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预算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楚雄市财政局对楚雄市“三公”经费决算数进行统计汇总。现将楚雄市(包括市本级行政单位、事业单位、15个乡镇、高新区行政单位、事业单位)2024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公开如下:
2024年度,楚雄市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汇总数为1060.53万元,为预算数1681.36万元的63.08%,较上年915.11万元增加145.42万元,增长15.89%。
分项构成情况是:因公出国(境)费为0万元,年初预算数0万元,上年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为169.86万元,为预算数424.56万元的40%,较上年166.06万元增加3.8万元,增长2.29%。全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068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共接待22676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890.67万元,为预算数1256.8万元的70.87%,较上年749.05万元增加141.62万元,增长18.9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03.53万元,为预算数245万元的42.26%,较上年95.31万元增加8.22万元,增长8.6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87.14万元,为预算数1011.8万元的77.8%,较上年653.74万元增加133.4万元,增长20.41%。全年公务用车购置数为5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51辆。各分项决算汇总数据均严格控制在年初预算数内。2023年度“三公”经费各分项决算汇总数相比,各项均有增加,主要原因为2024年各单位“三公”经费保障较上年有所增长,各单位支付了以前年度“三公”经费欠款。导致2024年“三公”经费较2023年有所增长。
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文件规定以及过“紧日子”的要求,楚雄市财政局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强化预算控制、预算执行约束及动态监控。
附件: 1.楚雄市2024年“三公”经费决算汇总表
2.楚雄市“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附件1:楚雄市2024年“三公”经费决算汇总表
项 目 | 2023年“三公”经费 | 2024年“三公”经费 | 较上年增减情况 | |
增、减额 | 增减额度(%) | |||
合计 | 915.11 | 1060.53 | 145.42 | 15.89 |
1、因公出国(境)费 | ||||
2、公务接待费 | 166.06 | 169.86 | 3.8 | 2.29 |
3、公务用车费 | 749.05 | 890.67 | 141.62 | 18.91 |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 | 95.31 | 103.53 | 8.22 | 8.62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653.74 | 787.14 | 133.4 | 20.41 |
附件2:楚雄市“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一、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