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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532301015170651L/201807-00015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18-07-04
发布机构: 楚雄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18-07-04
称: 楚雄市财政局关于对政协楚雄市第九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210号提案的答复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楚雄市财政局关于对政协楚雄市第九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210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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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乡镇财政管理,征对你提出的乡镇敬老院财务纳入乡镇财政零户统管的提案,市财政局对各乡镇敬老院财务管理情况进行调查了解,部分乡镇已将敬老院财务纳入乡镇财政零户统管,而有部分乡镇敬老院财务还在代管中心和民政办代管,主要是由于经下原因:在收入方面乡镇敬老院资金来源于民政“五保户”集中供养补助、医疗救助金和部分个人养老保险金,资金来源复杂;在支出方面,主要用于敬老院食堂支出,支出凭证多为自制原始凭证,入账时存在报账不规范问题。经市财政局研究,我们将加强对乡镇敬老院财务管理,督促乡镇在2018年期间将乡镇敬老院财务纳入财政零户统管管理,统一规范核算模式和账务处理,提高财政资金资金的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