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0100557801000
楚雄经济开发区环卫绿化处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经济开发区环卫绿化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经济开发区环卫绿化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楚雄经济开发区环卫绿化处主要为开发区城市环境及市政工程设施提供管理和保障,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城市街道垃圾清扫、运输、处理工作;监督检查区内各单位的环境卫生,有偿清扫、代运、处理单位的垃圾及粪便;管理城市公厕。二是负责城市绿化正常维护、修枝、浇水、病虫害防治、绿化垃圾日常清扫处理工作;建设发展苗圃基地,参与城市绿化验收工作。三是负责城市道路排水和路灯照明设施日常维护,对城市公共区域内的雨污管道、窨井盖、流水篦子进行清掏、维护处理等工作。四是具体负责开发区公用水电抄报、核对和费用收缴工作。五是负责开发区辖区内损坏城市路灯照明设施、城市绿化赔偿费用进行核算收缴和事后处理工作。六是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为全面提升绿化整体效果,进一步提升人居环境。
根据管委会的工作安排,一年来,共投入资金约110万元。分别实施了东瓜新社区对面3600平米空地绿化建设,栽种红枫、桂花、清香木、红花檵木、满天星、白子莲等乔木地被植物;对东瓜卫生院停车场栽种胸径为17cm-20cm蓝花楹20棵;对景泰园小区3400平米绿化实施提升改造。
二是提升城市品位,环卫绿化监管工作有序推进。
为巩固“创文创卫”成果,一年来,加强对环卫保洁和绿化管护工作的日常监管,向桑德环卫有限公司发放《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一份,向城投公司发放绿化管护整改通知书四份,整改率百分之百,确保了开发区环卫保洁和绿化管护工作有序开展。
三是市政设施维护力度加大,人居环境工作持续开展。
1、加强市政公用设施日常管护和地下管道清掏,保证安全、正常运转。一年来,共组织安全检查督查20次,出动检查督查人员80人次,并对本单位驾驶洒水车、登高车等特种车辆驾驶员开展2次安全知识学习。累计维修广场座椅5条,维修广场地砖60平米,更换紫溪大道篮球场玻璃篮板两块,拆除损坏健身器材4套;清掏雨污井3548个、淤泥1500立方米,疏通堵塞点60个,更换井盖13000余个、雨水箅子7600个、沟盖板4600块,对开发区曙光路铁路桥西侧水沟和沙沟小组路段水沟安装排污管道70余米,修护辖区人行道护栏100余米,区内市政公用设施完好率稳固提升。
2、加强灯光亮化日常管理维护,保证城市亮灯率。坚持市政公用设施每天巡查,灯光亮化每周晚上两次检查值班制度,及时发现和维修。全年来,共修复辖区路灯4000余盏,庭院灯40盏,楚雄东至西收费站路灯70盏。修复彝风湿地公园草坪灯140盏、路灯29盏、太阳能灯9盏、变压器2台;更换LED路灯1500盏、整流器2000余套,模组电源600余套,恢复被盗电缆2000余米,更换安置小区墙体灯500余盏。投入资金60万余元,对320国道庄甸路段29颗灯杆翻新喷漆,安装LED灯58盏,并对永安桥两侧灯柱翻新喷漆,安装茶花灯22盏。修复因交通事故被撞坏路灯6处,有效处理电路故障,保障灯光亮化率和市政设施完好率,最终确保开发区路灯亮灯率97%以上。
3、提升人居环境工作有序推进,每天由专人对辖区内40座公厕和11个洗手台的卫生和运作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为全面推进云南省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一年来,共修复公厕感应器20个,新建景泰园小区洗手台1个,对星宿家园旁公厕改造完善无障碍设施,对庄甸医药园区公厕设置挡墙,全面保障了公厕和洗手台的正常运转。
4、合理增设果皮箱和分类垃圾桶,全年来,投入资金约170万元,对彝风湿地、古镇西路、永安路、管委会办公楼周边、州政府周边、东盛西路增设果皮箱600只。对滇中大商汇、紫溪大道、太阳历大道、东盛东路、高铁站、龙江路等路段增设垃圾房90个,增加垃圾分类桶153只,设置垃圾桶拉环902。对垃圾中转站开展除“四害”2次,投放药物20余斤,消杀100多次。
5、防洪应急工作持续开展,全年来,开展防洪应急20次,出动防洪400人次。投入经费3万元,对威楚大道、太阳历大道、永安路等6条街道44个积水点预埋排水管网;投入经费100万元,购置了两辆防洪应急车,确保了辖区平稳度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经济开发区环卫绿化处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楚雄经济开发区环卫绿化处。我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结构,包括办公室、市政组、绿化组、环卫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经济开发区环卫绿化处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部门人员情况如图:
单位:人
部门车辆情况如图:
单位: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经济开发区环卫绿化处2021年度收入合计1144.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44.1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的1208.07万元减少了63.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财政拨付我单位的公厕运行经费较上年减少,所以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较上年度减少。
收入决算情况如图:
单位: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经济开发区环卫绿化处2021年度支出合计1377.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2万元,占总支出的14.54%;项目支出1176.96万元,占总支出的85.4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合计较上年的1248.35万元增加了128.81万元,本年支出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的项目资金在本年度支付,所以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
支出决算情况如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经济开发区环卫绿化处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0.2万元。与上年的118.5万元增加了81.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区内公用水电费以往年度在项目支出中填列,2021年度在项目支出和基本支出中均有填列,所以本年度基本支出较上年度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5.8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2.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4.3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7.1%。
基本支出情况如图: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经济开发区环卫绿化处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76.96万元。与上年的1129.85万元增加了47.1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的项目资金在本年度支付,所以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具体项目开支按功能分类可分为其他节能环保支出4.2万元,主要是用于支付公厕改扩建相关费用;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265.77万元,主要是支付开发区内公用水电费、公厕运行费等;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906.99万元,主要是支付开发区内各项公共设施设备维修维护、区内公用水电费缴纳、公厕及洗手台运行维护、垃圾桶及果皮箱购置等。
项目支出情况如图:
单位: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经济开发区环卫绿化处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77.1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的1248.35万元增加了128.8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的项目资金在本年度支付,所以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3%,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养老保险。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5%,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主要是支付公厕改扩建费用。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345.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69%,主要用于支付开发区内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下水道清掏、公用水电费等。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2%,主要用于支付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经济开发区环卫绿化处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2020年度相比无增减变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经济开发区环卫绿化处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楚雄经济开发区环卫绿化处资产总额185.2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3.58万元,固定资产121.6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11.1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3.8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0100557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