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04-/2022-1108005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2-11-08
发布机构: 楚雄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残疾人联合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号:

楚雄市残疾人联合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表时间:
字体:[    ]

监督索引号53230101376201000

楚雄市残疾人联合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楚雄市残疾人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市残疾人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各级党委、政府有关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负责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政策、规划和计划、优惠残疾人的措施,调查掌握残疾人状况,向政府提出决策和建议,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

3.负责准确调查、掌握残疾人状况和需求,建档立卡。根据国家的残疾标准,管理和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4.负责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维护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平等的公民权利,密切联系广大残疾人,听取意见,反映需求,排忧解难,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5.负责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6.负责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7.负责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劳动就业、维权、文化体育、社会保障、用品用具供应、无障碍改造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促进残疾人平等、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负责组织实施残疾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开展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以及开展残疾人创业、就业工作。

8.负责承担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

9.负责指导各类残疾人协会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10.承担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残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楚雄市残联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残联的指导帮助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
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楚雄现场办公会及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州、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深入推进“六个年”工作,扎实抓好“十个一”警示教育、“四万三进”活动,大力践行“一线工作法”,按照“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快残疾人康复服务”的工作要求,以“比学赶超”的姿态,紧紧围绕残疾人康复服务和创业就业两个重点,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扎实做好残疾人各项工作。

1.加强党的建设。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要求,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为抓手,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六个年”工作和“十个一”警示教育,着力加强机关思想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巩固市残联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创建工作成果,努力提升市残联党建科学化水平,夯实残疾人事业发展基础。

2.持续开展上门评残服务。组织市人民医院残疾评定医生深入8个山区乡镇为305名残疾人开展上门评残服务,切实帮助行动不便、出行困难的重度残疾人解决办证难题。

3.实施残疾人康复救助项目。投入资金111.72万元,开展残疾人免费假肢安装27人,助听器适配上门服务安装110人,发放轮椅116台,儿童康复救助90人,精神类康复救助300人。

4.开展免费白内障手术项目筛查。组织市人民医院、楚雄复明眼科医院和楚雄爱尔眼科医院深入全市15个乡镇开展白内障项目筛查。筛查符合白内障手术367人,早期白内障患者289人。

5.开展第31个全国“助残日”和第30个“国际残疾人日”志愿宣传活动。组织全市残工委成员单位及爱心企业在桃源湖体育公园进行全国第31个“助残日”志愿宣传,发放宣传资料680余份,开展政策健康咨询138余人次,义务理发28人,免费眼疾病检查256人,白内障筛查26人,血压检测160余人次。组织爱心企业到州特殊教育学校开展“献爱心”活动,捐赠运动鞋100双,羊毛袜400双。

6.认真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补贴政策,切实做到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应享尽享、应补尽补。

7.开展残疾人体育运动员及文艺人才选拔工作。在全市开展残疾人运动员和文化艺术人才选拔,共筛选出33名运动员参加2022年楚雄州第七届残疾人运动会,选拔残疾人文化艺术人选13人。

8.实施残疾人“阳光家园”计划项目。在苍岭、东华和子午3个乡镇开展以心理辅导、理发、个人卫生帮助等为主要内容的“阳光家园”计划项目,惠及残疾人150名。

9.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一是及时报送重度一、二级残疾人和三、四级精神残疾人的新增、注销情况,做好残疾人动态监测工作,并与市乡村振兴局沟通协调,及时制定帮扶措施,防止残疾人及边缘户出现返贫问题;二是认真落实“四个不摘”责任,按时选派驻村工作队员,及时落实挂包责任,规划发展思路,制定帮扶措施,千方百计增加包保户的收入。

10.开展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投入资金5.50万元,分别在中山镇酒房村委会、东华镇本东村委会开展生猪养殖、枇杷种植为主要内容的技术培训,110名残疾人或残疾人亲属参加培训,促进残疾人创业增收。

11.开展残疾人创业就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截至2021年累计建成4个残疾人就业创业示范基地。其中,楚雄市兴蕴枇杷种植专业合作社带动107户残疾人家庭种植枇杷400余亩,增收达60余万元。

