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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04-/2023-0905002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5-02-28
发布机构: 楚雄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财政局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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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财政局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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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是楚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楚雄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楚雄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金融办)牌子。市财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财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拟订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职责。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及实施细则。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组织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承担国库资金管理职责。组织编制政府财务报告。负责拟订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按照分工负责地方税收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按照规定拟订行政事业本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政府性基金管理制度,监督管理政府性基金收入活动。责审核并汇总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财政监管工作。参与拟订市级基建投资有关政策。拟订基建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开展财经领域的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按照规定管理多边开发机构、外国政府的贷(赠)款。负责管理会计工作。拟订会计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指导管理代理记账业务工作。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配套办法,按照规定管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根据授权监督管理地方金融市场主体,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的监督管理。推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引导和鼓励驻楚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和“三农”的金融服务。组织研究提出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和维护地方金融稳定的政策建议,承担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统筹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制度和标准。代表楚雄市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