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04-/2022-1109002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2-11-09
发布机构: 楚雄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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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总工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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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总工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市总工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市总工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全国总工会、省总工会、州总工会确定的工会工作指导方针和任务,开展工运理论和政策研究,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制定楚雄市工运发展规划,指导全市工会工作。

2.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指导全市各级工会履行工会的“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等社会职能,贯彻执行市委和上级工会的决定,开展工会各项业务工作。

3.坚持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的维权观,促进完善社会主义劳动法律,围绕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维护职工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各项权益。

4.加强自身建设和改革,研究制定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各项制度,推进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增强基层工会的活力,把工会建设成为深受职工群众信赖的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职工之家”。

5.研究劳动关系领域新情况、新问题,指导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建立健全劳动争议预防、预警、调处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6.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建设,组织动员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等活动。

7.积极开展职工宣传思想工作和素质提升工作,教育引导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不断发展工人阶级先进性。

8.加强工会领导干部协管工作,研究制定工会干部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打造“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工会干部队伍。

9.推进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建设,统筹协调工会各部门和社会有关方面共同做好女职工工作,依法维护女职工特殊权益。

10.协助政府做好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和管理服务工作,大力弘扬新时期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

11.大力开展“互联网+工会”工作,打造工会服务职工网络平台和载体。

12.做好工会经费收缴、管理、使用和审查审计工作,做好工会资产管理工作。

13.完成州总工会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思想政治引领更加坚定。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调整细化党组领导班子分工,强化党组全面领导地位。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8次、全面从严治党大会1次、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2次,专题研究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4次,层层签订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全面压紧压实责任。组织全市职工和工会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讲话、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在《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领导人峰会上的主旨讲话精神等,引领全市职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紧抓党史学习教育,做到规定动作到位、自选动作出彩、展现工会特色。先后组织开展红色教育体验活动、专题党课、党史知识进企业、红色故事展播、红色好书推荐、百年党史天天学、主题故事大赛、诗歌朗诵比赛、“红土地之歌”演讲大赛、劳模先进事迹宣讲等系列活动,班子成员及干部职工完成为民办实事150余件,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确保活动走深走实。深入实施劳模先进选树培育工程,积极争取启动楚雄市第一届市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评选,市总工会、鹿城大厦实业有限公司荣获云南省“五一劳动奖状”称号,冯建新等4名同志荣获省级劳模及“五一劳动奖章”称号;五一期间对全市83名劳模进行了慰问,开展“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劳动者风采事迹宣传5期,劳模先进事迹宣讲活动4场,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

2、主力军作用发挥更加明显。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中心工作,广泛动员全市职工及工会干部积极投身疫情防控、文明城市及卫生城市创建巩固工作。分4批次组织200名参与疫情防控、脱贫攻坚、乡村振兴、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一线职工外出疗休养;用活用好工会经费,筹集专项资金对疫情指挥部抗疫一线人员进行慰问及疗休养,动员全市各基层工会提前发放全年国家法定节假日职工福利消费券,引导职工积极消费,促进经济发展;积极支持并主动参与创文创卫工作,市总工会被评为“建设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单位”“优秀志愿服务团队”;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成效突出,被省总工会评为“云南省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作出重要贡献集体”。在全力抓好农村脱贫攻坚和城镇困难职工解困脱困成果巩固的基础上,加强对工会服务乡村振兴的系统谋划和制度设计,找准切入点着力点,积极思谋、主动参与我市打造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示范样板工作,认领工作任务3项;选派政治素质硬、能力水平强的同志驻村并担任第一书记,投入经费3万元支持紫溪镇母掌村巩固脱贫攻坚及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会同村委会组织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调整发展思路、加强产业建设、促进群众增收、提升人居环境等工作,与紫溪镇及母掌村召开专题会议,共同研究谋划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了驻村工作队员作用,工作得到了村组干部及群众好评。积极动员职工建功立业,以“当好主人翁、建功新时代”为主题,围绕市委市人民政府重点项目、重大工程、重要产业开展技能竞赛及技能比武6场次,2021年评选创建州级“模范职工之家”6个、“技师工作站”1个、“创新工作室”5个,州级“工人先锋号”2个、优秀班组2个,市级“工人先锋号”10个,有效激发广大职工释放创造活力、创新动力。认真落实市委“12345”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要求,发挥工会牵头作用,及时组织召开了2次全市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推进会,制定了2021年的“路线图”“时间表”,督促26个成员单位、示范企业细化任务清单,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累计打造和培树示范企业20家,组建3个指导组,保障工作经费40万元;把工作列为市总工会大比拼标杆项目,全省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非公企业调研现场观摩了我市打造的3个示范点,得到省州总工会领导的批示肯定和认可;我市工作经验在全州、全省推进会上交流,被州总工会确定为全州非公企业产改工作示范市,先后接受州内外工会同行的参观学习15次。

