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T32
标题:关于进一步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力度的建议
实施建议:建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市、镇、村三级资金投入长效机制,切实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进一步开展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答复内容: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是我市提升人居环境的一项重要工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分解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及2017年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楚雄市政通〔2017〕19号)将城乡“四治三改一拆一增”、村庄“七改三清”19项工作进行了梳理,分解任务明确领导。2017年上半年,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我市安排财政资金37396.03万元,用于保障提升人居环境工作。目前,根据省、州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有关要求,我市的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项目正在积极筹备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PPP模式进行,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争取到2020年,基本实现乡镇供水、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