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0100710101000 楚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一 (四)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二 (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四 (七)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五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保证国家计划和国家预算的执行。 2.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以及执行情况的报告。 3.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4.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选举市长、副市长;选举本级监察委员会主任、人民法院院长和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出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5.听取和审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本级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6.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7.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在中共楚雄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紧跟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奋斗目标,统筹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各项工作,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更好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奋力谱写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1、着力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人大干部和人大代表忠诚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忠诚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马克思主义、忠诚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实际工作中和具体行动上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市委的工作安排开展人大工作,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选举成为地方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坚决把党的领导落实到人大工作的方方面面。 2、着力强化人民民主实践。坚持扩大人民民主,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入开展代表接待日、代表座谈会、代表联系群众、代表议案办理等民主协商活动,更好凝聚共识,体现人民意志,听民声、聚民意、汇民智,畅通群众诉求,把“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体现好、落实好。组织代表参加重大规划的评估、重大投资项目的论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述职评议、生态环境保护等民生问题的听证,采用论证、评估、评议、询问、听证等形式,使人民群众通过人大代表参与到重大事项决策上来,保障好人民有序参加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的管理。 3、着力强化监督实效。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开展监督,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市委的工作安排得到更加有效贯彻落实;紧紧围绕建设滇中崛起增长极核心引擎、现代农业示范区标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样板开展监督,助推省委省政府楚雄现场办公会精神落细落实;紧紧围绕“党建引领、经济提质、城市升级、乡村出彩、人民幸福”五篇文章开展监督,助力社会主义现代化楚雄行动行稳致远;紧紧围绕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开展监督,做好重大风险防范;紧紧围绕教育文化卫生等民生事业开展监督,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4、着力强化代表主体作用。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展现新时代人大代表风采”的重要指示精神,把总书记的要求转化为模范地履行职能职责的新动力。激发人大代表忠诚地履行政治责任,在响应党的号召上打头阵作示范;激发人大代表全力服务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在助力高质量发展上打头阵作示范;激发人大代表旗帜鲜明地维护公平正义,在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上打头阵作示范;激发人大代表走前头当标杆,在彰显美德善举上打头阵作示范;激发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在传播好声音汇聚正能量上打头阵作示范,引导代表崇尚对党忠诚的大德、崇尚造福人民的公德、崇尚严以律己的品德、崇尚敢于监督的美德,用带头示范自觉走在群众前列。 5、着力强化自身建设。全面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思想、组织、制度、能力、作风、纪律建设,把人大常委会打造成为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要深化实化细化理想信念教育,确保思想领先、政治忠诚、做到“两个维护”,教育人大干部和人大代表坚定不移高举旗帜跟党走;要用新理念推进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做到监督有准度、审议有深度、检查有硬度、建言有高度、落实有力度,使市人大成为有能力、有责任、有担当、有作为的工作机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楚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内设机构8个,分别是:办公室、财政经济委员会、社会建设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法制和监察司法工作委员会、民族委员会、农业农村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1人。其中:行政编制3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7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行政人员5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7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2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度收入合计1,754.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54.0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 2021年总收入1,754.03万元与上年1509.78万元对比增加244.25万元,增长16.18%。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收入1120.58万元与上年1167.56对比减少46.98万元;二是项目收入633.45万元与上年342.22万元对比增加291.23万元。以上收入增减变化合计与上年对比收入净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度支出合计1,754.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0.58万元,占总支出的63.89%;项目支出633.45万元,占总支出的36.1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 2021年支出合计1,754.03万元与上年1,509.78万元对比增加244.25万元,增长16.18%。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1120.58万元与上年1167.56对比减少46.98万元;二是项目支出633.45万元与上年342.22万元对比增加291.23万元。以上支出增减变化合计与上年对比支出净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20.58万元。与上年1,167.56万元对比减少46.98万元,下降4.0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49.0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6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1.5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39%。年人均公用经费1.33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人员经费合计1,049.0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78.31万元,包括基本工资237.24万元、津贴补贴294.69万元、奖金218.7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9.9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2.9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5.5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7.5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02万元、住房公积金52.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0.69万元,包括退休费68.66万元,生活补助2.03万元。 2、公用经费合计71.58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71.58万元,包括办公费6.34万元、水费0.9万元、邮电费0.44万元、物业管理费0.21万元、差旅费1.64万元、公务接待费0.42万元、工会经费2.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4.9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25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33.45万元,与上年342.22万元对比增加291.23万元,增长85.10%,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较上年增加;二是其他人大事务支出第二办公区行政运行经费较上年增加。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43.53万元,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经费;2.人大会议支出38.33万元,用于楚雄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经费;3.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支出40.00万元,用于人大代表提升履职能力培训费;4.代表工作支出423.34万元,用于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及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补助经费支出;5.