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04-/2021-1126007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1-11-23
发布机构: 楚雄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
称: 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政策研究室2020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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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政策研究室2020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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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政策研究室

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政策研究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政策研究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中共楚雄市委政策研究室主要职能:根据市委安排,参与或负责部分市委综合性文稿及市委领导重要文稿的调研、起草工作;参与起草或组织协同市级有关部门共同起草、修改市委重要文件、文稿。根据市委的意图和工作部署,围绕市委中心工作,组织或协同市级有关部门、乡(镇),就市委关注的党的建设、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供市委决策参考。调查了解各地各部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和省、州、市党委重要决策部署情况,及时向市委反映新情况、新做法、新经验,并提出相关意见建议,供市委决策参考。承担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处理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文、办会、办事等日常事务工作。承担协调推动、督促检查全市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负责督促各领域、各方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州委、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改革精神、改革决策部署等;负责中央和省委、州委、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改革督察的联络协调、组织实施、督促整改等工作。承担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改革宣传工作,负责总结、宣传、推广全市改革先进典型经验,组织协调开展改革调研工作,积极为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提供决策参考意见建议。负责完成州委政策研究室和市委、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职能: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委改革办)设在市委政策研究室,接受中共楚雄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面深化改革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推动、督促落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相关要求。设置市委改革办秘书科,负责处理市委改革办日常事务工作,负责牵头组织落实市委改革办改革协调、改革督察、改革宣传等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市委政策研究室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市委改革办有关工作,接受市委改革办的统筹协调。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实调查研究,当好参谋助手。一是认真筛选课题,建强决策参谋大智库。按照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省州党委的工作要求,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研究确定调研课题11个。二是深入调查研究,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认真落实单位文稿服务、决策参谋工作职责,坚持“全员起立、责任上肩”工作机制,全体干部职工按照课题分工,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共编发《领导参阅》11期,积极为市委、市政府完善决策、推动工作建言献策,充分发挥以文辅政作用,1篇调研文章获得市委主要领导批示,6篇被州级刊物采用。三是抓好文稿起草,坚守以文辅政的主阵地。坚持把文稿起草作为重中之重、立室之本,作为发挥职能作用和服务市委工作的主渠道。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牵头起草《中共楚雄市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制度》《中共楚雄市委办公室关于做好贯彻落实省委陈豪书记调研楚雄重要指示精神重点课题调研工作的通知》等重要文稿,牵头负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重点调研课题中关于新材料产业的调研及报告撰写,牵头并全程参与市委九届九次全会材料《中共楚雄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的起草。

2.抓实改革工作,助推经济社会发展。一是精心谋划部署,改革工作高位推进。对标中央、省州改革工作要求,认真组织筹备市委深改委会议,整理印发中央、省、州改革精神,全年筹备召开了6次深改委会议,出台改革文件审议改革性文件30个,听取改革专题汇报12次。加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部署改革任务落实情况的跟踪问效,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部署的改革任务320项,完成率97.6%。对标州级工作部署安排,认真梳理年度改革工作重点,精心谋划部署,及时研究制定《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中共楚雄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0年度会议议题计划》《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0年督察计划》《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0年工作台账》等,进一步明确改革的路线图、责任书和时间表,统筹各方改革工作力量,有序推动改革任务落实。二是建立长效机制,改革工作更加顺畅。健全工作机构,及时调整充实10个专项小组和15个改革专题组组成人员;完善工作机制,对标州委改革办考核指标体系,实现对市属41个涉改部门考核全覆盖,压实改革政治责任,不断提高全市改革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规范改革工作运行,确保改革工作沿着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前进。三是注重改革培训,队伍素质不断提升。以提升队伍素质为目标,切实抓实各级改革培训。2020年组织全市分管改革工作的领导和联络员参加改革培训2期200人(次),全市各级各部门累计开展改革培训139期18978人(次)。四是坚持立行立改,督察利剑发挥作用。扎实开展改革督察。全年市委改革办共开展半年督察1次、年终督察考评1次,迎接省委改革调研评估3次,州委改革督查1次,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自察评估42次。认真抓好存在问题整改。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州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0年上半年改革督察情况的通报》《市委深改委关于2019年省对州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考评反馈整改问题任务分解方案》《关于抓好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40个已出台改革方案落实情况的通报》《关于做好省委改革委安排部署的2020年督察评估工作的通知》《州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次至第九次改革委员会会议明确的有关重要事项任务分解的函》等存在问题,结合日常督察发现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深入实地查看整改成效,做到存在问题、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三清楚”,不断推动全面深化改革走深走实。五是营造浓厚氛围,改革工作亮点频现。整合媒体资源,开展全方位、立体式改革宣传,整合《楚雄改革快报》《领导参阅》、市人民政府网站、市广播电视台等各类媒体资源,在梳理总结典型经验的基础上,对全市改革进展成效,创造的典型经验主动开展全方位、立体式的改革宣传,持续弘扬改革创新精神。编印《楚雄市改革快报》6期,其中《楚雄市创新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方式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被《云南改革快报》刊载,《“五措并举”推动新材料产业发展》《创新棚改模式圆万千家庭“安居梦”》《楚雄市实招硬货促进健康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等4期改革经验被《楚雄改革快报》刊载。全市各级各部门改革经验被州级以上媒体刊载378篇。

