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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532301015170651L/201803-00043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17-08-22
发布机构: 楚雄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17-08-22
称: 楚雄市财政局关于对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03号建议的答复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楚雄市财政局关于对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03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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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建议:J103
标题:关于加大对楚雄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植树造林绿化美化项目建设资金的保障力度
实施建议:争取上级支持,各级财政加大投入,引导社会资本参与。
答复内容:
  2016年11月,市委、市政府作出重大决定,启动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为加快推进我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做好资金保障,我局在市级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安排“创森”工作经费150万元,确保我市创建国家级森林城市领导小组工作顺利开展。
  今年受财政部“财预50号文”和“财预87号文”影响,融资政策变化较大,金融机构的融资渠道收紧,为有力保障我市“创森”工作,我局与市级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计划向国家农业发展银行争取林业生态项目贷款资金60000万元,6月底已到位贷款资金30000亿元。根据预算“创森”工作仍存在较大资金缺口,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抓好资金筹措及保障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力度,争取上级资金支持;二是在目前金融机构融资渠道普遍收紧的情况下,认真研究融资政策,加大融资工作力度,确保获得贷款资金;三是整合项目资金,统筹整合有关项目及资金,结合城乡人居环境建设、海绵城市建设、国家级园林城市创建、环境治理、市容市貌提升改造等工作,同步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