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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政策研究室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政策研究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政策研究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中共楚雄市委政策研究室主要职能:根据市委安排,参与或负责部分市委综合性文稿及市委领导重要文稿的调研、起草工作;参与起草或组织协同市级有关部门共同起草、修改市委重要文件、文稿。根据市委的意图和工作部署,围绕市委中心工作,组织或协同市级有关部门、乡(镇),就市委关注的党的建设、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供市委决策参考。调查了解各地各部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和省、州、市党委重要决策部署情况,及时向市委反映新情况、新做法、新经验,并提出相关意见建议,供市委决策参考。承担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处理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文、办会、办事等日常事务工作。承担协调推动、督促检查全市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负责督促各领域、各方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州委、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改革精神、改革决策部署等;负责中央和省委、州委、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改革督察的联络协调、组织实施、督促整改等工作。承担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改革宣传工作,负责总结、宣传、推广全市改革先进典型经验,组织协调开展改革调研工作,积极为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提供决策参考意见建议。负责完成州委政策研究室和市委、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职能: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委改革办)设在市委政策研究室,接受中共楚雄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面深化改革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推动、督促落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相关要求。设置市委改革办秘书科,负责处理市委改革办日常事务工作,负责牵头组织落实市委改革办改革协调、改革督察、改革宣传等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市委政策研究室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市委改革办有关工作,接受市委改革办的统筹协调。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做好文稿服务。坚持把文稿起草作为重中之重、立室之本,作为发挥以文辅政职能、服务市委中心工作的主渠道,主动担当作为,高质高效完成好相关文稿起草工作。一是认真参与市委、市政府重要文件起草。牵头起草《中共楚雄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规划建议备案说明》,以及《中共楚雄市委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楚雄现场办公会议精神奋力谱写楚雄市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的决定》等重要文件,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决策参谋作用。二是积极参与市委九届九次全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市第十次党代会、市委十届一次全会、全省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现场办公会等重大文稿起草工作。三是认真落实临时性工作文稿起草任务。撰写汇报材料,迎接省委政策研究室到我市开展产业园区建设及新材料产业情况调研;落实州委政策研究室工作要求,撰写《楚雄市打造“健康生活目的地牌”工作情况》等材料报送州级部门;参与市委主要领导到15个乡镇调研讲话提纲起草,确保单位文稿服务工作职能有效发挥;牵头起草《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制度》并由市委印发全市各级各部门执行,为进一步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推动各部门深入实际、听取建议、发现问题、破解难题提供了制度保障。
2.开展调查研究。围绕市委工作思路,抓实理论学习,注重调查研究,切实发挥好“市委决策大智库、以文辅政主阵地”的作用。一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把楚雄市打造成为“滇中崛起增长极核心引擎、现代农业示范区标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样板”的新定位,落实做好“党建引领、经济提质、城市升级、乡村出彩、人民幸福”五篇文章的新要求,确定了20个调研课题,由相关市级领导围绕自己分管工作深入开展调研,为确保中央决策部署、省州工作安排及市委具体要求落地落实提供思路举措。二是广泛征求并认真吸纳基层单位、群众意见建议,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村两委换届、城市创建、社会治理、乡村振兴等群众关心关注的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认真筛选确定了12个调研课题,印发《中共楚雄市委政策研究室关于印发2021年重点调研课题的通知》(市政研发〔2021〕1号)指导工作开展,力求每一篇调研报告都能引起市委、市政府的重视,为市委、市政府完善决策、推动工作发挥积极作用。三是认真落实单位文稿服务、决策参谋工作职责,坚持“全员起立、责任上肩”工作机制,全体干部职工按照课题分工人人参与,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在形成初稿的基础上广泛征求相关职能部门、基层单位及群众意见建议并吸纳完善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编辑、印发《领导参阅》12期,其中《推动文明创建常态化 打造文明城市升级版——对楚雄市巩固拓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的调研与思考》《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调研与思考》《加快推动数字乡村建设的调研与思考》等5篇调研报告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调研文章被州级刊物采用8篇,为市委、市人民政府完善决策、推动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3.抓改革任务落实,助推经济社会发展。一是筹备召开市委深改委会议4次,审议改革性文件20个,听取改革专题汇报11次,督促出台改革性文件80个,确保全市深化改革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持续深入推进。二是抓住重点,对标对表推进改革。对标州级工作部署安排,认真梳理年度改革工作重点,精心谋划部署,及时研究制定《中共楚雄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中共楚雄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1年工作台账》《中共楚雄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1年度会议议题计划》《中共楚雄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1年督察计划》,进一步明确改革的路线图、责任书和时间表,统筹各方改革工作力量,有序推动改革任务落实。三是提前谋划,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按照中央、省州改革要求,制定《楚雄市“十四五”时期重要改革举措分工方案》,明确十四五”时期10个领域122项重要改革任务。四是完善工作机制。制定《楚雄市2021年度大比拼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评分办法》,转发《中共楚雄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强化全链条推进改革落实等三个工作机制的通知》等文件,建立健全工作推进落实制度、督察工作制度、信息报送制度,推行“派单责任制”,实行“两个派单”,市委深改委向专项小组派单,专项小组向涉改部门派单,专项小组、涉改部门实行对单履职。实现对市属42个涉改部门考核全覆盖,层层压实改革责任,规范改革工作运行,确保改革工作沿着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前进。五是注重改革培训,队伍素质不断提升。