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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预算公开
楚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楚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 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楚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楚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保证国家计划和国家预算的执行;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及执行情况的报告;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选举市长、副市长;选举本级监察委员会主任、人民法院院长和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出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听取和审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本级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二)机构设置情况
楚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政经济委员会、社会建设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法制和监察司法工作委员会、民族委员会、农业农村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其中:办公室内设秘书科、行政科。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共楚雄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第十次党代会、市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推进新时代楚雄市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思路和奋斗目标,坚定不移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行使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紧紧围绕“四个机关”定位要求,不忘初心、坚定信心、凝聚人心、团结一心,全力开创新时代市人大工作新局面,为谱写好新时代楚雄市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楚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4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工勤人员编制5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5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5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35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430.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20.19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1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务总收入1430.19万元与上年1267.60万元相比增加162.59万元,增长12.8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单位干部职工职级晋升增加工资支出;二是住房公积金基数增加,增加了住房公积金支出;三是特定目标类项目增加,项目经费支出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20.19万元与上年1267.60万元相比增加152.59万元,增长12.0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单位干部职工职级晋升增加工资支出;二是住房公积金基数增加,增加了住房公积金支出;其他收入10.00万元与上年0.00万元相比增加10.00万元,增长100.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财政预算口径变化,实行全口径预算,将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纳入部门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420.1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20.1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20.1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1420.19万元与上年1267.60万元相比增加152.59万元,增长12.0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单位干部职工职级晋升增加工资支出;二是住房公积金基数增加,增加了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30.1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420.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7.11万元,与上年1142.60万元相比增加124.51万元,增长10.90%,增加主要原因是:一是单位干部职工职级晋升增加工资支出;二是住房公积金基数增加,增加了住房公积金支出。项目支出153.08万元,与上年125.00万元相比增加28.08万元,增长18.3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财政预算口径变动职业年金26.0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及军人抚恤补助2.08万元列入项目支出预算,故项目支出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420.1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如下:
2010101 行政运行:912.9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及机构正常运转支出;
2010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0.4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人大代表培训、调研、代表之家建设等专项业务活动支出;
2010107 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2.01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为提高代表履职能力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2010108 代表工作:42.52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72.5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退休费及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7.9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26.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080801死亡抚恤:2.08万元,主要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49.8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2.3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3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大病医疗保险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88.2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住房公积缴费的支出。
与上年1142.60万元相比增加支出277.59万元,增长24.29%,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增加124.51万元,单位干部职工职级晋升增加工资支出,住房公积金基数增加,增加了住房公积金支出;二是项目支出增加28.08万元,2023年财政预算口径变动职业年金26.0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及军人抚恤补助2.08万元列入项目支出预算。
(二)单位资金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如下:
201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00万元,主要用于市人大办公设备购置;
与上年0.00万元相比,增加10.00万元,增长100.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财政预算口径变化,实行全口径预算,将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纳入部门预算。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楚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7.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4.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9.49万元,较上年9.50万元相比,减少0.01万元,下降1.0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楚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0.00万元相比无增减变动。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楚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94万元,与上年0.95万元相比减少0.01万元,下降1.0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次,共计接待104人次。
公务接待费与上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市人大严格执行《楚雄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楚雄市市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用餐标准》等文件精神,严格接待审批,严控接待标准和范围,压缩了单位的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楚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8.55万元,与上年8.55万元相比无增减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0.00万元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55万元,与上年8.55万元相比无增减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市人大纳入重点预算项目1个,编制绩效目标1个,项目绩效目标随部门预算“同步审批、同步批复、同步下达、同步公开”,安排资金125.00万元。
(一)人大专项经费项目
1.项目名称
人大专项经费
2.立项依据
市人民政府会议纪要第11期:八届市人民政府第一次常务会议纪要:会议决定:将市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活动经费保障标准从800元/人/年提高到1200元/人/年,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保障标准500元/人/年提高到800元/人/年,所需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3.项目实施单位
楚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4.项目基本概况
提高政治建设、增强监督实效、深化和拓展代表工作,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联系与指导,着力提升乡镇人大工作整体质量。坚持重视常委会机关建设,深入开展“五个争先”“学习党的二十大—人大怎么办”大讨论、“扎实开展“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
5.项目实施内容
(1)州人大代表楚雄市代表团62名代表视察活动保障及其他工作;(2)编发《楚雄市人大常委会会刊》、人大工作宣传、市人大廉政文化建设费用及其他工作;(3)全市170个代表家、站室等建设和人大代表“五带头”示范主题活动工作及其他工作;(4)全国人大代表和省州人大代表团赴楚雄市26批次调研视察活动;(5)人大代表及人大干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6)市人大代表视察调研检查;(7)人大代表任期述职考核评议、人大代表网络平台建设;(8)258名人大代表履职保障;(9)人大协商工作。
6.资金安排情况
2023年安排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资金125.00万元,其中: 30201办公费:47.25万元,30202印刷费:6.00万元,30207邮电费:7.00万元,30211差旅费:4.35万元,30215会议费:8.80万元,30216培训费:42.01万元,30226劳务费:9.59万元。
7.项目实施计划
楚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按年初计划结合工作具体情况实施,所有项目自2023年1月开始实施,至2023年12月结束。项目实施中按项目进度保障相关经费供给,确保项目绩效目标实现。
8.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项目实施,组织开展省外高校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组织开展州、市人大代表视察活动。开展全国人大代表和省州人大代表调研视察,保障全市代表家、站室正常运转。通过以上活动,提高人大代表履职水平,增强代表参政议政能力。统筹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各项工作,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更好地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奋力谱写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指由政府各个部门编制,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政府预算。部门预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3.基本支出:指一个单位人员工资、社会缴费和机关运行所需的基本经费;
4.项目支出:除人员工资、社会缴费和机关运行的基本经费以外的其他支出;
5.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根据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的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具体指单位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支出(不包括基本建设、固定资产等投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8.“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9.行政运行经费:指用于单位保运转的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和日常公用经费。
10.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11.奖金:指公务员、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和机关工人第十三个月工资。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属行政单位,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24.32万元,与上年213.54万元相比增加10.78万元,增长5.0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结构变化,工会经费及其他交通费用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楚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资产总额394.22万元,其中:流动资:25.82万元,固定资产368.4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资产总额与上年397.20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9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75万元,无形资产减少0.30万元,流动资增加:1.0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65项,账面原值27.55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楚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表)
楚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监督索引号532301007101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