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0100556701000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管理部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综合管理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综合管理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管理部作为开发区综合行政部门,承担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职能,主要负责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日常工作,承担党工委、管委会的综合协调、事务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筹办党工委各类会议和重大活动;围绕党工委、管委会工作部署,开展信息收集、综合调研、动态反映等工作;负责党工委、管委会重要文稿的起草、规范性文件审核把关;负责高新区各部门请示事项的审核流转工作;负责党工委、管委会机要、保密、档案以及信息、后勤管理保障、接待联络等机关日常事务运转工作;负责督促、检查上级及高新区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承担高新区政策法制等综合研究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以及服务工作;负责高新区范围内信访工作;负责区内的教育文化协调相关工作;负责劳动保障、劳动用工、劳动监察工作,解决区内劳动合同纠纷,开展劳动执法监察工作,协助做好劳动争议仲裁工作。承办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高新区综合管理部在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的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承上启下、协调左右的作用,不断优化服务、完善制度,圆满完成了年初既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综合服务保障能力不断提高。一是精准办文办会。本着节俭、周密、实效的原则,认真筹备各类会议,切实做到会前准确通知、精心准备,会中热情服务、如实记录,会后认真总结、撰写并及时下发会议纪要,确保会议精神贯彻及时,落实落细。为确保会议通知及时传达到位,在接到各类会议通知后,按要求及时通知涉及领导和部门参会,共通知会议1250余次;全年共成功筹备组织各类会议230余场次,组织召开管委会常务会议6次,专题办公会议68次,组织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6次;常务会议纪要6期,专题办公会议纪要68期。同时,做到重大会议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达到全员参与,成功组织了2021年经济工作会议、全区2021年度党建工作会等全区重大会议。二是周到办事服务。在日常工作中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全区工作动态、困难问题、意见建议,第一时间传达上级和区委决策部署、反馈下级贯彻落实情况,提出工作建议,推动工作落实,有效促进了情况传达和工作落实。积极稳妥做好上下对接、内外协调、左右统筹等工作,全年共协调联系对接州、市、区各部门工作6300余次,接待来访人员2000余人;认真做好文件流转,确保政令畅通,全年电子政务协同办公系统收文3400份,流转30000次,登记办理请示报告540份,流转3300次,没有发生因文件传送或办理不及时而被上级通报的现象。三是及时报送信息。截至11月,共编辑《楚雄高新区信息》11期,采编信息135条;修改转报州委办信息综合室、州政府办信息中心,市委办信息科、市政府办信息中心信息65条,其中,被国家级媒体采用3条,被省政府办公厅采用2条,被州委办信息综合室采用4条,被州政府办信息中心采用17条,被市委办信息科采用10条,被市政府办信息中心采用22条,信息采编及报送工作全力推进。四是对外宣传基础不断夯实。积极开展创文和创卫宣传氛围营造工作;充分利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宣传节点,在高新区建成区主干道及重要地带悬挂国旗进行营造氛围,以此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五是政务督查发挥促进推动作用。牵头抓好党委、管委工作决策和重点工作部署的落实,定期不定期对党委、管委和区领导及会议决定事项交办的工作事项进行领办督办。截至2021年10月30日,共主办州、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21件主办件已全面办结并回复,其中:州人大代表建议1件、州政协提案5件、市人大代表建议11件、市政协提案4件。协办州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22件协办件均在规定时限内积极协助主办单位办理完毕,其中:州政协提案13件、市人大代表建议1件、市政协提案8件。1至11月,共开展疫情防控新开工项目、重要会议决定事项、领导交办事项、州市政府工作报告列项分解任务、州4个100重点项目建设、创建文明城市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等相关工作的推进情况督查检查20余次,发出督查通报4期。六是强化后勤保障工作。加强财务管理,保障工作运转。完成了2021年预算公开、财务支出、核算、报表编制以及2020年决算报表上报、决算公开等工作。按时完成工资造册、审签、发放等工作。及时清算汇缴职工五险一金,办理职工各项保险新增、续保、停保、转移等工作。完成资产清查工作,及时登记新增及报废资产卡片,做到账实相符;加强对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工作,全年调派车辆409车次;加强管委会机关办公区安全管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按照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有关规定和办法,牵头完成省、州、市及国内、省内各县(市)、领导及各类招商活动,在各项接待任务中勤俭节约、细致周到、体现特色,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全年共安排接待62批次1070人;同时,受新冠疫情影响,对人员安全进行高度重视,安保工作人员做好进出外来办事人员登记、体温监测、佩戴口罩、实时消毒等疫情防控工作。为大家提供了良好的办公环境。加强对职工食堂管理工作,开展食堂卫生大检查及内部改造工作,食堂服务质量得到改善。
(二)重点工作有序推进。一是压实保密工作责任。二是牵头开展综合绩效考核。牵头完成了2021年区属15个单位的大比拼暨综合绩效考核工作,并及时将考核结果运用到绩效分配中;三是认真抓好人事管理。牵头做好行政职务的确定审批、机关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干部人事调动、工资管理等各项工作,有效维护了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做好全区聘用人员编制管理、招录、合同管理、日常管理及各阶段考核、工资福利奖励兑现等工作;四是统筹抓紧抓实信访维稳工作。加强来访群众接待疏导、强化来信来访案件办理,2021年全区无到省进京越级访和到京非接待场所非访情况,重点人员、重点群体平稳可控,信访秩序持续好转。
(三)严格落实挂包帮责任。一是严格落实创文、创卫包保责任。通过职工例会、志愿活动等形式加强创文、创卫政策知识培训,切实提升“全民创文”的责任感、参与感。抓实创文、创卫重点工作。严格对照创文、创卫测评体系要求,做实包保小区创文、创卫查缺补漏、提质增效各项工作;做好包保小区人居环境提升和创文氛围宣传营造;全面有序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四)党的建设和自身建设不断加强。一是牵头抓好全区党务党建工作。组织召开了全区的2021年度党建工作会、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暨全面从严治党“六个年”工作和“十个一”警示教育调度会议等重要会议,认真组织学习各级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作风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区党工委制定的实施方案,研究制定了《楚雄高新区综合管理部全面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六个年”工作和“十个一”警示教育实施方案》。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管理部纳入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1、行政单位是: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管理部。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管理部中包含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委、纪委、综治办、工会、共青团、妇委会。
