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04-/2022-1110017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2-11-10
发布机构: 楚雄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
称: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部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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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部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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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部门是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建筑市场管理、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等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职能部门。

(1)负责组织高新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编制;负责房屋和市政工程审批、监督管理。

(2)承担对高新区各类建设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检查与监督,并对高新区重点建设项目开展服务协调等工作。

(3)组织编制高新区总体规划、重点组团规划与重点专项规划、重点片区详细规划等。

(4)组织对高新区规划范围的区域发展、城乡统筹、产业布局与重大基础设施等进行规划指导与协调,负责园区基础设施等建设工作。

(5)协助规划委员会办公室与高新区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组织开展的有关工作。

根据以上职能,规划建设管理部内设综合科、建筑业管理科、建设工程科、房地产管理与住房保障科、规划科5个职能科室。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规划,大力强化规划管理。认真抓好规划编制,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

2.抓项目,努力打牢发展基础。一是完成了2021年老旧小区北盛小区(一期)改造,二是完成广大线K34+926观音寺道口平改立、楚雄开发区太阳历南路下穿老广大铁路工程已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报送昆明铁路局审查。三是配合第三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建设单位(SPV公司)做好开工协调工作。四是做好楚雄高新区建成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东瓜片区污水管建设工程、三污厂配套管网增补工程、楚雄开发区紫溪大道污水管网改造工程(二期)、太阳历南路下穿涵建设、高新区防洪排涝等项目前期工作。五是完成蔡家湾人居环境提升改造工程、2021老旧小区改造4个标段的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六是正在实施观音寺至华竹路老广大铁路下穿涵建设工程,第三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工程,楚雄市东瓜片区积水点及排水泵站改造项目。

3.抓监管,切实推进质量安全。强化质量安全监管。严格执行《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监督机构及人员管理考核办法》等5个规范性文件。

4.抓民生,努力维护社会稳定。认真组织开展保障性住房小区管理和开发区“平安小区”创建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部门局内共设6个职能科室,分别是:综合管理科、规划管理科、建筑管理科、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科、工程管理科,其中:建筑管理科与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合署办公。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部门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3211.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11.8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14679.33万元对比减少11467.48万元,主要因为2021年项目减少,相应的下达项目资金减少,导致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3211.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6.99万元,占总支出的8%;项目支出2954.87万元,占总支出的9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24826.6对比减少21614.75万元,同比减少87.06%,主要因为2021年项目减少,相应的项目资金减少,导致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规划建设管理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6.99万元。与上年266.53万对比减少9.54万元,主要因为2021年办公支出减少,未产生公务接待费,培训费相比去年减少。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38.3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7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6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2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部门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954.87万元。上一年项目支出245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1605.2万元,同比减少87.97%,,主要是因为2021年项目减少,相应的项目资金减少,导致项目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东瓜污水处理厂电费7.79万元

2.高新区禄丰片区规划方案编制经费20万元

3.开发区财政局下达2021年规划建设局预算专项资金5.48万元。

4.楚雄市苍岭镇集镇总体规划修改编制经费6万元。

5.2020年结转结余公厕工程保障房安居补助资金87万元。

6.城市公厕建设州级补助资金27万元。

7.经开区曙光路改造项目资金10万元

8.工程建设项目建设专项资金80万

9.2020年结转结余公厕工程保障房安居补助资金5.12万元

10.2021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1180.54万元

11.下达规划建设局观音寺道口平改立专项资金261.8万元。

12.2020年度鼓励支持企业提制增效转型发展扶持资金24万元。

13.规划建设局公租房租金返还专项资金23.55万元

14.2020年结转结余公厕工程保障房安居补助资金164万元

15.2021年部分中央财政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852.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69.5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8.87%,与上年2787.63万元相比减少1198.31万元,同比下降43.29%,主要因为2021年项目减少,相应的下达项目资金减少,导致收入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42.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1.13%,与上年11911.5万元对比,减少10269.16万元,同比减少86.21%,主要因为2021年项目减少,相应的下达政府性基金项目资金减少,导致收入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三公经费支出,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25万元,下降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5万元,下降1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管控三公经费支出,厉行节约,减少三公经费支出,本年未产生相应的公务接待费,所以未产生费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无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无国内接待。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无国(境)外接待。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部门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68万元,与上年22.3万对比减少3.62万元,同比下降16.22%,主要因为半年度严格管控公用经费支出,缩减机关运行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咨询费、邮电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和其他交通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部门资产总额515.5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05.34万元,固定资产10.1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04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4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指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因公出国(境)经费,是维护单位正常运行的基本经费。

2.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依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3.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4.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收入:指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主要是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中的教育收费。

5.其他收入:指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行政单位预算外收入、事业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6.教育支出: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方面的支出。

7.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由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由社会保障部门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三、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监督索引号532301005570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