3.真情帮扶,巩固提升脱贫成效。一是按照脱贫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要求,每月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到联系村和联系户中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帮扶落实,持续巩固提升脱贫成果。二是积极协调落实各项帮扶措施,春节前投入13250元资金对53户联系户进行走访慰问,干部职工捐款2500元支持5户联系户建设无害化卫生户厕,捐物折资1000元帮助解决生产生活困难,干部职工扶贫消费10860元,协调3万元资金解决联系户子女就学困难问题,投入1万元资金支持爱心超市正常运营。三是积极争取产业项目支持,举办产业培训班4期,参训人数达200人次,为53户脱贫户打牢产业发展基础。四是努力增加群众收入,组织劳务输出46人次,劳务收入达92万元,为脱贫户家庭增加收入打下良好基础,确保脱贫户持续增收。

4.创先争优,奋力追赶标兵。按照“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工作要求,结合部门职能职责确定以文辅政作用发挥、打造改革典型和改革能力建设3项实干履职目标和创先争优目标,深入开展大比拼工作,把调查研究、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放在更宽的视野、更大的区域、更高的层次加以取势和谋划,不断提升自我、奋力赶超先进。

5.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提高党支部组织力。一是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扎实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六个年”工作和“十个一”警示教育,深入推进模范机关建设工作。围绕《楚雄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5+3”制度》,持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和“三会一课”制度,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按时参加组织活动。切实增进班子团结,班子成员互相学习、互相包容、互相支持、互相理解,补台而不拆台,班子团结干事。认真贯彻落实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凡是“三重一大”事项坚持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6.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一是落实党建目标责任制。坚持支部书记负总责、亲自抓,结合本年度工作制定《市委政策研究室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召开4次班子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要领导讲党课2次、廉政党课1次,班子成员各讲党课1次;开展集体廉政谈话2次。二是扛实主体责任。领导班子带头落实主体责任,支部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和纠正“四风”,要求干部职工做到的班子成员首先做到,要求干部职工不做的班子成员坚决不做;带头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全部由班子会集体讨论决定;深入学习和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三是抓牢学习教育。认真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六个年”工作和“十个一”警示教育,持续提高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建设成果,建立健全各项制度。

7.强化责任,认真履职。一是班子成员强化责任落实,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工作承担领导责任,与分管科室签订责任书,按季度认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廉政谈话,认真记录廉政日志,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开展提醒谈话,共开展责任主体谈话13人次。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大环节亲自协调。二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及时梳理排查各科室、各岗位工作责任风险和廉政风险,制定完善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或遏制责任风险、廉政风险的发生。

8.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一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和省州市党委工作要求,切实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精神,落实支部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的直接责任,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坚持党管意识形态不动摇,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话语权,把握舆论导向,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健康向上,思想舆论环境总体平稳,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思想基础。

9.严格管理,狠抓干部作风建设。一是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摆在首位,深入开展政治纪律和党规党纪、法律法规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强化监督管理。认真开展内部工作纪律、工作作风、工作质量、工作进展情况监督检查,为完成2020年度各项工作任务提供纪律保障。三是强化督促问效,确保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双推进、同提高。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全面提高服务工作水平,建设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的要求,坚持围绕服务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四是严格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城市创建、扫黑除恶、依法治市、信息、宣传、档案、保密等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政策研究室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政策研究室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政策研究室2020年度收入合计278.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8.1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收入249.58万元对比,本年收入增加28.56万元,增加11.44%。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0年1名在职职工因病死亡抚恤金收入比上年增加23.56万元;二是工资、津补贴及社保缴费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政策研究室2020年度支出合计278.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8.41万元,占总支出的92.91%;项目支出19.72万元,占总支出的7.0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支出249.58万元对比,本年支出增加28.56万元,增加11.44%。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44.58万元,增加18.1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增加22.56万元,增加11.67%,主要是工资、津补贴及社保缴费增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24.63万元,增加16.87倍,主要是1名在职职工因病死亡抚恤金支出增加23.56万元,生活补助费支出增加1.0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比上年减少2.61万元,减少13.67%,主要是根据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公用经费预算逐年递减。二是项目支出比2019年减少16.02万元,减少44.81%,主要是机构改革后部门职能调整以及财政预算按比例逐年压缩,项目支出预算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政策研究室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8.4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4.58万元,增加20.85%。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增加22.56万元,增加11.67%,主要是工资、津补贴及社保缴费增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24.63万元,增加16.87倍,主要是1名在职职工因病死亡抚恤金支出增加23.56万元,遗属生活补助费支出增加1.0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比上年减少2.61万元,减少13.67%,主要是根据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公用经费预算逐年递减。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41.9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6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4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38%。按在职在岗13人计算,人均人员经费支出18.61万元,人均公用经费支出1.27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政策研究室机关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72万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比2019年减少16.02万元,减少44.81%,主要是机构改革后部门职能调整以及财政预算按比例逐年压缩,项目支出预算减少。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项目支出19.72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00.00%,主要用于开展政策调研及全面深化改革等专项工作支出。工作开展情况:

