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04-/2023-0328002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3-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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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楚雄市委政法委2023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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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楚雄市委政法委2023年预算公开

中共楚雄市委政法委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中共楚雄市委政法委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中共楚雄市委政法委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中共楚雄市委政法委2023年部门

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政法委员会是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领导和管理全市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一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州委、市委工作要求,统一政法各单位的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二是深入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市委决定,对全市政法工作提出全局性安排,推进平安楚雄、法治楚雄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三是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四是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协调督促维稳处突事务,推动形成打击犯罪工作合力。五是落实政法各项工作,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政治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六是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落实政法工作相关政策措施,及时向市委提出建议。七是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各单位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各单位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八是指导和支持政法各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单位密切配合,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九是组织和统筹协调政法改革中的有关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十是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机构设置因涉密不公开。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稳定,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夯实平安楚雄建设,防控措施和职责任务落到实处,提升社会治理系统化、社会化、精细化、法治化、智能化水平,弘扬见义勇为先进,社会公平正义,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力防范和化解社会稳定风险,抓好矛盾风险源头防控,做好重点领域风险防控,抓好重点群体教育稳控。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制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加强过硬政法队伍建设,以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为抓手,以自我革命精神纵深推进新时代政法队伍建设,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法铁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因涉密不公开。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41.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41.54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基本收入(财政收入)增加45.22万元,增长6.49%,增加主要原因是:一是今年的年终一次性考核奖金纳入部门预算增加了基本支出;二是住房公积金基数增加,增加了住房公积金支出;项目收入减少100万元,下降33.33%,减少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压缩。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41.5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41.5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41.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基本收入(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5.22万元,增长6.49%,增加主要原因是:一是今年的年终一次性考核奖金纳入部门预算增加了基本支出;二是住房公积金基数增加,增加了住房公积金支出;项目收入减少100万元,下降33.33%,减少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压缩。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41.5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41.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1.54万元,与上年496.32万元对比,增加45.22万元,增长6.49%,主要原因是一是今年的年终一次性考核奖金纳入部门预算增加了基本支出;二是住房公积金基数增加,增加了住房公积金支出;项目支出200万元,与上年300万元对比,减少100万元,下降33.33%,减少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缩减。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3101 行政运行:412.4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工资及维护单位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支出。

2013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政法专项工作支出。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15.6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退休人员统筹外及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4.2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0万元。

2080801死亡抚恤:0万元。

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18.8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8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1.3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医疗缴费支出。

2210201 住房公积金:35.9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与去年796.32万元相比减少支出54.77万元,减少6.88%,减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缩减。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部门无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2.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共楚雄市委政法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9.85万元,较上年10.85万元对比,减少1万元,下降9.2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共楚雄市委政法委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0万元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中共楚雄市委政法委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0次,共计接待30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共楚雄市委政法委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8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万元,下降14.5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8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万元,下降14.59%。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减少原因: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本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支出减少。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部门,无财政部门确定的重点项目,故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公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指由政府各个部门编制,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政府预算。部门预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3.基本支出:指一个单位人员工资、社会缴费和机关运行所需的基本经费;

4.项目支出:除人员工资、社会缴费和机关运行的基本经费以外的其他支出;

5.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根据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的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具体指单位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支出(不包括基本建设、固定资产等投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8.“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9.行政运行经费:指用于单位保运转的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和日常公用经费。

10.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11.奖金:指公务员、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和机关工人第十三个月工资。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共楚雄市委政法委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8.3万元,与上年24.1万元对比,减少5.8万元,下降24.06%。减少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共楚雄市委政法委资产总额97.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8.84万元,固定资产38.7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0.8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4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 中共楚雄市委政法委2023年部门

预算表

(见附表)

中共楚雄市委政法委

监督索引号532301007216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