3、维权服务工作更加有力。始终坚持维权与维稳并重,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为主线,做到“四个强化”:强化源头参与、强化依法维权、强化民主管理、强化矛盾排查化解。坚持工会向同级党委定期工作汇报、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和政府、工会、企业三方协商机制;贯彻落实《云南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全面推行工会维权意见书、工会维权建议书和工会维权提示函“两书一函”制度;建立职代会、集体协商、厂务公开、职工董监事会“四位一体”民主管理制度;建立信访接待、法律援助、劳动争议调解、职工医疗互助、职工技能培训、就业服务、普惠服务、帮扶救助、心理健康咨询等维权服务工作制度,畅通维权服务渠道;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研判职工队伍合法权益侵害及不稳定因素,如春节前农民工欠薪清理整治、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复市、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就业用工需求调查、改制企业职工队伍状况调查,有效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及职工队伍稳定。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针对新冠疫情影响,在全市企业中广泛开展以“稳岗位、促发展”为主要内容的“稳就业促发展构和谐”要约行动,参与企业1228户,覆盖职工2.3万人,推动形成企业关爱职工、职工关心企业、共谋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累计创建省、州、市级劳动关系和谐园区2个、和谐企业37个。2021年来,送温暖活动走访慰问困难职工和一线职工1203人次、发放慰问金72.55万元;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为5854名患病职工补助互助金494.1万元;劳模关爱行动为83名劳模发放慰问金4.15万元;促进失业职工再就业行动累计提供就业岗位1200余个,达成就业意向450余人;职工技能提升行动投入培训经费14.4万元,帮助200名家政从业人员和40名电商从业人员取得资格证书;夏送清凉慰问活动为全市重点建设项目、服务行业等从事高温作业的250名一线职工送去价值3.75万元的慰问物资;建成“电子职工书屋(有声图书馆)”24个、流动职工书屋10个、举办“职工讲堂”2期、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第四届职工优秀艺术作品展1场、单身职工联谊活动2场、职工工间操比赛1场、职工迷你马拉松赛跑1场、女职工厨艺大赛1场,积极打造健康向上的职工文化;依托党群活动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职工服务中心为职工群众提供培训、展览、健身、读书、帮扶等综合性服务达5000余人次;在职工群众聚集及户外劳动者较多的区域累计建成职工驿站42个;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重视下,占地11亩计划投资2800万元的楚雄市职工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于1月29日开工建设,项目正有序推进,建成后能满足职工“维权、帮扶、服务”基本硬件需求,并将争创打造为全州职工服务中心标杆。

4、工会改革创新更加深化。坚持党建带工建,采取分类指导、灵活组建、全面推进等方式,突出抓好“两新”组织工会组建及灵活就业群体入会工作,2021年以来指导新建非公企业工会15家,指导40个基层工会按期换届。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基层工会1379个(涵盖单位1761个、职工49896人),工会会员48347人(其中女性18338人,农民工31218人);全市1749个“两新”组织(其中非公企业1587个、社会组织162个)中建立党组织451个,建立工会组织230个,会员8650人;全市46家百人以上企业中建立党组织39家,建立工会组织45家,从业人员11625人,会员10613人;44家货车司机、家政服务、快递行业、护工护理等“九大群体”企业中已建会44家,从业人员5081人,会员人数4674人。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及“四万三进”活动,先后到楚鸥教育产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季银座置业有限公司等百人以上未建会企业,深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职工队伍建设情况及未建会的原因并进行指导,努力做到“哪里有职工群众、哪里就要有工会组织,哪里需要做群众工作、哪里的工会就要跟进”。发挥经审组织“以审促收、以审促管、以审促效、以审促廉”的监督保障作用,强化工会经费“收、管、用”全程监督,切实加强对重要经济活动、重点工程建设、重点专项资金、大额资金的审计监督。2021年来,组织召开2021年税务代征工会经费联席会议1次,经审会对7个乡镇工会联合会、42家市级部门进行了审计,不断提高工会经费的安全规范及使用效益。做大做强职工服务品牌,在深化送温暖、医疗互助、金秋助学、女职工关爱、就业招聘会、职工讲堂、“工惠卡”、一线职工疗休养等老牌项目的基础上,今年以来创新组织开展了五一职工迷你马拉松、“会聚良缘—工会之爱、真诚相约”单身职工交友联谊活动、市级劳模评选、劳模事迹宣讲、微信公众号宣传等工作,得到省州总工会领导的肯定及职工群众的欢迎和认可,不断满足了职工多元化需求。持续推动《楚雄市总工会改革实施方案》实施,坚持政治标准选人用人,召开市总工会八届四次全委会,严格按程序替补市总工会委员3名,补选市总工会常委2名、副主席1名;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楚雄市总工会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及大比拼工作实施方案和绩效考核方案,确定重点工作目标5项、标兵1项、标杆1项,2020年度“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均被市委考核为“优秀”。2021年上半年全市大比拼考评中市总工会位列党群类14个考核单位第4名、群团类单位第1名。9月组织60名工会妇联干部到海南海口经济学院进行素质提升培训。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市总工会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即楚雄市总工会,其他事业单位0个。