1.政策调研工作。一是认真筛选课题,建强决策参谋大智库。按照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省州党委的工作要求,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研究确定调研课题11个。二是深入调查研究,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认真落实单位文稿服务、决策参谋工作职责,坚持“全员起立、责任上肩”工作机制,全体干部职工按照课题分工,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共编发《领导参阅》11期,积极为市委、市政府完善决策、推动工作建言献策,充分发挥以文辅政作用,1篇调研文章获得市委主要领导批示,6篇被州级刊物采用。三是抓好文稿起草,坚守以文辅政的主阵地。坚持把文稿起草作为重中之重、立室之本,作为发挥职能作用和服务市委工作的主渠道。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牵头起草《中共楚雄市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制度》《中共楚雄市委办公室关于做好贯彻落实省委陈豪书记调研楚雄重要指示精神重点课题调研工作的通知》等重要文稿,牵头负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重点调研课题中关于新材料产业的调研及报告撰写,牵头并全程参与市委九届九次全会材料《中共楚雄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的起草。

2.抓实改革工作,助推经济社会发展。一是精心谋划部署,改革工作高位推进。对标中央、省州改革工作要求,认真组织筹备市委深改委会议,整理印发中央、省、州改革精神,全年筹备召开了6次深改委会议,出台改革文件审议改革性文件30个,听取改革专题汇报12次。加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部署改革任务落实情况的跟踪问效,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部署的改革任务320项,完成率97.6%。二是建立长效机制,改革工作更加顺畅。健全工作机构,及时调整充实10个专项小组和15个改革专题组组成人员;完善工作机制,对标州委改革办考核指标体系,实现对市属41个涉改部门考核全覆盖,压实改革政治责任,不断提高全市改革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规范改革工作运行,确保改革工作沿着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前进。三是注重改革培训,队伍素质不断提升。以提升队伍素质为目标,切实抓实各级改革培训。2020年组织全市分管改革工作的领导和联络员参加改革培训2期200人(次),全市各级各部门累计开展改革培训139期18978人(次)。四是坚持立行立改,督察利剑发挥作用。扎实开展改革督察。全年市委改革办共开展半年督察1次、年终督察考评1次,迎接省委改革调研评估3次,州委改革督查1次,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自察评估42次。认真抓好存在问题整改。五是营造浓厚氛围,改革工作亮点频现。整合媒体资源,开展全方位、立体式改革宣传,整合《楚雄改革快报》《领导参阅》、市人民政府网站、市广播电视台等各类媒体资源,在梳理总结典型经验的基础上,对全市改革进展成效,创造的典型经验主动开展全方位、立体式的改革宣传,持续弘扬改革创新精神。编印《楚雄市改革快报》6期,其中《楚雄市创新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方式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被《云南改革快报》刊载,《“五措并举”推动新材料产业发展》《创新棚改模式圆万千家庭“安居梦”》《楚雄市实招硬货促进健康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等4期改革经验被《楚雄改革快报》刊载。全市各级各部门改革经验被州级以上媒体刊载378篇。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政策研究室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8.1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支出249.58万元对比,本年收入增加28.56万元,增加11.44%。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基本支出增加44.58万元,增加20.85%。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增加22.56万元,增加11.67%,主要是工资、津补贴及社保缴费增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24.63万元,增加16.87倍,主要是1名在职职工因病死亡抚恤金支出增加23.56万元,遗属生活补助费支出增加1.0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比上年减少2.61万元,减少13.67%,主要是根据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公用经费预算逐年递减。二是项目支出比2019年减少16.02万元,减少44.81%,主要是机构改革后部门职能调整以及财政预算按比例逐年压缩,项目支出预算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32.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55%。主要用于2013101行政运行支出212.67万元,用于在职职工人员工资、津补贴、死亡人员抚恤费及办公费的支出;2013102一般行政事务管理支出,19.72万元,用于开展调查研究、全面深化改革等专项业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5%。主要用于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缴纳在职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7.10万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13.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其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9.76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4.14万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14.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1%。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缴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政策研究室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18万元,支出决算为0.05万元,完成预算的27.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5万元,完成预算的27.78%。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控制标准和陪餐人数,压缩一般性公务接待,减少公务接待次数。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0.003万元,下降0.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3万元,下降0.55%。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控制标准和陪餐人数,压缩一般性公务接待,减少公务接待次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05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0.0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州开展全面深化改革督查、调研工作产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政策研究室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4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61万元,下降13.67%。机关运行经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缩一般性支出,人均公用经费预算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0.66万元,差旅费0.22万元,公务接待费0.05万元,工会经费3.1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42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政策研究室资产总额347017.95元,其中,流动资产27349.95元,固定资产31066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9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1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6项,账面原值1.8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4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政策调研:根据市委的意图和工作部署,围绕市委中心工作,组织或协同市级有关部门、乡(镇),就市委关注的党的建设、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供市委决策参考。

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政策研究室

2021年11月19日

监督索引号53230100721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