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23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23〕5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州市财政部门开展重点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通知》(云财监〔2023〕18号)楚雄州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楚财监〔2023〕13号)的通知的要求,切实加大会计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会计行为,整顿会计秩序,维护财经纪律,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现将2022年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检查对象公示如下:
一、列入检查单位
楚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楚雄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检查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三)企业会计准则(制度);
(四)相关行业会计准则、会计制度;
(五)其他相关法规和文件。
三、重点检查内容
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以及“三公”经费、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相关问题。会计核算的标准化、信息化,内控制度、财政绩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主动将会计监督检查与财政直达资金、存量资金、财政专项检查相结合,充分发挥联合检查优势,拓展会计监督检查的范围,提升检查成效。必要时可延伸到以前年度及相关单位。帮助查找被检查单位资产负债状况、预算执行情况、资产使用情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肃财经纪律。
重点检查2022年度会计信息情况,根据检查需要可延伸至以前年度。
四、公示期限和联系方式
公示期限7天,2023年7月20日至7月26日。
联系人:何成云
联系电话:0878-3123057
电子邮箱:sczjjd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