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04-/2022-1111001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2-11-11
发布机构: 楚雄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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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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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组织编纂《楚雄市年鉴》,一年一册,按年出版。完成省州志办下达的业务工作。指导市级部门乡镇单位编修部门志专业志,并负责志稿审定验收,组织人员整理出版旧志,为地方文化建设和历史研究提供资料。完成市委、市政府安排的中心工作任务。组织开展地方志年鉴专题理论研究。加强队伍建设,开展业务培训。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 认真编制地方志“十四五”规划。对标党中央部署和省、州、市党委、政府要求,结合省、州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全面总结“十三五”成就,谋划“十四五”地方志工作,组织编制《楚雄市地方志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2. 全力打造“中国精品年鉴”。以《楚雄市年鉴(2021)入选“中国精品年鉴工程”为目标,全面提高年鉴编纂质量。一是及早启动年鉴收资工作,在 1月初就通过政务平台,把《关于做好2021版〈楚雄市年鉴〉编写工作的通知》文件下发各单位,年鉴收资工作在10县市中最早启动,并于4月全面完成年鉴收资工作,收资进度走在全州前列。二是积极向州志办沟通请教,及时向省志办汇报对接、争取支持,5月《楚雄市年鉴(2021)》篇目设置获得中指组专家评审组指导,并完成修改。三是提升编撰水平,派专人参加2021年全国年鉴质量建设暨中国年鉴精品工程研讨会议,组织全体干部收看《地方志综合年鉴的框架设计》《第六期全国年鉴主编培训班》,对标《楚雄州年鉴(2018)》《山西年鉴(2019)》等中国精品年鉴,对《楚雄市年鉴(2021)》编纂提纲反复讨论、修改,篇目设置更加科学合理、条目内容不断优化,全面凸显了楚雄市发展优势和特色。10月《楚雄市年鉴(2021)》顺利通过省级专家评审。《楚雄市年鉴(2021)》经云南省、楚雄州推选申报“中国精品年鉴”,成为全国获得申报资格的39部地方综合年鉴之一,也是云南省获得申报资格的2部地方综合年鉴之一。

3. 巩固提升方志馆建设成果。把巩固提升方志馆建设成果列为2021年度“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标杆目标,积极拓展服务领域和渠道,扎实开展读志、用志活动,充分发挥地方志“存史、资政、育人”作用。自2020年5月开馆以来,市志办统筹做好方志馆文化服务和疫情防控工作,完善专兼职讲解员队伍建设,及时更新板块内容,坚持周一至周六开馆,极大的方便了广大群众参观阅读,11月被市委宣传部列为“楚雄市新时代文明实践点”;坚持每年上架一批新书籍,结合党的历史及相关学习教育活动,上架党史、国史、地方党史等书籍100余册,开辟“党史学习园地”,服务全市党史学习教育,成功申报楚雄市百姓宣讲示范点,7月被市委组织部命名为 “楚雄市党员教育实训基地”。截至2021年底,楚雄市方志馆累计接待参观单位260余家,参观人数2.26万人次,方志馆功能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4. 精心制作推广地情微视频。按照省、州志办的要求部署,市志办大胆创新地情宣传方式,与省志办微视频摄制组合作,从拍摄脚本、推文、解说词撰写和场景选取、展现方式等全面凸显楚雄市地情、文化,联合市政府办、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融媒体中心,制作完成了楚雄市市情微视频《兼具威武雄壮与温雅慧质的热土—楚雄市》,并在云南地方志官方公众平台、头条号、微博、网易、搜狐、爱奇艺等媒体发布,总播放量30余万次,扩大了楚雄市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5. 积极推动乡土志编纂。市志办严格按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土志工作的部署要求,围绕乡土志“名、特、古、土”编撰特点,认真履行指导责任,明确领导分管责任和业务人员具体指导责任,紧盯志书体例、篇目设置、排版设计等几个关键节点,适时介入,确保乡土志既保持通志规范又贴近群众生活,真正体现地方特色,展现地域亮点。年内,经市志办积极指导,《鹿城镇志》已于6月底完成出版发行,楚雄市首批申报的2部乡土志《紫溪山志》《鹿城镇志》按照州时间进度圆满完成;在市志办推动指导下,吕合镇、大过口乡按时完成乡土志编纂队伍组建,《吕合镇志》《大过口乡志》编纂提纲完善和收资工作稳步开展。

