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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04-/2023-0613002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3-04-11
发布机构: 楚雄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执行情况及工作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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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执行情况及工作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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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于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农民增收,保护和提升耕地质量,确保农业增产增收,具有重要意义。楚雄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完善农业补贴政策、改革农业补贴制度的统一决策部署,在保持政策稳定性和连续性的基础上,兼顾“生产与生态、公平与效率、指向性和操作性”的原则,完善农业补贴政策,改进农业补贴办法,增强农业补贴政策精准性、指向性和实效性,提高农业补贴政策效能,稳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

一、补贴政策执行情况

(一)补贴资金下达情况

2020年至2022年中央累计下达楚雄市耕地力补贴资金11479万元,其中:2020年下达中央耕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个批次3838万元;2021年下达中央耕地力补贴资金2个批次3824万元(第一批次3058万元,第二批次766万元);2022年下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个批次3817万元。

(二)补贴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至2022年楚雄市累计支出耕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1488.51万元,其中:2020年支出中央耕地力保护补贴资金3847.51万元(含2020以前年度结转的9.51万元,根据审计要求,作为存量资金上缴);2021年支出中央耕地力保护补贴资金3823.53万元,结转2022年列支0.47万元;2022支出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3817.47万元(含2022年结转0.47万元)。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财政惠农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一直以来,楚雄市高度重视惠农资金管理,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云财规〔2022〕14号)等有关规定,上级下达我市的中央耕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纳入粮食风险基金专户,实行专户专账管理,资金的拨付由财政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农发行三方审核后,严格按照资金使用范围及用途,直接兑付到种粮农户手中。

(二)强化财政惠农资金兑付管理,确保资金及时精准兑付

1.强化组织领导,高位推动。为确保惠农资金兑付工作有序开展,把补贴资金足额落实到户,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全市从“保民生、保稳定、保增长”的高度出发,成立了市、乡、村三级补贴兑付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的惠农资金兑付工作领导小组。市级补贴兑付工作领导小组由纪检监察、农业、财政、审计、信用社等部门负责人组成;乡镇补贴兑付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农业的领导任组长,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行政村补贴兑付工作领导小组由村委会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成员由村民推选组成(不少于5人),分工协作,密切配合。

2.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为切实抓好惠农资金兑付工作,楚雄市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的要求,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在收到上级资金后,市农业农村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下发资金兑付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补贴对象,补贴面积核定方式,明确补贴标准,补贴资金兑付方式,补贴资金申报流程,资金兑付时限及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压实工作责任。

(三)健全补贴资金管理发放长效机制,确保资金兑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为确保党的惠民惠农政策落实落细,楚雄市建立“乡镇管底册、部门管审核、财政管资金、银行管发放”的管理长效机制。

1.面积申报。由各村委会(社区)组织农户据实填报补贴面积,经农户签字认可,村委会(社区)签字盖章后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2.面积核定。耕地力保护补贴面积以统计部门法定的上一年全市粮食种植面积为基数,按照“户申报、组核实、村复核、乡镇审核、市确定”工作程序锁定的补贴面积为准。

3.面积公示。各乡镇及村委会(社区)、小组利用政务村务公开场所、互联网信息平台等将确认的核实面积进行公示。

4.补贴资金测算。农业农村部门对乡镇报送的补贴面积进行审核,根据全市补贴资金总额、补贴面积,制定补贴资金兑付方案,明确补贴标准。

5.补贴分配结果公示。分配结果由乡镇、村委会(社区)、小组利用政务村务公开场所、互联网信息平台等进行公示(包括补贴项目、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监督电话等内容),公示期间出现异议,乡镇人民政府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及时进行核实和调整。

6.补贴信息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确认无异议后,填写“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汇总表”,加盖公章,经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签字确认以及“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农户信息明细表”(PDF电子文档及电子数据),收集小组、村(社区)会议材料,一并上报县农业农村局最终审核确认。

7.资金发放。补贴资金由市财政局按照省财政厅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实施方案》(云财农〔2021〕239号)精神,将资金下达行业主管部门,通过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平台发放到农户社会保障卡上,并向补贴对象发送补贴资金发放短信通知。

(四)强化政策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

政策宣传是一项长期而持久的工作,一直以来,楚雄市把政策宣传作为推进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全市各乡镇和部门利用进村入户、微信群、公示栏、村组会等方式进一步强化政策宣传,提高群众思想认识。一是采取广播电视、报刊、标语等多种宣传形式,加大惠农惠民补贴资金发放政策宣传,以召开户长会、粘贴宣传标语、进村入户宣传等形式向农户开展政策普及宣传活动,确保中央、省、州、市惠民惠农精神和政策原原本本传达给农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是严格实行村级公示制,做到“七公开”,即:补贴政策公开、补贴范围公开、补贴标准公开、补贴资金发放方式公开、补贴农户公开、补贴面积公开、补贴金额公开,且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透明。

三、存在困难及问题

(一)补贴资金分散,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的效果不明显。2016年至2022年期间,全市补贴标准为65元/亩至69元/亩之间,按照目前的补贴标准,国家下达农民的耕地地力补贴总量很大,但平均每户每年补贴仅为为300元至500元。2022年全市补贴资金3817.47万元,兑付农户76427户,每户补贴500元,相对于飞涨的农资价格和人工成本相形见绌,不成正比,农民对农业生产的投入增加,而收益可能不增反降,使得惠农补贴政策给农民带来的实惠大打折扣,鼓励农民种粮的政策效应不明显。

