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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部2023年预算公开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部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部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部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部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部是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建筑市场管理、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等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职能部门。
1.负责组织高新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编制;负责房屋和市政工程审批、监督管理。
2.承担对高新区各类建设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检查与监督,并对高新区重点建设项目开展服务协调等工作。
3.组织对高新区规划范围的区域发展、城乡统筹、产业布局与重大基础设施等进行规划指导与协调,负责园区基础设施等建设工作。
4.负责对高新区房地产项目产权、物业的管理监督及公租房业务的日常管理工作。根据以上职能,规划建设管理部内设综合科、建筑业管理科、建设工程科、房地产管理与住房保障科4个职能科室。
(二)机构设置情况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建筑业管理科、建设工程科、房地产管理与住房保障科。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全面深入推进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州市党委政府工作安排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具体要求。紧紧围绕学懂弄通做实党的科学理论,把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深入推进“红色港湾”党建工作任务和“清廉港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有效落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双重组织生活、谈心谈话等制度;完成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认真落实“四项谈话”制度,进一步抓好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落实,以扎实的管理保证与工作监管服务对象保持亲清关系。
2.毫不放松抓好疫情防控。竖牢抓好疫情防控就是最大的民生,就是优化营商环境的思想认识,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多措并举,不折不扣认真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及省、州党委政府工作要求和市委、市政府,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工作安排,压紧压实防控责任,严格落实“四早”措施,强化行业系统监督管理,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全力做好“六保六稳”工作,全面促进企业达产提效,确保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两不误、两促进。
3.加快推进城市更新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一是推进高新区污水管网各项改造工程建设。做好东瓜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建成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及区内防洪排涝工程前期工作,争取尽快开工建设,将高新区范围内污水应收尽收。二是抓好补短板项目实施。谋划和实施一批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提升城市宜居宜业水平;三是加快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以统筹兼顾为原则,以新型工业化为动力,推动高新区建设产业互动、节约集约、生态宜居、和谐发展为基本特征的新型城镇化,走科学发展、集约高效、功能完善、环境友好、社会和谐、个性鲜明的城镇化建设路子,大力提升公共设施和服务能力,培育产业、增加就业。形成以建成区为龙头,布局合理,层次分明、错落有致,生态优美、多姿多彩的具有特色的新型城镇化格局。四是推进绿美城市、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根据上级部门要求,持续推进绿美城市、园林城市创建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好部门各项工作任务,配合城投公司、东瓜镇、综合执法局的部门完成好庄甸蔡家冲公园、口袋公园、绿美街区、绿美街道等指标。
4.深化自建房安全专项排查整治。一是进一步深入排查整治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聚焦经营性场所,开展拉网式、地毯式、起底式大排查,不漏一户、不留盲区,突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学校医院、工业园区周边和旅游景区等人员聚集活动场所,以及企业厂房、仓库等开展全覆盖排查整治。二是进一步深入开展居住自建房屋隐患整治。聚焦居住型自建房,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深入开展“再核实、再排查”,确保排查彻底,整改到位,确保危房不住人。三是进一步深入排查自建房屋改建改装行为。充分利用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持续开展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整治,坚持全面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加大对违章建设、违规经营及监管失位、执法失严等行为的整治力度,坚决遏制增量违法建设行为。四是进一步深入构建自建房屋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通过网格化管理体系,逐级细化管理片区,菜单式分类明确影响自建房屋使用安全的各类情形,压实属地安全管理责任,保障每个片区有专人巡查、专人负责,及时发现和处置自建房屋安全问题。
5.加快推进民生工程建设。一是加快推进高新实验学校建设,确保工程建设全面完工。二是持续推进金色花园小区不动产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力争全面完成800户业主产权证办理。三是持续推进金色佳苑问题楼盘整治工作,力争取得破产清算法院裁决书。四是加快推进2022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完成主体工程建设。
6.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企业水平。一是加强市场主体培育,充分发挥模范企业引领作用。在区内43家资质以上建筑施工企业中遴选出部分资信好、实力强、发展潜力优的企业给予重点帮扶和指导,树立行业创先争优导向。二是引导、促进本土建筑业企业转变发展方式。倡导“一业为主、多业并举”,在巩固发展主业的同时,通过强强联合等方式,鼓励建筑业向房地产、市政、交通、水利、建材、设备租赁等行业延伸,构建多专业、跨行业的大建筑业格局,推动高新区建筑业由单一型向综合型发展,由市场经营型向资本经营型转变。三是认真贯彻执行文件精神,加大奖励政策宣传。认真宣传贯彻落实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联合下发的《楚雄高新区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加大奖励政策的宣传,建立重点企业联系服务制度,鼓励本地企业做大做强,吸引优秀企业到楚雄落户,培强壮大建筑业产业。同时加大建筑业总产值经济指标统计工作指导和督促力度,确保应统尽统。
