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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 楚雄市财政局关于对市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40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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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财政局关于对市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40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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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8年楚雄市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以来,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总体部署和精心组织下,全市上下高度重视,高位推动,齐心合力的开展了创卫活动,按照“硬件抓项目, 软件强管理,整体上水平”的工作思路,强化组织保障、环境卫生整治、群众健康素养水平提升、除害防病等重点工作,助推楚雄市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广大居民群众的素质得到提升、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市级财政在财力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优先保障了乡镇、村、组各项经费。

一、经费预算情况

(一)每个村(社区)公用经费按5万元/年预算,其中:党建经费3万元、工作经费2万元;每个村(居)民小组工作经费按0.1万元/年预算(市会纪〔2014〕19号)。

(二)鹿城镇19个社区,紫溪镇2个社区,每个社区每年预算20万元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

(三)栗子园小区党总支和小区管委会每年所需的运行费用12万元、栗子园小区物业管理费120万元,由市财政安排,从2009年起执行(2009年七届市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纪要)。

二、经费保障情况

2019年以来,受新冠疫情、减税降费及宏观经济下行等因素的影响,财政增收节支压力进一步加大,财政收入增长乏力,可用财力减少,“保三保”及债务化解压力较大,楚雄市财政运行面临较大挑战,市级各预算单位、各乡镇运转经费保障非常困难。

2022年1月底,楚雄市财政局对楚雄市村(社区)、村(居)民小组财政经费保障情况进行了清理统计,全面、准确了解基层组织运转情况,切实加强和改进基层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下一步,我局将积极筹措资金,逐步拨付鹿城镇以前年度没有保障到位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459.8万元,使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得到切实保障,为进一步提升村级人居环境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感谢对财政工作关心和理解,欢迎多提宝贵意见,以便我们更好地做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