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楚雄市2018年财政决算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楚雄市2018年财政决算已经与州财政局决算完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本次会议报告2018年财政决算情况,请予审议。
一、与州级财政结算后全市财政收支变化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1.收入情况。与州财政结算后,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581111万元,比原报告数574764万元增加6347万元。具体构成是: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0425万元。
(2)转移性收入258008万元,比原报告数251660万元增加6348万元,变化原因是州级增加增收留用及奖补6040万元,企业事业单位预算划转补助收入308万元。
(3)转贷政府债券收入10711万元。
(4)上年结余收入11087万元。
(5)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613万元。
(6)调入资金44518万元。比原报告数减少1万元,变化原因是取整所致少调入1万元。
2.支出情况。与州财政结算后,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571985万元,比原报告数565704万元增加6281万元。具体构成是: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5600万元。
(2)转移性支出40448万元,比原报告数39392万元增加1056万元。变化原因主要是财政结算后增加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上解177万元,地税经费上解减少229万元,地税手续费上解增加36万元,监察体制改革划转列支上解增加318万元,工业企业结构调整奖补资金检查整改增加508万元,2016和2017年中央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清算减少292万元,2015-2017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增值税扣款增加538万元。
(3)债券还本支出8394万元。
(4)增设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543万元,比原报告数2318万元增加5225万元,变化原因主要是州级财政清算转移支付资金,形成新增财力5225万元转入增设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3.滚存结余情况。滚存结余情况。与州财政结算后,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滚存结余9126万元,比原报告数9060万元增加66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9126万元,净结余为零。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1.收入情况。与州财政结算后,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224851万元。具体构成是: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18087万元。
(2)转移性收入3991万元。
(3)转贷政府债券收入102584万元。
(4)上年结余收入189万元。
2.支出情况。与州财政结算后,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224274万元,比原报告数224275万元减少1万元。具体构成是: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64172万元。
(2)调出资金44518万元,比原报告数44519万元减少1万元,变化原因是取整调减1万元。
(3)债券还本支出15584万元。
3.滚存结余情况。与州财政结算后,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年终滚存结余577万元,比原报告数576万元减少1万元,变化原因是调出资金调减增加结余1万元。
(三)社保基金收支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7045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基金保险费收入54708万元,利息收入638万元,财政补贴收入9302万元,其他收入860万元,转移性收入1537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55372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49596万元,其他支出5710万元,转移性支出66万元。收支两抵,本年收支结余11673万元,加上年结余55788万元,年末滚存结余67461万元。
与原报告情况差异:原社会保险基金保险费收入54662万元,投资收益638万元,财政补贴收入9348万元,根据省州决算要求,把省级财政补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收入46万元,调整到社会保险费收入,用于代一、二级重度残疾人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投资收益638万元修改为利息收入638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与州财政结算后,全市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万元,年终滚存结余0万元。与原报告数无变化。
二、其他报告事项
(一)建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
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各级一般公共预算的结余资金,应当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17年及以前建立的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613万元已全部调入平稳预算,2018年当年新增设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543万元,主要当年形成新增结余资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超收2318万元,州级财政清算转移支付资金5225万元。
(二)预算周转金变动情况
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我市2014年底预算周转金规模为1744万元,2015年至2018年无变动。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