(二)补贴政策执行不精准,部分实际种粮农民未享受补贴。脱贫攻坚以来,各级广泛动员青年劳动力外出务工,大力发展务工经济,部分耕地转租给其他人耕种,而按照政策规定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粮农民,通过土地流转进行集中耕种的耕种者未获得相关补贴,将耕地流转出去的未耕种者却获取了相关补贴,这样就造成种地的农户没有耕地补贴,而不种地的农户领取耕地补贴,从而导致现行补贴政策在保护地力方面发挥的实际作用有限,挫伤了实际种粮农民的积极性。

(三)部分乡镇部门协调联动不够,补贴资金兑付缓慢。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涉及面广,工作量大,需要各部门相互协调、密切配合。但部分乡镇认识不到位,对此项工作重视不够,各部门之间存在推诿情况,不能按时报送补贴发放信息。一是部分乡镇把补贴兑付工作简单安排给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来完成,没有从全市大局考虑来做这项工作;二是部分镇村干部作风不实,在基础信息资料的搜集上存在上报不准、不实,补贴信息报送不实,影响了补贴发放的效率。

(四)“一卡通”管理平台系统功能不完善。一是系统查询功能不完善。目前系统仅能查询到当年的补贴信息,以前年度已经发放的补贴数据无法查询,不利于各级查询有关信息。二是行业主管部门缺乏有效性审核。在申报、审核、发放过程中,主管部门对乡镇(社区)汇总上报的数据停留于形式上的审核,实质性审核主要依托于镇、村、组,对资金兑付的合理性、风险性难以把控。三是新旧系统衔接不紧密。以前年度的惠农补贴系统和“一卡通”管理平台为独立的两个系统,“一卡通”管理平台未将原惠农直补系统的补贴数据迁移至新系统,不利于惠农补贴数据的管理。四是缺乏农户信息管理功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生态效益补偿等惠农补贴都是以户为单位,农户分户、并户以及户主更换,都需要对补贴农户有关信息进行变更、涉及农户间利益调整,新的“一卡通”管理平台,没有农户信息管理功能,农户信息变更后,各乡镇不能对农户信息进行及时有效更新,到发放补贴时,需要重新采集补贴数据,大大增加了各乡镇工作量,同时也会产生补贴错发、漏放,从而导致社会矛盾突出。

四、工作建议

(一)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持续加大农业生产投入。坚持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农业农村,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不断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力度。一是为充分调动种粮农民生产积极性,促农增收,建议进一步整合资金,加大对种粮农民的补贴投入。二是持续加大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加大机耕路和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减少种植的生产成本,增加土地亩产值。

(二)调整完善补贴机制,提升群众保护耕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一是建议进一步明确规定已流转的土地原承包人不能享受耕地补助,只有流转耕种的人能享受耕地补助,大力扶持和培育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改善劳动投入,形成规模效益,真正体现“谁多种粮食,就优先支持谁”。二建议以绿色生态为导向,从培肥地力进行补助,引导农民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减少化肥农药用量、施用有机肥、清洁田园等措施,主动保护耕地地力,切实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自觉提升耕地地力,做到实现补贴发放和推广应用测土配方施肥和水肥一体化技术等有机结合。

(三)健全补贴资金管理发放机制,压实工作责任。一是提高政治责任,压实资金兑付责任。进一步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各项扶持政策,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着力提高粮食生产效益。二是建立健全部门协调联动,高效运转的资金兑付机制。建立完善财政、农业农村、社会保障、乡镇等部门分工负责机制,落实主管、审批、申报、发放各环节责任,加强警示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形成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的政治环境,构建各负其责、共同负责的“一卡通”工作格局,确保补贴资金准确、及时、安全、足额发放到位。三是精准把握补贴政策,确保惠农补贴政策落实落细。建议制定出台统一规范,具有可操作性的补贴面积核实规程,指导各乡镇规范面积核实,县域内统一补贴范围、统一补贴对象、统一补贴标准,认真落实基层张榜公示,做到补贴面积清楚、补贴对象精准、户主信息准确,发放流程规范,确保补贴资金兑付安全、规范、有序、及时。

(四)持续做好“一卡通”平台建设,完善系统功能。进一步加强“一卡通”管理平台,实现对每一笔惠民惠农资金在线监测、在线查询,做到把惠民惠农财政补贴审批权力锁进制度“笼子”,把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晒”在阳光下。一是建议进一步完善系统查询功能,实现可以按照年度查询有关补贴信息发放情况;二是建议完善数据接口,将以前年度在惠农资金直补系统中的补贴数据接入“一卡通”管理平台,保证惠农直补数据的完整性;三是建议增加惠农补贴对象信息管理功能,实现补贴对象信息实时动态更新管理。四是建议进步扩大系统使用范围,将补贴数据审核,资金发放、审批权限下发到乡镇,将补贴数据管理申报权限下发到村级,着力解决在核实农户基础信息、审定补贴对象、审核补贴标准时不实不细、把关不严等问题。五是建议进一步优化审核流程,着力解决行业主管部门审核走形式,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不到位等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