内设机构4个部室:即办公室、组织宣传教育网络部、劳动经济和法律维权部 、财务和资产监督管理部。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市总工会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2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总工会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238.3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8.3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227.63万元对比,增加10.67万元,增加的原因:一是在职人员的正常增资及社保、医保、住房公积等基数调整;二是调入人员的工资及其他社会保障费用增加(2021年5月调入1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总工会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238.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2.04万元,占总支出的97.38%;项目支出6.25万元,占总支出的2.6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增加的原因:一是在职人员的正常增资及社保、医保、住房公积等基数调整;二是调入人员的工资及其他社会保障费用增加(2021年5月调入1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总工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2.04万元。与上年227.63万元对比,增加4.41万元,增加主要原因:增加的原因:一是在职人员的正常增资及社保、医保、住房公积等基数调整;二是调入人员的工资及其他社会保障费用增加(2021年5月调入1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18.4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1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5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8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总工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25万元。与上年0万元对比,增加6.25万元,增加主要原因:财政下达2020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资金、创业担保工作经费及普惠金融奖补专项资金。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是2020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资金0.17万元,完成工会贷免扶补与创业担保工作任务;二是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示范区建设工作经费3.30万元,已按相关要求做好持续推进和巩固好楚雄市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三是2020年中央创业担保贷款奖补专项资金0.42万元,已按相关工作要求,完成工会创业担保贷款工作任务;四是2021年中央财政普惠金融奖补专项资金1.82万元,已按相关工作要求,完成工会普惠工作任务;五是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经费0.50万元,完成工会创业担保贷款工作任务;六是2021年中央财政普惠金融奖补补助资金0.04万元,已按相关工作要求,完成工会普惠工作任务;七是2021年省级财政普惠金融奖补专项资金0.01万元,已按相关工作要求,完成工会创业担保贷款工作任务。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总工会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8.3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227.63万元对比,增加10.67万元,增加的原因:一是在职人员的正常增资及社保、医保、住房公积等基数调整;二是调入人员的工资及其他社会保障费用增加(2021年5月调入1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0.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75%。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其中:2012901行政运行支出170.80万元、201290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0.17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40%。主要用于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9.50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82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9.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2%。主要用于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3.30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9.72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6.10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7%。主要用于2130804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出2.74万元,2130899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0.05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6%。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11.10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总工会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0.59万元,完成预算的59.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9万元,完成预算的59.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因财政资金紧张,追减公用经费指标。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59万元,增长59.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59万元,增长59.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原因:一是2020年未做公务接待费预算,故无公务接待费支出;二是上级相关部门、基层工会、其他县市总工会对我单位公务对接增加,导致公务接待费用也相应的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59万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5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5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相关部门、基层工会、其他县市总工会对我单位公务对接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总工会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56万元,与上年14.92万元对比,减少1.3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缩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30201办公费0.65万元,30205水费0.26万元,30211差旅费0.31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0.59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11.39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36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楚雄市总工会部门资产总额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本级财政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6.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7.支出增长率,衡量行政单位的支出增长水平。计算公式为:支出增长率=(本期支出总额÷上期支出总额-1)×100%。

8.项目支出比率,衡量行政单位的支出结构。计算公式为:项目支出比率=本期项目支出数÷本期支出总数×100%。

监督索引号53230100771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