上年0万元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楚雄经济开发区环卫绿化处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0万元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楚雄经济开发区环卫绿化处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楚雄经济开发区环卫绿化处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楚雄经济开发区环卫绿化处2023年无财政部门确定的重点项目,故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公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指由政府各个部门编制,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政府预算。部门预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3.基本支出:指一个单位人员工资、社会缴费和机关运行所需的基本经费;
4.项目支出:除人员工资、社会缴费和机关运行的基本经费以外的其他支出;
5.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根据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的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具体指单位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支出(不包括基本建设、固定资产等投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8.“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9.行政运行经费:指用于单位保运转的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和日常公用经费。
10.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11.奖金:指公务员、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和机关工人第十三个月工资。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经济开发区环卫绿化处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与上年对比无变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楚雄经济开发区环卫绿化处部门资产总额242.7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6.38万元,固定资产216.3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7.4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4.6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楚雄经济开发区环卫绿化处2023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表)
监督索引号532301005578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