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04-/2022-1110016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2-11-10
发布机构: 楚雄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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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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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中心2021年度

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楚雄开发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是开发区管理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科技、知识产权工作和“双创”服务。对口联系科技、经信、发改等州、市有关职能部门。

1.宣传贯彻国家、省、州、市、开发区创新创业有关方针和政策、法律、法规。

2.负责统筹协调开发区创新综合服务平台的建设和管理。

3.负责对中小创业企业、科技型企业实施孵化、培育工作。

4.负责企业培训及企业人才资源开发工作。

5.负责金融、法律、财会、技术、专利商标代理等多方面的中介服务机构的引进。

6.负责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服务孵化平台的管理和建设。

7.负责协助和指导企业申报国家、省、州相关项目。

8.负责开发区人才网的运行、管理和维护工作。

9.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2021年9月,楚雄高新区机构改革,楚雄开发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正式更名为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科级)。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强化创新主体培育,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组织企业参加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培训,加大培育力度,积极组织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主体和研发平台。

2.加强创新平台建设,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一是楚雄高新区现代中药与民族药(彝族药)创新型产业集群成功获批成为2021年度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培育)。中国创新驿站云南区域站点楚雄高新区基站等4个窗口平台在楚雄高新区挂牌成立;楚雄高新区双创服务工作站挂牌成立;高新区管委会与国科元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共同建设中科(楚雄)创新中心。二是继续加强与南京大学、昆明理工大学、云南省新侨创业联盟等科技园区、高校和创新组织合作交流。三是做好技术合同登记相关工作。

3.推进试点园区建设,加强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根据《楚雄经开区(高新区)知识产权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楚雄经开区(高新区)知识产权特派员管理办法(试行)》等政策,认真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服务相关工作。4户企业被认定为云南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7户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贯标认证。

4.聚集创新要素,构筑创新创业生态。一是举办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专家团队“一对一”专题辅导会、科技成果转化培训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服务机构座谈会,高新区2021年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培训班、高新区专利信息分析与专利侵权判断专题讲座、云南省技术经纪人(楚雄高新区专场)培训班等,组织开展“4·26知识产权宣传周”、双创活动周等系列活动,拍摄制作楚雄高新区知识产权专题宣传片,云南(楚雄)中药产业发展现状与展望研讨会暨楚雄州科协2021年学术年会成功举办。二是启点空间获批省级众创空间,云南特可公司与高新区管委会签订招商引资孵化协议,入驻中小企业创业园孵化发展。三是2户企业获州创新创业大赛企业组一等奖,1户企业获企业组二等奖,1个团队获团队组一等奖;2户企业获省创新创业大赛企业成长组二等奖,1户企业获企业初创组三等奖。四是在全省率先推出新型科技金融产品“创新指数贷”。

5.引进高层次人才,助推区域经济发展。积极组织企业申报各类人才项目,加大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中心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中心

内设机构7个,分别是综合科、科技创新促进科、高新技术科、孵化器管理科、知识产权科、科技人才科、科技管理科。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中心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 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 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说明: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中心无政府性基金收支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所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中心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2,601.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92.14万元,占总收入的99.63%;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 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 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 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9.70万元,占总收入的 0.37%。与上年对比增加1001.01万元,增加62.53%,主要原因是2021年科技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中心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2,000.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58万元,占总支出的3.48%;项目支出1,930.96万元,占总支出的96.5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358.27万元,主要原因是:科技项目资金增加,该项目主要用于省州科技计划项目扶持。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9.5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46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办公费用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1.2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9.3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8.2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0.6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30.9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58.74万元,主要原因是科技项目资金支出比上年增加。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主要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69.3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 业务用房装修改造费用、专项业务办公经费等;科学技术支出565.58万元,主要用于创新创业大赛补助、重点实验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培育库补助,科普专项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等;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196.00万元,主要用于鼓励企业提质增效转型发展扶持奖励资金、支持科技创新加快创新创业发展奖励经费、企业创新营销奖励资金、省州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奖补资金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中心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92.1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8%。与上年对比增加354.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财政下达的科技项目资金比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15.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80%。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和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专项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565.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39%。主要用于创新平台建设、创新主体培育、科技成果转化、科技重大项目等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94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其他卫生健康项目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1,196.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04%。主要用于省级中药饮片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发展奖励资金、省州企业技术中心奖补资金等的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9%。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1.74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中心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75万元,支出决算为0.37万元,完成预算的1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37万元,完成预算的1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楚雄高新区科技创新中心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较长,维修费较高,不经常使用。二是切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有关压缩“三公”经费的工作要求,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减少不必要的公务接待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11万元,下降22.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20万元,增长110.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30万元,下降10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楚雄高新区科技创新中心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较长,维修费较高,不经常使用。公务用车支出费用主要用于车辆的维修费和保险费。二是切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有关压缩“三公”经费的工作要求,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减少不必要的公务接待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 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37万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3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3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的维修费和保险费。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 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中心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行政单位。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中心部门资产总额929.7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09.48万元,固定资产51.6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268.59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10.6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7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 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 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 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 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三)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五)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0100557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