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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楚雄经济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云南楚雄经济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楚雄经济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州政复〔2001〕12号文件《关于在楚雄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批复》,主要集中行使七项工作职责,具体是:(1)行使文化、体育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2)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3)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具体是对未经批准擅自在道路、广场设置广告设施,未经批准在道路两侧建筑物上开门、开窗,进行门面装修等行为实施行政处罚。(4)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5)行使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具体是对在公共场所焚烧杂物产生有毒、有害气体,在组织娱乐或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其它发生高噪音设施产生噪音扰民等行为实施行政处罚。(6)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具体是对无证商贩在未经批准的市场以外的道路、广场的经营行为,在非指定时间、地点经营,擅自卖艺、算命、算卦、出售迷信品,在公共场所强买强卖,非兜售物品等行为实施行政处罚。(7)行使公安交通管理和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拘留以外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具体是对非法占路搭建棚厦,从事经营活动,擅自在人行道上停放车辆,占压、掩埋、堵塞、损坏市政设施、标志等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贯彻省委省政府楚雄现场办公会会议精神,以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常态化管理和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为抓手,狠抓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强化违建管控工作,不断提升城市服务功能,全面抓好文化市场、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等各项工作,不断优化城市环境质量,为高新区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全年共规范摊点及商户占道经营行为21000余次、清理占道经营业主8650户,取缔马路市场31个;清理废品收购29户,清理卫生死角870处、490余吨,占道堆放杂物1500余处、430余吨;规劝随地吐痰、随手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5万余人次;拆除广告牌816块、破损布标430条、钢架雨棚56个、临街水龙头1450个;制止乱挂乱晒8710起、乱泼污水1812起;规范占道铁件加工120余户、制止整改噪声扰民投诉 450余起,办理案件4件;规范渣土运输车辆1466辆次,发放《加强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处置管理通知》1900余份、下发限期整改通知196份;收容流浪犬284只,发放束犬绳400余条,发放张贴文明养犬通告14000余份;拆除新增违法建筑108起,面积12412.62平方米;规范劝导非机动车违停行为13900余人次、机动车违停行为15600余次,发出违停告知书5406份,处罚机动车违停5008起,拖移违停机动车、非机动车357辆,办理违停处罚案件5229件,收缴罚款共计103.98万元;办理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案件39件、简易程序案件65件,罚款金额共计32930元;行政审批门头303家、临时占道27家、户外广告设置3家、城市道路挖掘64家、建筑垃圾运输审批8家;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12次、应急防汛工作28次,及时疏通积水点40余个;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16次、疫情防控宣传5次、禁毒防艾宣传3次,检查网吧84家次,歌舞娱乐场所124家次,取缔书刊临时摊点2个;办理市长信箱和上级领导批转城市管理方面的问题投诉49件、1235政府热线平台转办件207件,办理州市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5件(承办3件、协办2件),受理市民投诉咨询142件,接待市民来访96人次,参与共建社区志愿者服务活动8次,整改落实创文交办问题150个,创卫交办问题147个,整改率100%。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楚雄经济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云南楚雄经济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下设综合管理科、案件审查科、执法检查科、国土城建监察执法大队四个职能部门,2020年3月又新组建成立了联勤联动指挥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楚雄经济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执法车辆10,摩托车2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楚雄经济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6981.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81.3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2020年总收入8689.54万元对比总收入减少了1708.17万元,减幅19.66%,主要原因是2021年下达我单位项目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楚雄经济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6981.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9.6万元,占总支出的14.46%;项目支出5971.77万元,占总支出的85.5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与2020年总支出8689.54万元对比总支出减少了1708.17万元,减幅19.66%,主要原因是2021年下达我单位项目资金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本部门、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99.33万元。与上年1003.55万元对比减少304.22万元,减幅30.31%,主要原因是2021年人员减少,公用经费减少。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48.1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5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1.2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4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本部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971.77万元。与上年7341.46万元对比减少1369.69万元,减幅18.66%,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减少,清扫保洁、绿化养护经费下达减少。具体项目包括:联勤联动指挥中心工作经费、“零”增长工作经费、2021年专项经费、第二批文明吸烟环境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停车泊位资产处置税费专项资金、云楚彝药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专项经费、垃圾处置费、绿化养护及清扫保洁专项经费、城市基础建设资金,绿化工程保证金,全部项目均已完成验收,完成资金支付。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52.0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3.82%。与上年6808.53万元对比减少956.46万元,减幅14.05%,主要原因是2021年下达我单位项目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5.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
2.卫生健康支出69.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
3.城乡社区支出5638.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4%。
4.住房保障支出8.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楚雄经济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7.5万元,支出决算为12.07万元,完成预算的43.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07万元,完成预算的43.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1年我单位严格参照三公经费管理办法,厉行节约。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22.24万元,减幅64.8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2.24万元,减幅64.8%;减少的主要原因2021年我单位严格参照三公经费管理办法,厉行节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07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
2.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0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执法车保有量为10辆,摩托车保有量为24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3. 我单位无公务接待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楚雄经济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99.33万元。与上年1003.55万元对比减少304.22万元,减幅30.31%,主要原因是2021年人员减少,公用经费减少。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48.1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5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1.2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42%。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云南楚雄经济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资产总额259.9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23万元,固定资产248.6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3.8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2.8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4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本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0100557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