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楚雄市财政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三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抓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三落实”,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财政支撑。
补齐短板弱项,强化资金保障力度。1-7月,全市农林水支出31548万元,覆盖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等多个领域;土地出让收入25174万元,用于农业农村支出19556万元,占比77.68%,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中央和省州市下达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9063.15万元,累计支出 5318.11万元,进度58.67%,其中到人到户补助支出958.31万元。
深化金融赋能,激活乡村振兴动能。落实“三农”金融服务相关指导意见,通过召开政银企座谈会、协调合作贷款等举措畅通服务渠道。1-7月,全市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753.98亿元,同比增长9.82%;涉农贷款余额230.03亿元,同比增长2.04%,金融活水持续滋养乡村发展。
统筹资金调度,提升预算执行效能。严格落实资金和项目管理规定,上级专项资金收到后30日内全线下达到项目实施单位,将相关资金纳入财政一体化平台闭环管理,全面落实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紧盯支出进度节点,确保相关支出达到要求目标。
强化资金监管,确保资金效益发挥。健全衔接资金管理台账,落实中央、省级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占比分别达69.95%、62.05%;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落实产业项目资产收益分配使用管理细则,确保资产收益优先用于脱贫村和脱贫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