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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04-/2020-1106003 信息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日期: 2020-01-03
发布机构: 楚雄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财政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号:

楚雄市财政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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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楚雄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楚雄市财政局门户网站(http://www.cxs.gov.cn/info/5775/182118.htm),可查阅本报告。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楚雄市财政局联系(地址:楚雄市鹿城北路115号,邮编:675000,电话:0878-3123321)。

一、总体情况

2019年以来,市财政局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政府办信息中心的统一部署和指导下,根据《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市贯彻落实州政府办公室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楚市政办通〔2019〕37号)等文件相关要求,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贯彻落实,通过健全工作机制、开展学习宣传、加强门户网站建设等工作,以公正便民、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加强了对行政权力的民主监督,方便了群众办事,促进了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政治稳定。

(一)加强组织领导

结合局领导班子变动情况,成立楚雄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及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任双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及信息管理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1名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相关科室长为办公室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

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3项,明确网站兼职管理人员及分管领导,分解细化财政部门公开任务,落实责任,增强公开实效。

(三)开展自查整改

组织开展涉及个人隐私政府信息排查、网站栏目自检自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存在问题整改落实。

(四)强化培训提升

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1次,参训人员58人,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网民留言及热线办理

严格按照职能责任、办理程序和时限要求,高质量办理各类网民留言及热线事项。截至12月15日,办理云南省政务信息在线解答系统事项3件、书记市长信箱网民留言15件、12345政府热线事项3件。

(二)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加大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力度,除公开年度总体办理情况外,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社会广泛知晓的办理复文,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公开。2019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案、政协委员提案12件,办结后及时在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答复意见,并开展保密性审查,杜绝涉密内容及个人信息泄露。

(三)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

以2019年为民办实事落实情况为重点,突出就业、教育、医疗、养老、征地、公共文化等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严格按照预决算公开要求,按月公开全市收支数据(细化到各收支科目)及各部门、乡镇支出情况。

(四)政府债务信息公开

定期公开本级政府债务限额、余额以及经济财政状况、债券发行、存续期管理等信息;报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按时限公开政府性债务限额,并在财政预决算公开中同步公开政府性债务情况。

(五)预决算信息集中公开

参照国家和省、州做法,公布年度财政预决算公开度排行榜、未公开预决算的部门和单位名单;除部门自行公开外,在预决算公开专栏集中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2019年累计公开预决算信息499条,涉及财政管理信息109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 政务公开社会认知度不高,宣传工作不到位,群众对政务公开的了解和认知不够全面深入;

2. 政务公开信息量不足、覆盖面不广,未能满足社会和公众多方面需求;

3. 政务公开工作发展不均衡,部分科室认识不足,将政务公开简单等同于事务或消息公开,积极性、主动性欠缺,个别预算单位工作开展不实;

4. 部分工作人员综合素质不足,政策把握和工作技能难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

(二)改进措施

1. 突出重点,增强政务公开实效性;

2. 完善机制,增强政务公开长效性;

3. 拓宽渠道,增强政务公开广泛性;

4. 积极探索,增强政务公开创新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