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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
2023年预算公开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
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为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设的正科级单位,在区党工委的直接领导下,履行公共财政收支、预算管理、财政资金监管、国有资产监管、政府采购管理、政府债务管理、辖区内金融领域监管、财政资金绩效管理、企业财务管理、会计管理等职能,是参与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职能部门,对口联系省、州、市财政、审计、金融办等有关职能部门。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预算科、国库科、会计科、金融一科、国有资产采购管理科、绩效评价科7个科室。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高新区财政局在上级财政部门的指导及关心和高新区党工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指标,强化收入征管,优化财政支持方式,守牢风险底线,圆满完成全年下达的目标任务。
1.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州、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规矩,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全面领导,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对形势的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
2.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一是贯彻落实好稳增长系列政策措施。二是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力度,稳外贸扩内需,切实做到应减尽减、应免尽免。
3.全力做好财政增收。一是落实责任到位,围绕2023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目标,分解落实收入指标到月,强化部门协调,加大与税务部门沟通、协调,定期开展财政收入指标的分析和预测,将收入指标落实到单位。二是做好税源培植。加大优质企业培植和招商力度。三是强化非税收入征管。加强财政票据使用管理,严格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坚持“以票治费、以票管收、以票促收”,大力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四是拓宽向上争资渠道,加大与主管部门的对接联系,及时掌握财政扶持政策方向,做好项目储备,争取更多中央、省、州项目资金支持。五是加大存量资金清理力度。盘活存量资金、调优预算支出结构。
4. 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强化预算管理。健全完善集中财力办大事的政策制度,全面实施零基预算,完善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健全专项资金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二是兜牢“三保”底线,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将“三保”作为2023年预算安排的重点足额编列、不留缺口,加大对预算执行监测,及时掌握各部门支出执行情况,严禁挤占挪用“三保”支出。三是实施绩效预算。推动预算与绩效深度融合,坚持“花钱必问效、问效必追责”的理念,将绩效理念和方法全过程嵌入预算中。
5. 持续落实企业帮扶。一是加大创新企业扶持力度。通过进一步优化政府营商环境、结构性减税和普遍性降费、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激发市场活力,加大和支持企业创新、创业政策扶持力度。二是加大与金融机构对接力度,持续落实好重点税源企业担保机制,切实缓解小微企业等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6. 防范和化解重大领域风险。一是抓好政府债务化解。二是抓好专项债券申报工作。三是抓好P2P网贷风险处置。要按照州、市P2P风险处置安排部署,落实“四降三清”工作目标,全力维护金融、社会稳定。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84.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84.39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2023年财务总收入384.39万元与2022年财务总收入305.36万元相比增加79.03万元,增长25.8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特定目标类项目增加,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84.3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84.3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84.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384.39万元与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305.36万元相比增加79.03万元,增长25.88%,增加主要原因是:特定目标类项目增加,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84.3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84.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4.1万元,与上年256.36万元对比,减少32.26万元,下降12.58%,减少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在职人员减少3人,工资福利、社保缴费、公积金缴费正常减少;项目支出160.29万元,与上年40万元对比,增加120.29万元,增长300.73%,增加主要原因是特定目标类项目增加,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2023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84.3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如下:
2010601行政运行:210.7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
20106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9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项目工作的办公经费支出;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13.54万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工资发放,退休人员统筹外部分工资发放;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85万元,主要用于办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纳;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1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纳;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8.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5.5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6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大病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
2210201住房公积金:15.4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2万元,较上年0.5万元相比,减少0.3万元,下降6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0万元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2万元,较上年0.5万元减少0.3万元,下降6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次,共计接待23人次。
下降的主要原因: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及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公务接待费要逐年递减,坚持事前报告和“公函”接待制度,加强预算管理、接待管理。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部门无财政部门确定的重点项目,故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公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指由政府各个部门编制,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政府预算。部门预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3.基本支出:指一个单位人员工资、社会缴费和机关运行所需的基本经费;
4.项目支出:除人员工资、社会缴费和机关运行的基本经费以外的其他支出;
5.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根据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的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具体指单位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支出(不包括基本建设、固定资产等投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8.“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9.行政运行经费:指用于单位保运转的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和日常公用经费。
10.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11.奖金:指公务员、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和机关工人第十三个月工资。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18.97万元。其中:30201办公费:4.91万元,30211差旅费:0.5万元,30213维修(护)费:20.37万元,30217公务接待:0.2万元,30227业务委托费:77.63万元,30228工会经费:1.91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10.76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69万元。与上年58.98万元对比,增加59.99万元,增长101.71%。增加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项目增加,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资产总额70.8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37万元,固定资产65.4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0.2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9万元,流动资产减少1.4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2023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表)
监督索引号532301005568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