12.做好对用工单位的年度审核工作,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的落实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2021年完成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用人单位共计93家,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165人。协助配合税务局做好残保金征收工作。

13.加强盲人按摩店规范化建设。对楚雄市城区30家盲人按摩机构开展指导和服务,提高规范化水平,截至2021年累计实施盲人按摩机构规范化建设20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市残疾人联合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楚雄市残疾人联合会,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内设机构3个,分别是:办公室、康复和教育就业科、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505.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5.2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

2021年度收入505.26万元与上年度收入417.53万元相比,收入增加87.73万元,增加21.01%。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度残疾人事业发展项目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505.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2.99万元,占总支出的67.88%;项目支出162.27万元,占总支出的32.12%;2021年我单位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2021年度支出505.26万元与上年度支出417.53万元相比,支出增加87.73万元,增加21.01%。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度残疾人事业发展项目增加,致使部门收入比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市残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42.99万元。与上年支出360.18万元相比支出下降17.19万元,下降0.48%。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单位退休1人和特殊岗位津贴取消,致使工资费用支出下降。

2021年度用于保障市残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42.9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10.2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4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2.7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市残联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2.27万元。项目支出162.27万元与上年57.35万元相比增加104.92万元,增加182.95%,2021年度项目收入增加,故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021年度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残疾人春节走访慰问支出12.00万元、白内障手术补助支出4.31万元、残疾人儿童康复补助支出75.61万元、残疾人基本康复补助支出31.80万元、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支出5.50万元、扶持残疾人创业补助支出8.80万元、“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托养补助支出22.50万元、残疾人信访补助支出0.50万元、残疾人及残疾人子女助学补助支出1.2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6.2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29%,与上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3.03万元,相比支出增加43.18万元,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2021年度残疾人事业发展项目资金增加,致使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16.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34%。其中:基本支出303.4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项目支出113.22万元,主要用于本年度开展的各项专项业务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21.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8%。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2.83万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3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6.68万元。

3.住房保障(类)支出17.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8%。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06万元,支出决算为1.11万元,完成预算的36.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57万元,完成预算的18.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4万元,完成预算的0.1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减少公务接待支出、减少公务车辆运行维护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下降0.90万元,下降45.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95万元,下降62.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4万元,增加7.6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减少公务接待支出、减少公务车辆运行维护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57万元,占51.22%;公务接待费支出0.54万元,占48.78%。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无增减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5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5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2021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5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残疾人流动服务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54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0.5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楚雄市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事业日常事务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5批次、接待79人次的接待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77万元,与上年支出37.58万元相比下降4.81万元,下降12.80%(2021年度日常公用经费下降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下降、公务用车运行费用下降、聘用人员工资支出下降,故本年度支出下降)。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用品、办公耗材、差旅费、水电费、电话费等支出(办公费1.26万元、水费0.70万元、印刷费0.30万元、电费0.40万元、电话费1.55万元、差旅费1.25万元、接待费0.54万元、劳务费支出11.00万元(单位聘用人员工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57万元、其他交通费15.2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资产总额1164.7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8.58万元,固定资产472.1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万元,在建工程604.2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7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专户存款支出变动。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3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办公复印纸采购支出;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1.残疾人精准康复辅具适配:围绕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总体目标,采取“培训、筛查、适配、回访”的模式,通过康复需求调查,为各类残疾人提供必要的辅助器具,如发放普通轮椅、功能轮椅、座便器、框式助行器、轮式助行器、铝合金腋杖、钢制腋杖、手杖、防压疮痤垫、电子盲杖等。

2.残疾人无障碍设施改造:为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如:卫生间蹲坑改坐便器,加装扶手;厨房灶台的高度改为适合残疾人操作的高度,同时也加装了扶手;进出厨房、卫生间的门加宽,方便轮椅进出;进、大门改造沿石坡道,通过以上无障碍改造,提高了残疾人的生活质量。

楚雄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11月2日

监督索引号53230101376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