除市委改革办积极组织改革培训外,各专项小组、各涉改部门加大部门改革业务培训,目前全市累计开展改革培训76期5236人次。通过不同层次的培训,全市各级领导干部改革工作能力不断提升。六是坚持立行立改,督察利剑发挥作用。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多抓”“四个亲自”“三督三察”的重要指示精神,把督察作为推进改革的重要抓手,建立督察长效工作机制,加快存在问题整改,压紧压实改革政治责任。根据《中共楚雄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1年督察计划》,分11个督察组就州级已出台的改革文件贯彻落实情况开展实地督查。对标州委改革办《关于做好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安排部署的2021年改革督察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33个项目自查评估。按照州委改革办下发的《关于做好省委改革办专项督察和第三方评估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分解下达各专项小组、各涉改部门完成整改落实事项18项。按照《2020年省对州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考评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分解下达各专项小组、各涉改部门完成整改落实事项5项;按照州委改革办《关于2021年上半年改革督察情况的通报》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分解下达各专项小组、各涉改部门4个方面7个具体整改事项。通过整改,进一步推动全市全面深化改革走深走实。七是营造浓厚氛围,改革工作亮点频现。将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与市委、市人民政府中心工作相结合,纳入大比评考核。坚持“党建引领、经济提质、城市升级、乡村出彩、人民幸福”的工作思路,在突出特色、扩大宣传上下功夫,加强对各领域改革亮点的深度挖掘和提炼,形成了一批可推广复制的改革典型经验。截至目前,全市改革经验被州级以上媒体刊载535篇;市委改革办在《楚雄治理通》发布改革经验交流、工作动态91篇,编印《楚雄市改革快报》9期,其中《楚雄市建设“数字乡村”赋能乡村振兴》《楚雄市“四个一”工作法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一举夺牌》《楚雄市布局“五步棋”解锁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楚雄市转变土地利用方式探索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新路径》《楚雄市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发展 激发基层媒体融合活力》5篇改革经验被《楚雄改革快报》刊载,《楚雄市探索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新路径》被《云南改革快报》刊载。
4.落实帮扶责任,促进乡村振兴。一是按照持续巩固提升脱贫成果的要求,选派1名驻村工作队员并担任第一书记。二是积极协调落实各项帮扶措施,春节前投入1.12万元资金对52户联系户进行走访慰问,开展扶贫消费1万元。三是落实帮扶责任,深入开展办实事活动,协调1.4万元资金解决联系户子女就学困难问题,投入1万元资金支持爱心超市正常运营,投入1.5万元资金维修集镇路灯12盏。
5.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提高党支部组织力。一是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突出位置,以党章为根本遵循,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着力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旗帜鲜明讲政治,从严从紧抓好“六项纪律”的执行。二是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始终坚持把抓好党建工作作为凝聚人心、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重要抓手,持续推进“基层党建持续深化年”工作,扎实开展模范机关创建、“三亮三创两争当”工作和“三不为三子官”专项整治,落细落实专项整治和创建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凡是“三重一大”事项坚持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和“三会一课”制度,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按时参加组织活动。年内召开支委会12次、党小组会24次和召开党员大会10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场次。
6.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一是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意识,坚决扛牢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制定《市委政策研究室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和《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六个年”工作和“十个一”警示教育方案》,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年内班子会议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及党建工作4次,主要领导讲党课2次、廉政党课1次,3名班子成员各讲党课1次,开展集体廉政谈话4次,4次听取班子成员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三是抓牢学习教育。制定2021年学习计划,认真抓好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全年开展集中学习8次,党课学习6次,先进典型学习2次,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24次。扎实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六个年”工作和“十个一”警示教育,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组织收看《开尔行贿记》《清风云南》等系列电视专题片,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提振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7.强化责任,认真履职。一是班子成员强化责任落实,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工作承担领导责任,与分管科室签订责任书,按季度认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廉政谈话,认真记录廉政日志,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开展提醒谈话。年内接受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廉政提醒谈话3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专题约谈1次,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开展廉政提醒谈话2轮6人次、分管领导与分管科室负责人开展廉政提醒谈话2轮6人次。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大环节亲自协调。二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及时梳理排查各科室、各岗位工作责任风险和廉政风险,制定完善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或遏制责任风险、廉政风险的发生。三是筑牢拒腐防变网。严格管理班子成员和全体党员干部,监督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抓好理想信念、职业道德、遵守纪律和廉洁从政教育,教育和引导全体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道德防线,自觉做到不出格、不违规、不越线。以身作则,带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带头管好配偶子女,带头接受组织和干部群众监督,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切实发挥带头、带领、带动的表率作用。
8.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一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二是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精神,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党管意识形态不动摇,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话语权,把握舆论导向,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健康向上,思想舆论环境总体平稳,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思想基础。三是强化舆论引导。组建网络评论员队伍参与完成网评任务,积极传播正能量。
