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04-/2022-1111004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2-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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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开发区财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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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开发区财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开发区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开发区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财税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制定全区财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债务风险防控、会计管理等方面的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

3、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拟订全区宏观经济政策、措施,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经济调节的建议,拟订推进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财税政策。组织研究拟订全区金融和融资政策、措施。

4、管理全区财政收支,承担区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区级年度预决算草案,组织执行区级年度预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区级部门的年度预决算。负责财政性资金的综合平衡。

5、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

6、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财政、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拟定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和内部审计有关政策、制度和办法,确定财政支出监督检查、绩效评价和内部审计目标和要求;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查处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

7、组织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并制定具体管理制度。

8、负责区内筹集建设资金工作,拟订和执行政府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债务,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9、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组织实施会计法律法规,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按规定制定并组织实施具体会计管理制度。

10、负责全区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11、承办开发区党委、管委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在区财政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各业务科室的支持配合,按照年初下达的预算和日常下达的支出项目,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压缩开支,精打细算,厉行节约,认真作好各项财务核算工作,调整支出结构,保证了高新区财政局机关的正常运转,保证了各项财政工作的全面完成,实现了水电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用、接待费、会议费等支出明显的下降。全局职工克难奋进,全面完成下达的各项收支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开发区财政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按单位性质分类为行政单位,单位名称为楚雄开发区财政局。

楚雄开发区财政局与开发区金融办合并办公,目前共设综合科、预算科、国库科、会计科、金融科、国有资产采购管理科、绩效评价科7个科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开发区财政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事业人员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开发区财政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544.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4.4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 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26.02万元,同比下降4.8%。下降原因为财力减少,2021年整体经费压缩。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开发区财政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543.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0.11万元,占总支出的44.16%;项目支出303.56万元,占总支出的 55.8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26.82万元,同比下降4.9%。主要原因是2021年实行零基预算,实施项目较少,而且实施项目主要是连续性项目,支出相对稳定。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开发区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0.1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0.94万元,同比减少25%,主要原因分析今年加强预算管理,减少不必要开支。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03.1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4.5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7.0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4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开发区财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3.5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4.11万元,同比增加12.7%,主要原因新增了项目预算。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20106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12.56万元;

2、2150805: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支出19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开发区财政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3.6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24.68万元,主要原因财力较弱,2021年整体经费压缩。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86.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64%。主要用于2010601行政运行173.66万元和20106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12.56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3.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6%。主要用于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11.04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16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28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5.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1%。主要用于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0.72万元和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4.54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191.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13%。主要用于2150805中小企业发展专项191万元。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7.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6%。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10.57万元和2210203购房补贴7.15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开发区财政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5万元,支出决算为0.04万元,完成预算的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4万元,完成预算的92%。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局严格执行中央、省州相关厉行节约的规定,压缩三公经费支出;二是每项接待都经过了严格的审批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规模,公务接待费比上年有所减少。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14万元,下降-76.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4万元,下降76.1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局严格执行中央、省州相关厉行节约的规定,压缩三公经费支出;二是每项接待都经过了严格的审批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规模,公务接待费比上年有所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4万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 出0.0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 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 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工作对接发生的接待支出0.04万元。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开发区财政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0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24万元,主要原因今年加强预算管理,减少不必要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1.15万元,差旅费0.2万元,公务接待费0.04万元,劳务费13.29万元,工会经费1.8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49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楚雄开发区财政局部门资产总额71.0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8万元,固定资产64.2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3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 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 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 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 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工资福利支出:费用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2.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具体支出为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费、会议费、接待费等。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0100556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