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省、州、市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的扶助政策,我市从2017年起,建立了幼儿园至读研究生各阶段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的资金扶助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就读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除正常享受“两免一补”和营养餐改善计划普惠政策外,还对其采取临时生活费救助(特惠)政策,即:对就读小学初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因不具备住宿条件未住宿,又未享受寄宿生生活补助的,给予临时生活费救助,实行小学生每人每年700元和初中生每人每年900元的临时生活救助。今后我们还会根据经济运行情况,适时增加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生活临时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