其他人大事务支出88.28万元,用于机关单位第二办公区运行经费支出,以上支出均完成年初各项工作任务目标。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54.0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1,509.78万元对比增加244.25万元,增长16.18%。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1120.58万元与上年1167.56对比减少46.98万元;二是项目支出633.45万元与上年342.22万元对比增加291.23万元。以上支出增减变化合计与上年对比支出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66.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61%。主要用于2010101行政运行支出833.02万元、201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43.52万元、2010104人大会议38.33万元、2010107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40.00万元、2010108代表工作423.34万元、其他人大事务支出88.2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1.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3%。主要用于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68.98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9.98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2.98万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73.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6%。主要用于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45.53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7.51万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52.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0%。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52.5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55万元,支出决算为4.87万元,完成预算的5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45万元,完成预算的52.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2万元,完成预算的42.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人大严格执行《云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云办发〔2019〕2号)、《楚雄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市党办通〔2016〕131号)等相关制度规定,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高效透明的原则,建立接待审批控制制度,规范单位的公务接待管理,大力压缩公务接待支出;加强公车管理,压缩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车辆运行费降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12万元,下降2.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2020年对比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8万元,下降1.8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4万元,下降7.9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市人大严格执行《云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云办发〔2019〕2号)、《楚雄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市党办通〔2016〕131号)等相关制度规定,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高效透明的原则,建立接待审批控制制度,规范单位的公务接待管理,大力压缩公务接待支出;加强公车管理,压缩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车辆运行费降低。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45万元,占91.31%;公务接待费支出0.42万元,占8.69%。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4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4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市人大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4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4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调研检查指导工作、执行工作任务、学习交流等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 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58万元,与上年76.28万元对比减少4.70万元,下降6.16%,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公用经费在上年基础上压缩10.00%,二是工会经费支出减少。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机构运转发生的办公费6.34万元、水费0.9万元、邮电费0.44万元、物业管理费0.21万元、差旅费1.64万元、公务接待费0.42万元、工会经费2.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4.9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25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楚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资产总额397.2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4.75万元,固定资产372.1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3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资产总额397.20与上年392.21对比增加4.9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26万元、固定资产增加2.7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楚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0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21年楚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设立的绩效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市人大“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能职责。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及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设置,围绕部门总体绩效目标开展,目标内容指向明确、量化具体、合理可行、内容完整、全面,与部门年度的任务相对应,与2021年预算资金相匹配。年度支出过程中严格按预算批复执行,做到无预算不支出,做好预算支出绩效运行监控,严控“三公”经费支出,规范资金支出管理。通过项目的立项、资金使用、项目实施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进一步提高了绩效管理认识,强化以“绩效为中心、对支出结果我负责、对社会公众负责”的理念。2021年市人大对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优秀。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楚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简称,比如全国人大代表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代表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设区的市或自治州的人大代表是设区市或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人大代表是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乡、民族乡、镇人大代表是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大代表的产生,要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且肩负着相应的法定职责。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 2.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会议。经五分之一以上的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由上次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召集。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选举主席团,由主席团主持会议。 3.人大监督是指对“一府”即人民政府,“一委”即监察委员会,“两院”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监督。在中国,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国家机构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活动。 4.代表履职能力,人大代表依照法律履行职责时的能力和责任,涉及政治、经济、法律、科技、民族、文化等社会各方面领域的问题,代表素质以文化水平、工作能力和有关业务知识、经济、法律等知识为基础,是代表体察民情、为民请命的精神,代表的责任,对民众的责任,表达民众的意志,这是最重要的代表素质。 5.人大信访是人民群众到人大常委会机关对以不作为进行反映本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物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社会团体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中由市人大任命、派出的人员的职务行为;各村民委员会、居委会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其他属于市人民政府管辖范围内应当受理的信访事项。 楚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2022年11月7日 监督索引号53230100710101111 楚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21108013012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