7.持之以恒抓好安全生产。一是抓好施工安全监管。持续高效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继续加强“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巩固排查整治成果。二是完善扶持政策。定期深入企业或项目走访调研,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全程帮扶,争取要素和政策支持,破解企业实际困难,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快速发展。三是整顿市场行为。继续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做好房地产市场监测,坚决打击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现象,防范房地产开发项目重大风险。四是推进城镇燃气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按照整治方案的要求,稳步推进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久久为功,常态化开展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坚决遏制燃气事故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59.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59.33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2023年财务总收入659.33万元与2022年财务总收入454.06万元相比增加205.27万元,增长45.21%,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59.3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59.3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59.3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659.33万元相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454.06万元增加205.27万元,增长45.21%,增加主要原因是:项目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59.3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59.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9.43万元,与上年346.06万元对比,减少176.63万元,下降51.04%,减少主要原因是正式职工人数减少,相对应的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489.90万元,与上年108.00万元对比,增加381.90万元,增长353.61%,增加主要原因是特定目标类项目增加,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2023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59.3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11.1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发放。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2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用支出。
2080801死亡抚恤:2.48万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的发放。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6.50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费用缴纳。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4.1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公务员和退休公务员医疗补助缴纳。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49万元,主要用于:大病保险缴纳。
2120101行政运行:188.6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人员工资及机关运行经费等费用。
212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00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费用。
2210106公共租赁住房:400.00万元,主要用于:公租房各项费用。
2210201住房公积金11.6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与上年454.06万元相比增加支出205.27万元,增长45.20%,主要原因特定目标类项目增加,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0万元,较上年0万元相比,增加1.00万元,增长1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部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0万元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部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0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加1.00万元,增长1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7次,共计接待112人次。
增加原因:由于2022年度公务接待活动由高新区综合管理部统筹安排,各单位不允许有公务接待费支出,所以我部在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2023年度预算1.0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部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部无财政部门确定的重点项目,故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公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指由政府各个部门编制,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政府预算。部门预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3.基本支出:指一个单位人员工资、社会缴费和机关运行所需的基本经费;
4.项目支出:除人员工资、社会缴费和机关运行的基本经费以外的其他支出;
5.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根据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的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具体指单位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支出(不包括基本建设、固定资产等投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8.“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9.行政运行经费:指用于单位保运转的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和日常公用经费。
10.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11.奖金:指公务员、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和机关工人第十三个月工资。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34.88万元,其中:30201办公费:10.06万元,30202印刷费:0.50万元,30207邮电费:0.31万元,30211差旅费:1.00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1.00万元,30226劳务费:8.89万元,30227委托业务费:403.00万元,30228工会经费:1.44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7.92万元,30299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75万元。与上年346.06万对比增加88.82万元,增长25.67%,增加主要原因是:特定目标类项目增加,经费支出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部资产总额154.0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8.27万元,固定资产5.7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02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61.4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部2023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表)
监督索引号532301005570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