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因乡镇撤并、学校教学点撤并、企业改制等,乡镇辖区内出现了固定资产闲置,有的成为危房,有的无人管理。市财政局已关注闲置资产。
一、存在问题
(一)资产底数不清。目前只有对全市预算单位的经营性资产进行了清理,非经营性资产没有开展清理工作,底数不清。资产管理疏于日常,未能对所有国有资产进行定期全面盘点,资产管理使用过程中的问题难于及时发现和处理。有的单位未建立资产台账或卡片,账物脱节;有的会计人员业务不熟悉,财务会计信息记录不及时、不全面。
(二)资产配置不合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整合机制不健全,闲置资产利用率不高,特别是机构改革后部门合并,办公用房的变更,有的资产处于闲置状态(新建的办公楼由于单位人少,部分办公室处于闲置),由于办公地点变更、乡镇撤并、学校教学点撤并后造成资产闲置。
二、具体做法
2020年5月11日,市财政局从协同办公平台发出《关于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现存的国有闲置性房屋及土地资产进行清理的通知》,将市级所有的行政事业单位现存的国有闲置性房屋及土地资产进行清理核查,把清理闲置资产工作作为各单位主要领导任中责任审计时的一项具体内容。
(一)清理范围。所有的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全部纳入清理,包括了空置或出租、出借给他人、单位使用的国有房屋及土地类不动产。
(二)清查时点。2015年1月1日以来的资产(包括已入账、未入账的资产)。
(三)重点清理三类资产。一是剩余房改房或周转房。即市级各单位完成职工福利分房政策后,没有卖给单位职工个人,产权仍属国有的剩余住房;二是铺面。空闲或出租、出借的商铺;三是综合体。包括机关单位办公楼、事业单位办公楼、业务楼、教学楼、土地、基地等,处于闲置或已出租、出借的建筑物。
(四)汇总上报。清查结果由市财政局统一汇总后上报市政府处置。由于涉及部门利益,有的乡镇、部门对此项工作不重视,清理闲置资产的难度较大,有的部门有抵触情绪,需要由市政府成立专门的机构来清理处置。
三、下步工作
(一)完善资产管理机制。建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责任机制,同时加大审计财政外部监督的力度,制止资产流失。
(二)加强会计人员业务培训。加强会计人员业务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规范和完善账务处理,做到部门决算与资产管理系统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三)加强固定资产的盘点及处置工作。建立切实可行的预算单位盘点处置机制,严格执行,落实到人。市财政局积极向市政府汇报,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把闲置资产处理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