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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宣传部2023年预算公开
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宣传部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宣传部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宣传部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宣传部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宣传部是中共楚雄市委工作机关,为正科级,统一管理精神文明建设、新闻出版、电影、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发展和社会科学工作,加挂楚雄市新闻出版(版权)局、楚雄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楚雄市广播电视局牌子。
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宣传部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市委关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全市贯彻落实党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重大方针政策和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研究拟订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相关政策和事业发展规划,统筹协调推进全市宣传思想文化领域法治建设,督促落实新闻出版、电影业、广播电视的管理政策,组织协调和督促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新闻出版、电影事业和广播电视发展,监督管理出版内容和质量,组织对电影内容进行审查,监督管理印刷业等,承担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协调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2.统筹协调全市党的意识形态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和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组织协调全市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和日常监督检查,结合巡视巡察工作开展专项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分析、研究、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3.统筹指导协调全市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组织推动理论武装工作,组织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
4.负责规划组织全市思想政治工作,配合市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指导协调编写党员教育教材,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
5.统筹分析研判和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市级各新闻单位工作,组织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新闻工作。承担市应急新闻报道中心办公室日常工作。
6.督促落实新闻出版业的管理政策,管理新闻出版行政事务,组织协调有关行政审批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新闻出版事业、产业发展,监督管理出版物内容和质量,监督管理印刷业,管理著作权,管理出版物进出口等。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扫黄打非”工作。负责有关市内报刊社、通讯社分支机构和记者站等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新闻记者证的管理。
7.负责牵头落实市广播电视局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执行广播电视、电影业、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政策措施,加强广播电视、电影的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8.从宏观上统筹指导协调全市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统筹协调数字新媒体的建设与管理。
9.从宏观上统筹指导协调推动全市精神文化产品的创作和生产,协调组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有关工作,指导协调推动群众文化建设。
10.统筹指导全市舆情信息工作,组织协调开展舆情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工作,跟踪了解、研究掌握宣传舆情动态。
11.统筹协调全市对外宣传工作,组织全市贯彻落实中央对外宣传工作战略、重大方针政策和对外宣传事业发展总体规划,指导协调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全市对外宣传工作相关政策和事业发展规划。
12.统筹协调组织开展全市新闻发布工作,承担市委新闻发布有关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市政府新闻发布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协调市级各部门和各乡(镇)的新闻发布工作,推动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拟订全市重大问题对外宣传口径。
13.受市委委托,会同市委组织部管理新闻、文化、出版、社会科学研究和互联网信息等方面市级宣传文化单位的领导干部。对乡(镇)党委宣传委员的任免提出意见。负责有关重要宣传舆论阵地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管理。负责组织开展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工作。
14.归口领导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市融媒体中心。受市委委托,代管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管市属国有文化企业。
15.统筹、协调、组织、指导市社科联开展传承文明、创新理论、咨政育人、服务社会的有关工作。
16.完成州委宣传部和市委、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楚雄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新闻宣传科(楚雄市应急新闻报道中心办公室)、理论教育培训科(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综合协调办公室),出版广电科、楚雄市委网信办秘书科、楚雄市社科联办公室、楚雄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协调服务办公室、楚雄市网络安全和舆情信息中心。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我们将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和长期战略任务,围绕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这一根本任务,始终胸怀“两个大局”、心系“国之大者”,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坚持学在深处、谋在新处、干在实处,大力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坚决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增强发展信心,扩大对外影响力,讲好楚雄故事,传播好楚雄声音,为奋力开创新时代楚雄市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力量。重点抓好以下5个方面工作。
1.实施意识形态提升工程。持续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始终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媒体、党管互联网原则,严格执行意识形态工作“四种责任”,坚决守好意识形态安全防线。
2.实施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和建设工程。提高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效,认真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巡听旁听制度,通过“关键少数”带头学、带头讲、带头用,带动广大党员干部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知原义。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做好《习近平著作选读》、新修订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及有关辅导读本、党报党刊、相关分领域学习问答等的征订发行和学习使用。
3.实施新时代主流舆论巩固壮大工程。进一步深化与中央、省级、州级主流媒体的汇报、对接,沟通合作。围绕宣传主旋律,紧扣中心工作,超前谋划、精准策划,推出高质量、叫得响的精品力作,实施新时代广播电视精品工程,完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文艺精品激励引导机制。进一步构建大外宣工作格局,形成强大的宣传矩阵。充分发挥全市对外宣传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建立全市对外宣传工作奖惩机制,进一步整合各级各部门资源,树立大外宣工作格局,整合力量,增强宣传效果。
4.实施新时代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凝神铸魂工程。坚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的基础工程,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到国民教育、精神文明创建、精神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全过程,贯穿到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各领域,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巩固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工作,持续提升全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管用水平,针对性设计志愿服务项目,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志愿服务品牌,加大志愿者培训轮训力度。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选树一批先进典型,广泛宣传先进典型事迹,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关爱、崇尚、争当道德模范的热潮。持续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走深走实。持续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这篇文章做好,更新完善常态长效管理机制,从制度层面加强文明创建刚性约束,确保楚雄市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成果巩固提升,蝉联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持续帮助农村群众摆脱思想贫困、精神贫困,加强农村乡风文明建设,助力基层社会治理和乡振兴建设。
