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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532301015170651L/201807-00018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18-07-04
发布机构: 楚雄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18-07-04
称: 楚雄市财政局关于对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103号建议的答复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楚雄市财政局关于对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103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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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乡镇工作,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将乡镇体制补助资金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纳入财政预算安排。2017年又积极筹措资金给予西舍路镇特色小镇建设资金22.22万元。

根据《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乡镇财政体制的通知》,要求乡镇在财政体制资金中安排20%用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和偿还债务。西舍路镇集镇建设历史欠账资金可通过纳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中给予安排。同时,我们将共同努力,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集镇建设、特色小镇建设等专项资金给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