6. 充分发挥地方志服务作用。一是积极起草报送典型案例。按照省、州志办报送地方志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紧扣市委、市人民政府中心工作,找准地方志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切入点,按时上报《楚雄市挖掘地方志资源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楚雄市挖掘地方志文化资源彰显城市规划建设特色》《楚雄市充分发挥方志资源作用 用智用心用情助力云龙红色故里建设》《楚雄市地方志办公室参与紫溪彝村村史展室建设助推脱贫攻坚》4篇典型案例,典型案例上报数量居全州十县市第一并率先实现一次性过审。二是完成南方丝绸之路图照(画作)选送。按照《云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征集南方丝绸之路图照(画作)资料的通知》,市志办积极向市委宣传部、市档案馆、市文联、市文管所等单位寻找帮助合作,力争征集到更多资料,向市文管所收集到遗址照片2幅,收集到《楚雄彝族自治州志》《楚雄市志》中相关内容20余条,为国家方志馆南方丝绸之路分馆布展提供支持。三是积极服务“纪录小康工程”。按照市委宣传部要求,市志办利用已出版的26本年鉴和2本市志,全面梳理、提取、挖掘有记录以来的楚雄市地方党史、改革开放史、扶贫纪实、全面小康等260余条5万余字,完成楚雄市扶贫和全面小康大事记、楚雄市大事记(1949~1978),全面、真实、系统反映了党领导全市各族人民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和伟大成就。四是做好方志服务提供。为省、州、市级有关部门、学校、乡镇和社区提供相关史志资料查询210件,核定历史数据132个,协助相关单位研究查找、核定党史学习教育所需史实20余次,帮助退休老同志、退伍老兵等提供史志资料查询30余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即楚雄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其他事业单位0个。内设机构:综合科、年鉴编辑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7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74.97万元。其 中:财政拨款收入174.9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 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 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 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 0.00%。与上年216.68万元对比相比减少41.71万元,主要原因是因为:1、我单位当年在职人员退休2人,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相应减少;2、2021年下达我单位项目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74.97万元。其 中:基本支出150.52万元,占总支出的86.03%;项目支出24.45万元,占总支出的 13.9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万元,占总支出的 0.00%。与上年216.68万元对比相比减少41.71万元,主要原因是因为:1、我单位当年在职人员退休2人,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相应减少;2、2021年下达我单位项目资金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0.52万元。与上年173.08万元对比相比减少22.56万元,主要原因是因为:我单位当年在职人员退休2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0.6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4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9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5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45万元。与上年43.6万元对比减少19.15万元,主要原因是因为:2020年我单位提升改造,财政单独下达资金楚市财预〔2020〕41号楚雄市方志馆建设购置费2万元、楚市财行〔2020〕22号提升改造专项经费20万元,从而2021年财政下达项目资金较上年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楚市财预〔2021〕106号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经费1万元、楚市财行〔2021〕36号下达市志办2021年微视频专项经费3万元、楚市财行〔2021〕102号2021年市志办年鉴专项经费20.4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4.9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216.68万元对比相比减少41.71万元,主要原因是因为:1、我单位当年在职人员退休2人,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相应减少;2、2021年下达我单位项目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6.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85%,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136.22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11.77万元、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4.45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0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1.09万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6.7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7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64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9.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2%。主要行政事业单位医疗9.65万元(其中: 行政单位医疗6.2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4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7%。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8.01万元(其中: 住房公积金8.01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1万元,支出决算为0.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加强公车管理,努力压缩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部分单位运行费用降低,二是加强预算管理、接待管理,压缩接待标准。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04万元,增长75.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4万元,增长75.7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为:2021年我单位接待外单位次数增多。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 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 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10万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 出0.1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 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 1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用于与上级主管部门以及有关单位公务活动和业务联系对接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90万元,与上年13.7万元对比减少3.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我单位当年在职人员退休2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78万元、水费0.2万元、差旅费0.18万元、公务接待费0.1万元、劳务费0.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04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楚雄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部门资产总额7.0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75万元,固定资产2.3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9.35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2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5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 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4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 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 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 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 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指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因公出国(境)经费,是维护单位正常运行的基本经费。

2.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依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3.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4.事业单位预算外收入:指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主要是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中的教育收费。

5.其他收入:指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行政单位预算外收入、事业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6.教育支出: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方面的支出。

7.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由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由社会保障部门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楚雄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1月9日

监督索引号53230100728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