5.实施文化建设工程。着力实施文化体制改革工程,优化政策扶持体系,激发市文化艺术团活力。着力推进市融媒体中心改革工作,推动主流媒体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服务,打造融媒传播品牌,构建媒体传播新矩阵。加快推动彝绣特色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挖掘“楚雄彝绣”特色文化产业链,推动彝绣产业集群发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实有2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22.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22.0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522.00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1712.58万元减少1190.58万元,下降69.5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生态文明城市、平安城市等创建巩固经费预算1200.00万元下达在我单位,今年以上创建巩固经费预算由财政统筹,预算未下达到我单位;另外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因基数变动较上年略有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22.0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22.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22.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522.00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1712.58万元减少1190.58万元,下降69.52%,减少主要原因是:上年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生态文明城市、平安城市等创建巩固经费预算1200.00万元下达在我单位,今年以上创建巩固经费预算由财政统筹,预算未下达到我单位;另外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因基数变动较上年略有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22.0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2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5.50万元,与上年432.58万元对比,增加2.92万元,增长0.67%,增加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相应的支出增加。项目支出86.50万元,与上年1280.00万元对比,减少1193.50万元,下降93.24%,减少主要原因是上年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生态文明城市、平安城市等创建巩固经费预算1200.00万元下达在我单位,今年以上创建巩固经费预算由财政统筹,预算未下达到我单位;另今年增加了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5万元。
2023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22.0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如下:
2013301行政运行:320.0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行政人员及事业人员工资支出及维护机关的正常运转支出;
2013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0万元,主要用于对外宣传、中心组学习、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等支出;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17.7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统筹外工资支出及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7.8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干部职工养老保险单位承担部分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6.50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退休人员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5.2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4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0.2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的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大病保险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30.76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单位缴费部分的支出。
与上年1712.58万元相比减少支出1190.58万元,下降69.52%,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特定目标类项目减少,项目经费支出减少1193.50万元,二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相应增加了部分支出。三是2022年年度内退休1人,调走1人,相应的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较2022年减少。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3年我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3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宣传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95万元,较上年3.95万元相比,增加2.00万元,增长50.6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宣传部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0万元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宣传部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38万元,较上年1.38万元增加2.00万元,增长144.93%,预计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0次,共计接待450人次。
增加的主要原因:2022年因疫情管控的原因,部分原定媒体记者到楚雄的采访报道未成行,预计2023年主题宣传活动及重大节庆活动(火把节)接待批次与人次较上年度有大幅增长,故预算数较上年度略有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宣传部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7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7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部门,2023年无财政部门确定的重点项目,故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公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指由政府各个部门编制,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政府预算。部门预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3.基本支出:指一个单位人员工资、社会缴费和机关运行所需的基本经费;
4.项目支出:除人员工资、社会缴费和机关运行的基本经费以外的其他支出;
5.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根据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的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具体指单位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支出(不包括基本建设、固定资产等投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8.“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9.行政运行经费:指用于单位保运转的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和日常公用经费。
10.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11.奖金:指公务员、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和机关工人第十三个月工资。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宣传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1.36万元,其中:30201办公费:2.04万元,30211差旅费:0.50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0.38万元,30228工会经费:5.93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7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19.60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34万元。
与上年35.03万元对比,减少3.67万元,下降10.47%。减少主要原因是2022年内调出1人、退休1人,2023年较上年减少2人,相应的人员公用经费、公务交通补贴较上年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宣传部资产总额273.8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0.49万元,固定资产252.2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11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资产总额279.29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4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93万元,流动资产减少6.3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宣传部2023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宣传部
监督索引号532301007211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