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04-/2023-0329003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3-03-29
发布机构: 楚雄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财政局2023年预算公开
号:

楚雄市财政局2023年预算公开

发表时间:
字体:[    ]

监督索引号53230100731800000

楚雄市财政局2023年预算公开

楚雄市财政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楚雄市财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 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楚雄市财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楚雄市财政局2023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综合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加强财源建设和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财政。

2.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职责。编制年度全市和市本级预决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全市和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市级预决算公开。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拟定地方财政体制政策并组织实施。

3.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及实施细则。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组织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承担国库资金管理职责。组织编制政府财务报告。负责拟订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4.按照分工负责地方税收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组织起草政府非税收入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及实施细则。提出地方税收政策调整建议。提出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建议。按照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照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地方政府性债务的日常管理职责,提出全市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和债务结构调整建议,防范债务风险。

6.拟订政府性基金管理制度,监督管理政府性基金收入活动。审核并汇总编制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提出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的建议。

7.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监缴市本级国有资本收益。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8.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财政监管工作。参与拟订市级基建投资有关政策。拟订基建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9.负责管理会计工作。拟订会计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指导管理代理记账业务工作。

10.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配套办法,按照规定管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办法。监缴市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贯彻实施企业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制度。按照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楚雄市财政局2023年共设置1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人事科、预算科、债务管理科、国库科、经济建设科、行政政法科、科教文化科、社会保障科、农业农村科、资产管理科(市国资委办公室)、政府采购管理科、会计科、财政监督科、综合科、绩效管理科、金融管理科(市金融办秘书科)、金融服务科、党委办公室。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市财政局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州委、州政府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全力以赴抓好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等重点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助企纾困政策措施,凝心聚力抓发展、一心一意促发展,坚定信心稳住全市经济大盘,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紧盯既定目标任务,找准差距、补齐短板,确保全年经济发展目标任务顺利实现。

1.突出抓好政治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要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自我革命精神持续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财政实践,以实际行动践行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努力提升国企党建工作水平,全力打造坚强战斗堡垒。要压实各级责任,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大力推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坚持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以钉钉子精神抓落实。要转变工作作风,扎实开展“财政质量年”活动,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要坚持好干部标准,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财政、国企干部队伍。要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财政、国企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制度和纪律保障。

2.保持财政支出强度,为市委市政府重点政策、重大项目落实落地保驾护航。一是狠抓支出进度。建立支出进度调度专班,做好对一般公共预算、专项债、直达资金、政府投资项目的支出组织和进度考核,发挥抓支出“一把手”主体责任效用。二是优先保障和改善民生。继续保持40项民生支出占比稳定,大力推动公共财政资源向基层倾斜,补齐民生发展短板,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三是增强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聚焦我市打好“绿色能源牌”,发挥财政保障支撑作用。密切跟进市财政引导基金、重大产业落地补助资金、碳达峰碳中和财政补贴政策的进展情况,争取上级更多资金和政策支持。

3.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一是增强财政工作前瞻性和主动性,开展教育、卫生等重点民生领域财政投入保障机制专题调研,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推动教育、卫生等民生领域高质量发展。二是促进预算绩效管理、财政监督等形成配合,以大绩效理念,深度融合预算管理、财政监督、绩效评价、采购监督等,加强与市人大、纪委监委、审计部门联动,形成监督合力。三是选取社会关注度高,人大、审计高度关注的教育、医疗、等重点领域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强化评价结果应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四是落实部门绩效管理主体责任,进一步树牢部门绩效管理意识,全力做好2023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确保在州对市“预算绩效管理”指标考核排名中保持全市前列。

4.持续加大财政监管力度,积极打造“四个财政”。一是组织做好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提高预算公开主体责任意识,加强对各预算单位相关工作的指导和督促。二是有效运用财政多项职能形成财政监管闭环。从预算绩效管理中发现的问题精准部署财政监督检查范围,以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倒查并清理相关单位内控制度设计和执行管控的漏洞,将内控和财政监督检查结果作为预算编审的有力辅助,切实提高财政管理水平,规范财政管理工作。三是进一步提升我市政府采购绩效。压紧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按照问题导向原则,完善相关操作指引,加强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和外部监督,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扎实开展监督检查,着力强化结果运用,不断规范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的效率和效益。

5.持续强化民生保障力度,积极推进民生事业发展。一是始终坚持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百姓和企业过好日子,勤俭节约办事业,下更大力气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持续压减一般性支出,取消非必要、非刚性以及低效、无效项目,腾出资金优先兜牢民生底线、支持公共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服务供给。二是深入推进教育领域优质均衡发展,支持建立全新机制的引才育才体系。加快补齐医疗、交通短板,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注重民生事业均衡发展,推动民生和产业共进。三是继续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提升城区“颜值”。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鼓励社会力量增加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1人,其中:行政编制45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在职实有5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3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591.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591.38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2023年财务总收入1591.38万元比2022年财务总收入9633.11万元减少8041.73万元,下降83.48%,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安排了8450.00万元财政代编预算项目,本年度未安排财政代编预算项目,实际我单位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91.38万元较上年1183.11万元增加408.27万元,增长34.51%,增加原因是本年度开展财政业务需要,财政体制改革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591.3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91.3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91.3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1591.38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9633.11万元减少8041.73万元,下降83.48%,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安排了8450.00万元财政代编预算项目,本年度未安排财政代编预算项目,实际我单位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91.38万元较上年1183.11万元增加408.27万元,增长34.51%,增加原因是本年度开展财政业务需要,财政体制改革经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591.3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591.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0.88万元,与上年1073.11万元对比,增加77.77万元,增长7.25%,增加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各项保险基数调整,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440.49万元,与上年8560.00万元对比,减少8119.51万元,下降94.85%,减少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安排了8450.00万元财政代编预算项目,本年度未安排财政代编预算项目。

