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04-/2023-0328026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3-03-28
发布机构: 楚雄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中心2023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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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中心2023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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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中心2023年预算公开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中心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中心,是高新区管委会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高新区科技创新中心职能为:主要负责高新区“双创”体系建设规划、高新技术发展、科技对外合作、科技成果管理、知识产权管理、高层次人才管理、平台管理服务和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发展等工作。对口联系科技、工信、发改等州、市有关职能部门。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科技创新促进科、高新技术科、孵化器管理科、知识产权科、科技人才科、科技管理科。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加强创新平台建设和创新主体培育力度。加大省、州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力度,继续做好省、州企业技术中心培育申报等工作。持续加大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和扶持力度,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为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是加大知识产权工作力度。加大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提升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水平。楚雄高新区获批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园区。强化知识产权强企培育工作,不断强化服务质量,提升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水平。

三是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强化政策引导,加大企业扶持力度,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强化孵化平台建设与管理,加强创新平台体系建设,积极引进创新创业孵化载体,组织创新平台申报国家级众创空间。培育和发展一批初创科技型企业,进一步推动初创科技型企业创新创业,提升众创空间服务水平和能力。组织企业参加双创活动周、各级各类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2人。在职实有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255.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255.55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0万元。

与上年对比:2023年财务总收入2255.55万元与2022年财务总收入215.88万元相比增加2039.67万元,增长944.8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事业发展类企业扶持资金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255.5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255.5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55.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2255.55万元与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215.88万元相比增加2039.67万元,增长944.82%,主要原因是:事业发展类企业扶持资金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255.5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255.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22万元,与上年136.53万元对比,减少25.31万元,下降18.54%,主要原因是2023年将聘用人员的工资、保险和劳务派遣费用从部门基本支出调整到部门项目支出中;项目支出2144.33万元,与上年79.35万元对比,增加2064.98万元,增长2602.37%,增加主要原因是事业发展类企业扶持资金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11301行政运行:155.5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全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和部门项目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

2011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3.3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办公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和租赁费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1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4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工伤保险及残疾人保障金);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5.6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5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单位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3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2150805中小企业发展专项:2000.00万元,主要用于对其他企业补助;

2210201住房公积金:7.5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9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75万元,较上年2.00万元相比,减少1.25万元,下降62.5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中心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0万元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中心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75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加0.75万元,增长100%,预计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7次,预计接待70人次。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管理部关于印发楚雄高新区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楚高综管通〔2022〕9号)文件有关规定,各单位的接待由楚雄高新区各单位自行负责,故增加公务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中心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减少2.00万元,下降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2.00万元,下降1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的公务用车已经提完折旧,符合报废标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部门无财政部门确定的重点项目,故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公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指由政府各个部门编制,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政府预算。部门预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3.基本支出:指一个单位人员工资、社会缴费和机关运行所需的基本经费;

4.项目支出:除人员工资、社会缴费和机关运行的基本经费以外的其他支出;

5.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根据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的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具体指单位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支出(不包括基本建设、固定资产等投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8.“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9.行政运行经费:指用于单位保运转的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和日常公用经费。

10.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11.奖金:指公务员、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和机关工人第十三个月工资。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中心为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与上年对比无变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中心资产总额902.7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24.44万元,固定资产44.5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65.13万元,其他资产268.59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7.0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1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月资产月报数。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中心

2023年3月27日

监督索引号532301005574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