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驻云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楚雄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根据《财政部驻云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楚雄市2017年度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的处理决定》(财驻云监【2018】148号)文件要求,针对楚雄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存在的2017年度地方预决算公开不及时问题,我单位高度重视,在2018年已严格按整改要求进行了整改,地方预决算在政府批复后的20日内进行了公开。下步工作中,我局会加强干部思想教育,增强法律意识,完善监管机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规定时限内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
楚雄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
2018年11月7日