2023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591.3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如下:

2010601行政运行:817.3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机关人员工资及机构运行经费;

20106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86.00万元,主要用于财政体制改革经费及机关日常事务支出;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76.87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工资发放;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7.92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金发放;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2.00万元,主要用于职工职业年金缴费;

2080801死亡抚恤:2.49万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的发放;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42.4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缴纳;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3.3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纳;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0.0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纳;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3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大病保险等缴纳;

2210201住房公积金:79.6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

与上年9633.11万元相比减少支出8041.73万元,下降83.48%,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安排了8450.00万元财政代编预算项目,本年度未安排财政代编预算项目,实际我单位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91.38万元较上年1183.11万元增加408.27万元,增长34.51%,增加原因是本年度开展财政业务需要,财政体制改革经费增加。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8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4.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4.9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市财政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57万元,较上年2.57万元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楚雄市财政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0万元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楚雄市财政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楚雄市财政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7万元,较上年2.57万元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7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楚雄市财政局共申报重点项目2个,财政预算安排386.00万元,编制绩效指标2个。2023年楚雄市财政局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审批、同步批复、同步下达、同步公开”。

下一步,楚雄市财政局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一)财政改革经费项目

1.项目名称

财政体制改革综合经费

2.立项依据

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3年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根据会议纪要、项目明细内容协议及上级安排、楚雄州财政局下发的相关文件。

3.项目实施单位

楚雄市财政局

4.项目基本概况

财政一体化平台系统各个功能模块运维服务,签约外协技术公司。对全市金财工程应用支撑平台、一体化财政管理系统、部门预算系统、银财惠农直补资金系统、财政支出无纸化前置系统、乡镇财政业务集中核算系统、非税票据管理系统、政采云电子卖场系统、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运行维护服务及软硬件、局域网维护,搭建市属各预算单位财务处理平台,并进行维护。对各预算主管部门和预算单位的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以及预算审查进行绩效管理。

5.项目实施内容

财政一体化建设系统、政采云电子卖场系统、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及进行绩效管理。

6.资金安排情况

财政一体化建设系统、政采云电子卖场系统、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及进行绩效管理2023年预算安排336.00万元。

7.项目实施计划

省财政厅对全省财政一体化管理系统运维服务费项目统一组织了政府采购,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全省统一的运维服务商,中标公司协助各级财政部门做好财政一体化平台管理系统运维服务。指导各预算主管部门和预算单位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对有关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8.项目实施成效

对全市财政一体化平台系统各个功能模块进行运行维护服务,保证了财政一体化管理系统的顺利运行。对各预算主管部门和预算单位的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以及预算审查进行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政治效益。

(二)金融监管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名称

金融监管工作经费

2.立项依据

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3年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楚雄州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分类评级工作的通知。

3.项目实施单位

楚雄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

4.项目基本概况

加大金融风险排查及专项治理工作,确保楚雄市社会经济稳定,负责金融放贷领域防范非法集资活动宣传,材料印制,负责信访接待,开展检查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分类评级工作,开展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典当行年审检查活动。

5.项目实施内容

做好涉金融领域的风险处置工作,加大维稳工作,加大金融风险排查及专项治理工作,确保楚雄市社会经济稳定。

6.资金安排情况

金融监管工作经费2023年度预算安排50.00万元

7.项目实施计划

本年度确保楚雄市社会经济稳定,做好金融放贷领域防范非法集资活动宣传,做好相关材料印制,做好信访接待,开展检查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分类评级工作,开展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典当行年审检查活动。

8.项目实施成效

开展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市民防范非法集资能力,制作相关宣传横幅、发放相关宣传册;提高相关受众群体对宣传内容知晓率、重大事件知晓率、重要政策知晓率;接待信访群众满意度大于等于95%。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指由政府各个部门编制,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政府预算。部门预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3.基本支出:指一个单位人员工资、社会缴费和机关运行所需的基本经费;

4.项目支出:除人员工资、社会缴费和机关运行的基本经费以外的其他支出;

5.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根据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的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具体指单位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支出(不包括基本建设、固定资产等投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8.“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9.行政运行经费:指用于单位保运转的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和日常公用经费。

10.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11.奖金:指公务员、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和机关工人第十三个月工资。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市财政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53.46万元,与上年80.77万元对比,增加372.69万元,增长461.42%。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因开展财政业务需要,财政体制改革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楚雄市财政局资产总额474.9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5.12万元,固定资产426.5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3.28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52.6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26.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 楚雄市财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表)

楚雄市财政局

监督索引号532301007318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