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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统战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统战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统战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州委和市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提供参考、组织协调、推进执行、督促检查的机构作用,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统一战线。
2.推动落实统一战线的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州委统战部和市委全面反映全市统一战线情况,提出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建议,统筹协调和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统一战线工作,做好有关统战团体管理工作。
3.负责发现和培养我市党外代表人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安排,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协助民主党派、市工商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人才工作。
4.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统筹推进统一战线宣传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和市委关于统一战线宣传工作政策和规划。
5.负责联系市级各民主党派,通报情况,反映意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做好支持民主党派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工作。
6.负责联系、培养无党派代表人士,支持、帮助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作用。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情况,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养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指导社会组织等有关单位开展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
7.贯彻落实民族、宗教工作的理论、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有关政策措施并督促落实,统筹协调民族事务和宗教工作中的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领导市民宗局依法管理民族事务和宗教行政事务,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士。
8.参与制定、推动落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调查研究我市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情况,提出政策建议,了解和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意见建议,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
9.开展以促进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我市在港、澳、台地区和海外侨胞中的有关团体及代表人士,统一管理涉侨、涉台事务,贯彻落实有关政策措施,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涉台工作,指导推动涉侨、涉台宣传、文化交流,做好台胞、台属、侨胞、侨眷有关工作。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夯实统一战线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一是强化政治理论武装;二是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全省、全州统战部长会议精神;三是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四是抓紧抓实统一战线意识形态工作;五是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2.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一是认真落实参政党建设要求;二是切实加强政党协商;三是支持民主党派围绕中心履行职能。3.持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4.巩固深化宗教工作督查整改成果。一是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二是抓好中央和省、州党委宗教工作督查及“回头看”整改落实工作;三是着力破解宗教领域重点难点问题。5.扎实推进民营经济统战工作。一是深化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二是着力提高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能力;三是做好民营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四是加强对工商联党组的领导和工商联工作的指导。6.探索开展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有效办法。一是加强党外知识分子工作;二是推进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7.着力做好港澳台海外统战工作,进一步扩大联谊交往。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对台、侨工作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做好服务台侨工作;二是协助做好严防海外疫情输入工作;三是开展社区侨务工作;四是积极支持楚雄市台侨属联谊会和黄埔同学会楚雄市联络小组开展联谊活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统战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统战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统战部2020年度收入合计408.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8.52万元,占总收入的97.67%;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9.52万元,占总收入的2.33%。与上年收入364.29万元对比增加43.75万元,增长12.01%,主要原因是小幅增加了统战专项工作经费安排。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统战部2020年度支出合计404.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4.28万元,占总支出的75.24%;项目支出100.16万元,占总支出的24.7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支出365.25万元相比增加39.19万元,增长10.73%,主要原因是小幅增加了统战项目支出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统战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4.28万元。与上年基本支出298.40万元相比,增加5.88万元,增长1.97%,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相应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83.3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1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0.9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9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统战部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0.16万元。与上年项目支出66.85万元相比,增加33.31万元,增长49.8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项目和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宗教工作、民主党派活动、党外知识分子工作、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台侨事务工作、宗教活动场所修缮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统战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8.5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54%。与上年支出365.25万元相比,增加33.27万元,增长9.11%,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相应支出和项目专项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99.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23%。主要用于统战事务当中的保障市委统战部机关、民主党派、宗教团体、知识分子联谊会、台侨属联谊会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以及为完成特定的统战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包括2013401行政运行(项)支出205.57万元,20134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77.93万元;2013405华侨事务3.14万元;2013499其他统战事务支出13.17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0.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5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包括208050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49.04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支出15.09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支出5.92万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15.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包括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9.10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6.27万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13.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3%。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包括2210201住房公积金(项)支出13.2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统战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57万元,支出决算为3.20万元,完成预算的124.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5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3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62万元,完成预算的24.12%。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公务接待,公务接待费相应增加。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0.48万元,下降13.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情况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47万元,下降15.2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2万元,下降2.37%。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厉行节约相关规定和要求,缩减“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8万元,占80.69%;公务接待费支出0.62万元,占19.3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5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领导下乡检查指导工作,协调和推进项目工作,领导及干部职工到挂包乡镇和村委会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以及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相关调研、考察、检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6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6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及部门、省级民主党派到楚雄市调研、检查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统战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98万元,与上年的23.96万元相比,减少2.98万元,下降12.44%。主要原因是在保障日常工作运转的前提下,缩减工作业务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工会经费、差旅费、培训费、“三公”经费和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统战部资产总额120.8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0.15万元,固定资产93.2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7.47万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1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7.36万元,固定资产增加6.0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7.4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统一战线:是指不同的社会政治力量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为了实现一定的共同目标,在某些共同利益的基础上组成的政治联盟。中国共产党在各个历史时期建立的统一战线,具体性质、目标、任务各有不同,但实现“大团结、大联合”始终是一个永恒的主题。
2.民主党派:是指在中国大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党,除执政党中国共产党以外的八个参政党的统称。它们是: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楚雄市现有致公党楚雄市基层委员会1个民主党派。
3.党外代表人士:是指中国共产党以外的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中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和广泛代表性的各界人士,而不是指普通的党外群众。一般说,党外代表人士应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中有较深造诣或有较大影响,有较广泛的社会联系和一定活动能力,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
4.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是指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等新兴业态以及新的社会群体。主要包括四大群体: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指受聘于私企和外企,掌握企业核心技术和经营管理的专门知识者)、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包括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税务师、专利代理人等提供知识性产品服务的社会专业人士,以及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从业者)、自由职业人员(指不供职于任何经济组织、事业单位或政府部门,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凭借自己的知识、技能与专长,为社会提供某种服务并获取报酬者)、新媒体从业人员(指以新媒体为平台或对象,从事或代表特定机构从事投融资、技术研发、内容生产发布以及经营管理活动者)。
监督索引号53230100721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