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形成长效机制,每年将市民族演艺公司的非税收入全额返还,用于排练新剧节目支付导演费、编剧费、音乐制作及设备更换,保安人员工资等”,楚雄市民族文化演艺公司的演出收入属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其他资金,实行“执收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部门统管”的方式,在扣除成本后全额上缴财政。统筹后的非税收入,主要用于平衡当年财政预算以及解决社会重点、难点、热点问题。
由于从2015年开始,国家调整人员工资力度较大,税收收入逐年减少,而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比逐年增加。如果没有非税收入,保工资都相当困难。因此,建议市民族文化演艺公司排练新剧节目支付导演费、编剧费、音乐制作及设备更换费用用每年州级表演艺术扶持专项资金解决,保安工资用单位公用经费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