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全市改革发展中的重点问题,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对进一步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市财政局根据3月7日市人民政府2018年人大代表建议交办会的要求,切实把办理代表委员建议作为更好服务群众、促进工作的有效途径去重视、落实。
一、2018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2018年,交办市财政局的人大代表建议7件,主要涉及乡镇、村组基础设施建设及管护事宜,截至6月28日,市财政局已完成7件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办复率、面商率、满意率均达100%。具体如下:
(一)东瓜代表队徐永金提出的“关于给予解决庄甸社区福塔公园后山管护工作经费的建议”(78号)
市财政每年在年初预算的城市维护费中安排了灯光电费,2018年年初预算安排60万元,专项用于福塔公园维护运行。
(二)新村、西舍路代表队兰正祥提出的“关于给予解决集镇建设历史欠账的建议”(103号)
通过省政府发行的置换债券解决西舍路镇历史欠账195万元。2017年积极筹措资金给予西舍路镇特色小镇建设资金22.22万元。2018年,根据《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乡镇财政体制的通知》,将乡镇体制补助资金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纳入财政预算安排。
(三)子午代表队杨定才提出的“关于对曙光村委会苏家屯、阿力本路面硬化工程给予先建后补资金的建议”(136号)
2018年,市财政提出意见,按程序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安排苏家屯、阿力本2个小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各5万元,专项用于两个村民小组村内户外道路硬化项目(先建后补)。
(四)树苴、八角代表队杞天秀等11人提出的“关于加大对贫困小组之外村民小组村内户外道路硬化改造资金投入的议案”(165号)
2017年8月,市委、市人民政府出台的《楚雄市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推进脱贫攻坚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市党办通〔2017〕114号)明确要求,凡是省州未明确到项目的涉农资金要求必须紧紧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整合使用,因此对贫困小组之外的村民小组实施村内户外道路硬化项目资金安排非常困难。根据代表的意见,市财政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按程序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安排树苴乡营盘山村委会郭家小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14万元,与整村推进项目整合实施,在项目规划内无资金缺口。
(五)树苴、八角代表队汪华平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整村推进项目与‘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整合的建议”(223号)
根据2017年8月市委、市人民政府出台的《楚雄市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推进脱贫攻坚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市党办通〔2017〕114号),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已按照《方案》要求,全部整合用于扶贫整村推进项目。
(六)紫溪、吕合代表队吴华提出的“关于解决紫溪镇前进社区搬迁建设缺口资金的建议”(261号)
市财政按规定足额预算村(社区)运转经费,在保障人员经费的同时,每个村委会(社区)公用经费按5万元/年预算,其中党建经费3万元、工作经费2万元(市会纪〔2014〕19号);每个村(居)民小组工作经费按0.1万元/年预算(市会纪〔2014〕19号)。每个社区安排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10万元。此外,根据《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乡镇财政体制的通知》,乡镇在财政体制资金中安排20%用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和偿还债务。紫溪镇前进社区搬迁缺口资金可通过村(社区)公用经费和向乡镇人民政府请求纳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中给予安排。同时,市财政将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民服务中心和党员活动中心专项资金给予解决。
(七)紫溪、吕合代表队李兴梅提出的“关于建议将紫溪彝村、宋村绿化保洁管护费、公共设施维修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的建议”(263号)
紫溪彝村、宋村是各级人民政府通过易地扶贫搬迁和美丽乡村项目打造的靓丽名片,是开展乡村旅游和休闲养身的好去处。为建设好紫溪彝村和宋村,楚雄市投入了大量的资金,目前,仍有近2000万元工程欠款,无更多资金投入到管护费。建议依托乡村旅游休闲和村集体经济项目,制定污水处理、垃圾清运等收费制度,筹集资金用于维护运行。
二、2017年“B”类建议续办落实情况
2017年“B”类建议4件,《关于加大对贫困小组之外村民小组村内户外道路硬化改造资金投入的建议》(53号),代表在2018年的继续提出(165号),2018年已经落实树苴乡郭家小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14万元;《关于对旧关村委会村民小组村内户外道路硬化建设的建议》(63号),目前,全市集中力量整合资金推进脱贫攻坚,涉及需要硬化道路的村组较多,只能逐步实施,已取得代表支持;《关于加大山区乡镇村组道路硬化投入力度的建议》(128号)、《关于给予多衣树村委会范家村公路硬化及改造的建议》(138号),不在市财政局负责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楚雄市在已组织实施通村路面硬化建设项目的基础上,结合脱贫攻坚规划,从2017年起重点实施易地扶贫搬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全市整村推进项目村级公路建设等项目。
三、主要做法
一是精心组织。市财政局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从机关主要职责(三定方案)中明确牵头统筹科室(办公室),在局班子分工中明确责任领导(潘有柱);制定了《2018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为双组长,4位副局长为副组长,办公室、预算科、综改办、经建科等12个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副局长潘有柱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抓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3月25日,领导小组召开了代表建议交办会,分解落实任务,7件代表建议中,预算科办理3件(78号、261号、263号),经建科办理1件(103号),综改办办理3件(136号、165号、223号);同时对2017年续办的4件代表建议也进行了分解落实。
二是跟踪督办。按照建议办理时限要求,分别制定办理计划,确定时间节点,局领导在每周召开的职工会议上进行安排布置、局办公室电话督办等形式定期督查办理进度,跟踪落实;对办理过程中存在困难和问题,由主要领导亲自作镇,研究对策,积极向市人民政府汇报,强力予以推进。
三是加强联络。承办科室对建议内容进行研读分析,查阅了历年落实情况,撰写回复意见初稿。由分管领导谢贵、潘有柱副局长分别带领科室负责人与代表面商。在办理建议中,承办科室、责任人与代表做好联络对接,及时向代表汇报建议办理情况。经面商,代表对市财政局办理的7件建议都满意。
四是及时公开。按政务公开要求,6月28日代表建议办结后,市财政局于7月4日前将代表所提的建议事项的答复意见在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在公开工作中,市财政局进行保密性审查,杜绝涉密内容以及代表个人信息泄露。同时,办理结果按时限要求录入了“楚雄市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
四、下步工作
总的看,今年的建议办理工作,在市人大的关心、支持和监督下,经过各承办科室的积极努力,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有了进一步提高。但客观地评价今年的办理工作,与形势的要求和代表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办理工作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在以后的办理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今后,市财政局将紧紧围绕全市人民普遍关心的问题,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接受监督,虚心听取代表意见,广纳群言,集中民智,恪尽职守,着眼实际,迎难而上,扎实工作,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