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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 楚雄市财政局关于对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165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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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财政局关于对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165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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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针对议案中提出的“建议市人民政府将农村村内户外道路硬化指标向山区适度倾斜,并向上争取更多项目指标的建议。

答复如下:1.由于乡村建设规划的实施是一项长期任务,既要着眼于改善村容村貌,又要充分考虑农民的承受能力,楚雄市辖15个乡镇, 153个村(居)委会、2834个村(居)民小组,其中树苴乡共172个村民小组,自2008年以来,已实施村内户外道路硬化101个小组。营盘山村委会共16个小组,已实施村内户外道路硬化8个小组,从全市来看,由于需要实施项目的村组太多,资金有限,只能按照“统一规划、分期分批实施”的原则进行。2.近年来,省州财政奖补资金重点向贫困地区倾斜,楚雄市属于非贫困县,省州补助楚雄市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较少,市级财力有限,安排配套资金困难;3.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特别是在涉农资金管理方面,从2017年8月起,按照《楚雄市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推进脱贫攻坚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市党办通〔2017〕114号)文件要求,凡是省州未明确到项目的涉农资金要求必须紧紧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整合使用,因此对贫困小组之外的村民小组实施村内户外道路硬化项目资金安排非常困难。由于你镇营盘山郭家小组2018年列为扶贫整村推进项目,我局通过多方积极努力争取,补助营盘山郭家小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14万元,与扶贫整村推进项目整合实施村内户外道路硬化。其他未实施村内户外道路硬化的村民小组只能在以后的工作中,由市、镇、村积极想办法,向上级相关部门争取逐步解决。

2.针对议案中提出的“建议进一步提高山区农村村内户外道路硬化地方配套资金标准”的建议

答复如下: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楚雄市于2008年首先在坝区7个乡镇开展试点,2009年全面铺开。2008年至今,根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实际需要,财政补助比例也在逐步提高,但是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投入是以村民民主决策,自愿筹资筹劳为前提,资金由财政奖补一点、部门投入一点、群众筹集一点、社会赞助一点组成,楚雄市一直以来严格按照省州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3.针对议案中提出的“多部门联动共同推进山区农村村内户外道路硬化建设的建议”。

答复如下:近年来,我市相关部门也在积极争取省州相关部门的资金支持,但由于全市需要实施村内户外道路建设的村组太多,资金有限,只能统一规划,按轻重缓急,分期分批组织实施。下步工作中,我们会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争取政策、资金支持,让更多的老百姓享受到党的惠民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