2、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管理部内设机构为:综合科、调研科、机关事务科、信息督查科、政研法制科、信访科、社会事务科、创文创卫。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综合管理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4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7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综合管理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550.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50.5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财政拨款收入1784.76对比减少234.25万元。减少原因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专项收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收入减少,总体总收入减少234.25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综合管理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550.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5.34万元,占总支出的57.74%;项目支出655.17万元,占总支出的42.2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数对比总支出减少244.25万元,基本支出增加17.02万元,项目支出减少261.27万元。减少原因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专项支减少,总体总支出减少244.25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综合管理部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95.34万元,比2020年的878.32万元增加17.02万元,增加了1.94%。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90.8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4.83%,比2020年的607.57万元减少116.68万元,减少了19.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79.1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2.35%。比2020年的270.75万元增加108.43万元,增加了40.05%。增加支出的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的防疫防控工作量增加,支出的工作经费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综合管理部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55.17万元。比2020年的916.44万元减少261.27万元,减少了28.51%。其中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454万元,占项目支出的69.29%,比2020年625万元减少171万元,占比减少27.36%。纪委监察事务0.2万元,比2020年3.28万元减少3.08万,减少占比93.9%。群众团体事务87.14,占项目支出13.3%,比2020年81.65万元增加5.49万元,占比增加6.72%。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113.86万元,占项目支出17.38%,与2020年156.16万元减少42.3万元,占比减少27.09%。减少支出的主要原因是根据高新区的经济发展和防疫防控工作的需要,对项目支出进行压缩收紧。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综合管理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50.5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1784.76万元减少234.25万元,占比13.13%。减少原因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专项收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收入减少,总体总收入减少234.2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95.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75%。主要用于资福利支出490.89万元,占基本支出54.83%、商品和服务支出379.18万元,占基本支出42.3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68万元,占基本支出2.20%;资本性支出5.58元,占基本支出0.62%。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18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3%。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10.91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0%。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4.99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综合管理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5万元,支出决算为19.39万元,完成预算的55.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6.05万元,完成预算的45.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34万元,完成预算的9.54%。公务接待费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综合管理部主要承担高新区的公务接待,不承担商务接待。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14.74万元,下降43.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34万元,下降12.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39万元,下降78.76%。“三公”经费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综合管理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不必要的宴请和公务接待,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05万元,占12.75%;公务接待费支出3.34万元,占78.7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0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6.0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综合管理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3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3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2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公务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综合管理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50.51万元,与上年财政拨入机关运行经费1784.76对比减少234.25万元,占比13.13%。主要原因今年加强预算管理,减少不必要开支。按经济性质支出为:工资福利费用490.89万元,占全部费用31.66%;商品和服务费用898.87万元,占全部费用的57.9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费用23.03万元,占全部费用的1.49%;资本性支出137.72万元,占总支出的8.88%;按支出性质分基本支出为895.34万元,占总支出的57.74%,项目支出为655.17万元,占总支出的42.26%。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综合管理部门资产总额302.6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92万元,固定资产289.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9.8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3.1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6.44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2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9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相关编审要求向财政部门报送,用以反映本部门、单位财务收支状况和资金管理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2、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0100556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