9.严格管理,狠抓干部作风建设。一是深入开展政治纪律和党规党纪、法律法规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强化作风建设。在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市实施办法(细则)的同时,严格执行《市委政策研究室内部管理制度》,适时开展干部职工纪律作风情况监督检查,保障制度执行和工作落实。认真开展内部工作纪律、工作作风、工作质量、工作进展情况监督检查,确保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政策研究和以文辅政工作有序推进。三是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认真开展廉政家访,传承优良的家风家教,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净化朋友圈、社交圈、生活圈,洁身自好、防微杜渐,真正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做到自觉接受社会、组织、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监督。四是强化督促问效,确保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双推进、同提高。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全面提高服务工作水平,建设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的要求,坚持围绕服务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政策研究室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政策研究室(设办公室、调研科、市委改革办秘书科3个内设科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政策研究室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政策研究室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254.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4.5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收入278.14万元对比,本年收入减少23.58万元,减少8.48%。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分析:主要是一次性收入减少,2020年1名在职职工因病死亡抚恤金收入23.56万元,本年无此项收入,故收入减少8.48%。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政策研究室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254.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1.56万元,占总支出的90.96%;项目支出23.00万元,占总支出的9.0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支出278.14万元对比,本年支出减少23.58万元,减少8.48%。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分析:主要是一次性支出减少,2020年1名在职职工因病死亡抚恤金支出23.56万元,本年无此项支出,故支出减少8.48%。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政策研究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1.5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6.85万元,减少10.39%,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工资福利支出减少4.64万元,减少1.8%,主要公积金和社保缴费减少;二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减少22.79万元,减少87.5%,主要是2020年1名在职职工因病死亡抚恤金支出增加23.56万元,而本年无此项支出,故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14.5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6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0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36%。按在职在岗12人计算,人均人员经费支出17.88万元,人均公用经费支出1.42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政策研究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28万元,增加16.63%,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全面深化改革和调研工作任务繁重,项目经费相应有所增加。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项目支出23.0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00.00%,主要用于开展政策调研及全面深化改革等专项工作支出。
1.调查研究工作。围绕市委工作思路,抓实理论学习,注重调查研究,切实发挥好“市委决策大智库、以文辅政主阵地”的作用。一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把楚雄市打造成为“滇中崛起增长极核心引擎、现代农业示范区标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样板”的新定位,落实做好“党建引领、经济提质、城市升级、乡村出彩、人民幸福”五篇文章的新要求,确定了20个调研课题,由相关市级领导围绕自己分管工作深入开展调研,为确保中央决策部署、省州工作安排及市委具体要求落地落实提供思路举措。二是广泛征求并认真吸纳基层单位、群众意见建议,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村两委换届、城市创建、社会治理、乡村振兴等群众关心关注的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认真筛选确定了12个调研课题,印发《中共楚雄市委政策研究室关于印发2021年重点调研课题的通知》(市政研发〔2021〕1号)指导工作开展,力求每一篇调研报告都能引起市委、市政府的重视,为市委、市政府完善决策、推动工作发挥积极作用。三是认真落实单位文稿服务、决策参谋工作职责,坚持“全员起立、责任上肩”工作机制,全体干部职工按照课题分工人人参与,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在形成初稿的基础上广泛征求相关职能部门、基层单位及群众意见建议并吸纳完善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编辑、印发《领导参阅》12期,其中《推动文明创建常态化 打造文明城市升级版——对楚雄市巩固拓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的调研与思考》《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调研与思考》《加快推动数字乡村建设的调研与思考》等5篇调研报告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调研文章被州级刊物采用8篇,为市委、市人民政府完善决策、推动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2.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一是筹备召开市委深改委会议4次,审议改革性文件20个,听取改革专题汇报11次,督促出台改革性文件80个,确保全市深化改革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持续深入推进。二是抓住重点,对标对表推进改革。对标州级工作部署安排,认真梳理年度改革工作重点,精心谋划部署,及时研究制定《中共楚雄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中共楚雄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1年工作台账》《中共楚雄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1年度会议议题计划》《中共楚雄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1年督察计划》,进一步明确改革的路线图、责任书和时间表,统筹各方改革工作力量,有序推动改革任务落实。三是提前谋划,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按照中央、省州改革要求,制定《楚雄市“十四五”时期重要改革举措分工方案》,明确十四五”时期10个领域122项重要改革任务。四是完善工作机制。制定《楚雄市2021年度大比拼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评分办法》,转发《中共楚雄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强化全链条推进改革落实等三个工作机制的通知》等文件,建立健全工作推进落实制度、督察工作制度、信息报送制度,推行“派单责任制”,实行“两个派单”,市委深改委向专项小组派单,专项小组向涉改部门派单,专项小组、涉改部门实行对单履职。实现对市属42个涉改部门考核全覆盖,层层压实改革责任,规范改革工作运行,确保改革工作沿着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前进。五是注重改革培训,队伍素质不断提升。除市委改革办积极组织改革培训外,各专项小组、各涉改部门加大部门改革业务培训,目前全市累计开展改革培训76期5236人次。通过不同层次的培训,全市各级领导干部改革工作能力不断提升。六是坚持立行立改,督察利剑发挥作用。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多抓”“四个亲自”“三督三察”的重要指示精神,把督察作为推进改革的重要抓手,建立督察长效工作机制,加快存在问题整改,压紧压实改革政治责任。根据《中共楚雄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1年督察计划》,分11个督察组就州级已出台的改革文件贯彻落实情况开展实地督查。对标州委改革办《关于做好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安排部署的2021年改革督察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33个项目自查评估。按照州委改革办下发的《关于做好省委改革办专项督察和第三方评估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分解下达各专项小组、各涉改部门完成整改落实事项18项。按照《2020年省对州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考评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分解下达各专项小组、各涉改部门完成整改落实事项5项;按照州委改革办《关于2021年上半年改革督察情况的通报》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分解下达各专项小组、各涉改部门4个方面7个具体整改事项。通过整改,进一步推动全市全面深化改革走深走实。七是营造浓厚氛围,改革工作亮点频现。将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与市委、市人民政府中心工作相结合,纳入大比评考核。坚持“党建引领、经济提质、城市升级、乡村出彩、人民幸福”的工作思路,在突出特色、扩大宣传上下功夫,加强对各领域改革亮点的深度挖掘和提炼,形成了一批可推广复制的改革典型经验。截至目前,全市改革经验被州级以上媒体刊载535篇;市委改革办在《楚雄治理通》发布改革经验交流、工作动态91篇,编印《楚雄市改革快报》9期,其中《楚雄市建设“数字乡村”赋能乡村振兴》《楚雄市“四个一”工作法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一举夺牌》《楚雄市布局“五步棋”解锁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楚雄市转变土地利用方式探索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新路径》《楚雄市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发展 激发基层媒体融合活力》5篇改革经验被《楚雄改革快报》刊载,《楚雄市探索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新路径》被《云南改革快报》刊载。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政策研究室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4.5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本年支出减少23.58万元,减少8.48%。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分析:主要是一次性支出减少,2020年1名在职职工因病死亡抚恤金支出23.56万元,本年无此项支出,故支出减少8.4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9.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45%。主要用于2013101行政运行支出186.88万元,用于在职职工人员工资、津补贴、死亡人员抚恤费及办公费的支出;2013102一般行政事务管理支出23.00万元,用于开展调查研究、全面深化改革等专项业务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0%。主要用于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49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60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7%。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其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9.76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4.15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8%。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缴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11.67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政策研究室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18万元,支出决算为0.05万元,完成预算的27.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5万元,完成预算的27.7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市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压缩一般性公务接待,减少公务接待次数。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002万元,下降3.8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2万元,下降3.8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市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压缩一般性公务接待,减少公务接待次数。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5万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州到我市开展改革调研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政策研究室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0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5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机关运行经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用于办公费0.77万元,邮电费0.80万元,公务接待费0.05万元,工会经费3.3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09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政策研究室部门资产总额37.2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32万元,固定资产31.0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9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2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8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8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政策调研:根据市委的工作部署,围绕市委中心工作,组织或协同市级有关部门、乡(镇),就市委关注的党的建设、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供市委决策参考。
监督索引号53230100721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